2017年辽宁大学国际经济法学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doc

上传人:q****9 文档编号:120809597 上传时间:2020-03-05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7年辽宁大学国际经济法学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17年辽宁大学国际经济法学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7年辽宁大学国际经济法学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doc(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17年辽宁大学国际经济法学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一、概念题1 Lex MercantoriA【答案】商人习惯法(Lex Mercantoria),即中世纪的商人法。1012世纪产生于意大利、法国、德国的自治城市中,是从事欧洲和东方之间贸易往来的一个特殊的商人阶层中发展起来的一种商人习惯,与当时的当地法、封建法、皇家法、教会法等分列,其中海商法最为发达。其特征在于跨国性、行业性,并由专门的商事法庭审理,由商人自己执行,程序简单方便,强调公平。中世纪以后,商人法逐渐成为国家法律的一部分。 2 保险委付【答案】委付,是指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关系中,推定全损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把残存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保险

2、公司,请求取得全部保险金额。委付是被保险人的单方行为,保险公司没有必须接受委付的义务。委付一经接受则不能撤回。接受委付后,保险公司取得残存货物的所有权,当损失由第三者过失引起时,同时取得向有过失的第三方代位追偿的权利。如追偿额超过保险公司的赔付额,也不必将超出部分退还被保险人。 3 关税税则【答案】关税税则(Customs Tariff),是指一国制订并公布实施的按商品类别排列的关税税率表,是海关凭以征收关税的依据和标准。其内容由三部分组成:税号、商品名称和税率。关税税则按照商品的属性将其分成农产品、工业品等大类,以原料组成为主,结合商品的加工程度、制造阶段、最终用途、目的等划分成半制成品、制

3、成品等小类,称为章、主目和子目等,关税税率按税目逐项订出,可以是一目一率,称为单式税则或一栏税则; 也可以订为一目两率或一目多率,称为复式税则或多栏税则。 4 fade-out formula【答案】fade-out formula ,即外资逐渐减少制度,是指在吸收外国资本的实践中,为保护和发展民族经济,某些发展中国家的外国投资法上规定的投于一定项目中的外国资本,必须在一定的年限里逐渐减少比例至一定程度的制度。这种制度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规定投于一定项目中的东道国资本,必须在一定的年限里逐渐增加比例,以最终达到某个特定的百分比。 5 市场准入【答案】市场准入,是GA TS 具体承诺的义务之一,

4、指一国允许外国的服务贸易参与国内市场的程度。服务贸易总协定第16条规定:“一成员方给予其他成员方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应不低于其在承诺义务的计划表中确定的期限、限制和条件。”对外国服务和服务提供者提供市场准入,实质上是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进行服务的国际投资,是通过对涉及广泛领域的国内法规的修改、进行双边或多边谈判逐步实现的。 6 国际重复征税(法律意义上的)【答案】法律意义的国际重复征税,又称狭义的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对同一纳税人就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时期内课征相同或类似的税收。主要发生在股东与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问。法律意义的国际重复征税概念包括以下五项构成要件:存在两个

5、以上的征税主体; 是同一个纳税主体,即同一个纳税人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负有纳税义务; 课税对象的同一性,即同一笔所得或财产价值; 同一征税期间,即在同一纳税期间内发生的征税; 课征相同或类似性质的税收。 7 International Tax Avoidance【答案】International Tax Avoidance,即国际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某种形式上并不违法的方式,减少或规避其就跨国征税对象本应承担的纳税义务的行为。纳税人进行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包括:通过纳税主体的跨国移动进行国际避税; 通过征税对象的跨国移动进行国际避税; 跨国投资人有意弱化股份投资进行国际避税; 跨国纳税人滥用税

6、收协定进行国际避税。 8 非歧视原则【答案】非歧视原则,又称为无差别待遇原则,是世贸组织及其法律制度的一项首要的基本原则,也是现代国际贸易关系中最基本的准则。该原则旨在以多边贸易体制来限制经济实力战略及固有的歧视国外生产者的因素。非歧视待遇原则规定:一成员方在实施某种限制或禁止措施时,不得对其他成员方实施歧视待遇。它表明,如果成员方一方对另一方不采用对任何其他国家所同样不适用的限制或禁止,即为无歧视待遇。反之,如成员方一方根据公约或条约规定的某种理由(如例外情况)采用某种限制或禁止,而这种限制或禁止同样适用于其他所有国家时,也是符合非歧视待遇原则的。 二、简答题9 简述保护知识产权的巴黎公约对

7、工业产权的保护范围。【答案】公约对“工业产权”做最广义的解释,并规定:(1)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是专利、实用新型、工业外观设计、商标、服务商标、商号、产地标记或原产地名称以及制止不正当竟争。(2)工业产权应做最广义的理解,不仅适用于工商业本身,而且也应同样适用于农业和采掘工业以及一切制成品或天然产品,例如酒类、谷物、烟叶、水果、牲畜、矿产品、矿泉水、啤酒、花卉和面粉等。(3)专利应包括本同盟成员国法律上承认的各种工业专利,如进口专利、改进专利、增补专利和补充证书等。 10简述CISG 关于买卖双方风险的分担原则。【答案】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货物风险不是指任何一种货损的风险,而是仅限于不是由于买卖双

8、方当事人的原因,而是可能由于第三人或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害灭失的风险,比如盗窃、火灾、沉船、渗漏、不属于正常损耗的变质。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风险转移确定了以下原则:(1)以交货时间作为风险转移时间的原则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采用了所有权与风险相分离的力一法,确定了以交货时间作为风险转移时间的原则。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69条规定,从买方接收货物时起,风险转移于买方承担。(2)过失划分原则从交货时间起,风险从卖方转移于买方。这一原则的适用有一个前提,即风险的转移是在卖方无违约责任的J 清况下。假如卖方发生违约行为,则上述原则不予适用。(3)国际惯例优先原则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有

9、些国际惯例对风险转移有自己的规定。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9条规定:“双方当事人业己同意的任何惯例和他们之间确立的任何习惯做法,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例如,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FOB , CIF , CFR 合同的风险划分是以装运港船舷为界。(4)划拨是风险发生转移的前提条件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货物在划拨合同项下前风险不发生转移。所谓划拨又称特定化,是指对货物进行计量、包装、加上标记、或以装运单据、或向买方发通知等方式表明货物己归于合同项下。(5)当交货涉及运输时,风险于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起转移到买方 11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在2001年作了哪些修改?【答

10、案】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临近,2000年10月31日中国政府修改了外资企业法和合作企业法,2001年3月15日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作了第二次修正(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对该法作了第一次修正)。这次修改合作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三部吸收外商投资法律,其主要内容有:(1)取消外汇平衡条款外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企业法的修正案中删除了要求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自行解决外汇平衡的条款。外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企业法分别删除第18条第3款和第20条,取消了关于“外资企业自行解决外汇收支平衡”和关于“合作企业应当自行解决外汇收支平衡”条款等内容,改为“外资企业(合作企业)的外汇事宜,依照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办理”。一、概念题考研试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其它考试类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