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滨江商住区_A地块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上传人:xmg****18 文档编号:120214695 上传时间:2020-02-05 格式:DOC 页数:135 大小:96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宁东滨江商住区_A地块项目景观绿化工程_第1页
第1页 / 共135页
宁东滨江商住区_A地块项目景观绿化工程_第2页
第2页 / 共135页
宁东滨江商住区_A地块项目景观绿化工程_第3页
第3页 / 共135页
宁东滨江商住区_A地块项目景观绿化工程_第4页
第4页 / 共135页
宁东滨江商住区_A地块项目景观绿化工程_第5页
第5页 / 共13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宁东滨江商住区_A地块项目景观绿化工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宁东滨江商住区_A地块项目景观绿化工程(13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word格式, 宁东滨江商住区-A地块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招标文件招 标 人:宁波恒海伟业建设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人: 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时 间:二一七年十二月, 专业.专注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 总则152. 招标文件173. 投标文件184. 投标225. 开标226. 评标237. 合同授予24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59. 纪律和监督2510 违约2611 中标承诺2612 行贿犯罪查询2613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2614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261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6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表30第三章 评标办法

2、31评标办法前附表321. 评标方法352. 评审标准353. 评标程序35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8第一部分 协 议 书39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43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44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88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99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133第八章 图纸134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一章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17GC060281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1工程名称:宁东滨江商住区-A地块项目景观绿化工程1.2工程概况: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宁东园区纵八路东侧、金海西路南侧、腾飞路西侧。建设规模:绿化总面积11860M2,景观铺装总面积约11000M2,新建围墙约610M。工程造价:8921

3、003元。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 150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1.3 招标内容:园路、停车位、广场、踏步、景墙、廊架、树池、花池、水池、坐凳、围墙、景观灯、绿化给水等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7 年12月22 日9:00时。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须为宁建发【2017】33号文件关于公布2017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中“2017年度房屋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2.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3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

4、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2.5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2.6投标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如省外企业还应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2.7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

5、过。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2.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3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1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其他要求3.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 月22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6、。“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在宁海县检察院查询的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104。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在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 日14 时 00 分4.2 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六、招标文件获取2017年 12 月 22 日9:00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网页下方下载。七、投标保证金:1、帐

7、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2、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3、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4、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5、截止时间:2018年 1 月 16 日 13:00 时前实际到账。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电话:65131823。7、根据关于开展宁海县建筑施工企业投标保证金试点工作的通知(宁金201722号)文件要求已办妥工程投标保证金保险的企业,只须提供承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保

8、险缴纳证明材料,无须按上述要求再提供投标保证金。七、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恒海伟业建设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宁海县力洋镇宁东商务中心三楼联系人:张媛美 联系电话:0574-59983021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 宁海县兴工三路69号二楼联系人:胡巧霞联系电话及传真:0574-6525096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宁波恒海伟业建设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宁海县力洋镇宁东商务中心三楼联系人:张媛美联系电话: 0574-599830211.1.3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宁海

9、县兴工三路69号二楼 联系人:胡巧霞联系电话/传真:0574-652509611.1.4项目名称宁东滨江商住区-A地块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1.1.5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宁海县宁东园区纵八路东侧、金海西路南侧、腾飞路西侧。1.1.6建设规模绿化总面积11860M2,景观铺装总面积约11000M2,新建围墙约610M。1.1.7工程造价8921003元1.1.8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1.1.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2.1合同形式单价合同1.2.2资金来源自筹1.3.1招标内容园路、停车位、广场、踏步、景墙、廊架、树池、花池、水池、坐凳、围墙、景观灯、绿化给水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10、: 1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 1月(以开工报告为准)1.3.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1.3.4安全要求合格。1.3.5工程类别按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三类取费,弹性费率取中值,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企业管理费按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计取、民工工伤保险费按甬发改投资2014540号计取。税金按11%计取。1.3.6报价要求上限 8532209元;下限8221174元(均含本数)(其中暂列金、暂定价项目费用未下浮)1.4.1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为宁建发【2017】33号文件关于公布2017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中

11、“2017年度房屋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5、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6、投标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如省外企业还应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7、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

12、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3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1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9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建设地

13、点踏勘,以便对该工程整体状况有较多了解,并结合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认真做好投标工作。1.10招标文件的质疑投标人在2017年12月28日16时30分前对招标文件或踏勘现场后有疑问的,均可以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对应项目提问区提出疑问。1.11分包分包前须征得业主书面意见并符合有关分包规定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以及补充资料在同一网页下载。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将于2017年12月29 日17:00时前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上澄清、修改、补充,澄清、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2.3招标紧急通知时间2018年1月15 日17:00时前3.2.4工程报价方式按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3.3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60天内(含60天)3.4投标保证金1、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2、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3、银行帐号:39752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