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通齐力炭材料有限公司新增除尘设施项目环评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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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项目名称: 索通齐力炭材料有限公司新增除尘设施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索通齐力炭材料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年1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5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符(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

2、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的其它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索通齐力炭材料有限公司新增除尘设施项目建设单位索通齐力炭材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郎光辉联系人杨北海通讯地址德州市临邑县恒源经济开发区513国道北侧117号联系电话18162069285传真/邮政编码251500建设地点临邑县恒源经济开发区513国道北侧117号现有厂

3、区内立项审批部门临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文号2019-371424-30-03-085992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N77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占地面积不新增绿化面积/总投资2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万元环保投资比例54.8%预期投产日期2020年1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建设项目的由来索通齐力炭材料有限公司是由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马来西亚齐力工业集团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选址于临邑县恒源经济开发区513国道北侧117号、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厂区西侧,公司目前已建成索通齐力炭材料有限公司300kt/a高电流密度预焙阳极及余热综合利用项目,生产规模为30万吨/年预焙阳极,现有工程已执行

4、了环保“三同时”手续,具体见表1。表1 现有工程“三同时”手续情况一览表序号项目投产时间环评情况验收情况1300kt/a高电流密度预焙阳极及余热综合利用项目2019年临环办字20179号,附件42019.7自主验收,附件4为了确保烟气脱硫设施稳定运行、保障安全生产及便于生产管理,企业需新增石灰粉仓、煅后焦排料口等,为了保障新增设备废气达标排放,企业新建3套除尘设施,具体如下:动力车间新建石灰粉仓作为备用,建设滤筒除尘器。企业动力车间现有20m3的循环灰仓及90m3的石灰粉仓,石灰粉的周转天数为1天,采用汽车运输,如果发生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情形,石灰粉不能及时补充或现有石灰粉仓出现事故,将很难

5、保障煅烧炉烟气脱硫效率,烟气中SO2超标排放,因此企业拟新建一座石灰粉仓作为备用,仅当现有石灰粉仓出现故障或石灰粉短缺时,该石灰粉仓开始启用。为保障该石灰粉仓运行时产生的含粉尘废气达标排放,企业新建一套滤筒除尘器。焙烧车间新增1台开槽机,建设1套袋式除尘器。随着铝电解使用阳极炭块尺寸的增加及电解槽技术进步的要求,当前很多业主采购的阳极均需要进行开槽处理,以提高电解槽运行效果,企业拟在焙烧车间新增1台阳极开槽机。为了保障该开槽机运行时产生的含粉尘废气能够达标排放,企业新建一套袋式除尘器。成型车间煅后焦排料工序新增排料口,新建一套袋式除尘器。企业为保障安全生产、便于生产管理,保障煅后焦后续工序的有

6、效进行,拟在煅后焦排料工序新增排料口,为保障新增排料口运行时产生的含粉尘废气达标排放,企业新建一套袋式除尘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该项目需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三十四、环境治理业”中的“99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工程”,新建脱硫、脱硝、除尘为报告表。本项目在焙烧车间新建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开槽机废气),在成型车间新建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煅后焦排料时产生的粉尘),在动力车间新建一套滤筒除尘器(处理石灰粉仓运行时产生的粉尘),因此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我公司承担了

7、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和资料收集的基础上,参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该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的“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15、“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且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该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的“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15、“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二)规划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位于临邑县西部产业园区索通齐力炭材料有限公司现

8、有厂区内(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符合山东省临邑县总体规划(2012-2030)(见附图2)。根据临邑县西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园区行业准入清单如表2所示,根据准入清单“4. 石墨、碳素(条件:限制规模与选址,只限于现有企业改扩建),”拟建项目为在索通齐力炭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工程的基础上3套除尘设施(分别处理开槽机废气、排料口废气及石灰粉仓废气),属于有条件准入的项目,项目建设符合临邑县西部产业园区发展规划要求,拟建项目与临邑县西部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符合性见附图3。表2 临邑县西部产业园区行业准入清单分类内容备注禁入行业1.皮革2.金属冶炼3.煤化工4.水泥

9、5.铅蓄电池1.有条件准入和允许类行业必须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落后淘汰的项目或生产工艺,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园区资源承载力为前提。2.未在以上规定范围内的行业应根据禁入与准入条件分析论证后,确定能否入区。3.鼓励建设以园区产品为原料进行深加工增加附加值并有利于园区产业链延伸的项目。有条件准入1.商业(条件:限制规模与选址,只限于商贸发展区)2.金融(条件:限制规模与选址,只限于商贸发展区)3.卫生、社会保障和福利业(条件:限制规模与选址,只限于服务区内企业与职工)4.石墨、碳素(条件:限制规模与选址,只限于现有企业改扩建)5.印染(条件:限制规模与选址,只限于现有企业改扩建)6.造纸制浆

10、(条件:限制规模与选址,只限于规划拟入区项目)允许行业1.主导产业项目(包括石化化工、生物科技及医药、机械电子制造、纺织服装、物流)2.与主导产业关联密切的,有利于延长园区产业链的的项目3.以降低生产成本、降低污染等为目的的生产研发项目4.市政基础设施行业5.资源综合利用行业(三)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988号)的符合性分析表3 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988号)的符合性分析序号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11.深入推进重污染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山东、河

11、南积极推进10万吨以下铝用炭素生产线压减工作。根据索通齐力炭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工程的批复,公司现有预焙阳极炭块生产能力为30万吨。符合22.推进企业集群升级改造。主要企业集群包括铸造、砖瓦、陶瓷、玻璃、耐火材料、石灰、矿物棉、独立轧钢、铁合金、有色金属再生、炭素、化工、煤炭洗选、包装印刷、家具、人造板、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制鞋、制革等。对保留的企业,加强生产工艺过程和物料储存、运输无组织排放管控,有组织排放口全面达标排放,厂房建设整洁、规范,厂区道路和裸露地面硬化、绿化。索通齐力炭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工程为炭素生产企业,根据现有工程验收报告,有组织排放口全面达标排放,厂房建设整洁、规范,厂区道路和裸

12、露地面均采取硬化、绿化。符合(五)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322.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对重点行业中钢铁、焦化、氧化铝、电解铝、炭素、铜冶炼、陶瓷、玻璃、石灰窑、铸造、炼油和石油化工、制药、农药、涂料、油墨等15个明确绩效分级指标的行业,应严格评级程序,细化分级办法,确定A、B、C级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原则上,A级企业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水平、排放强度等应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在重污染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7个传输通道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A级企业名单,索通齐力炭材料有限公司属于A级企业。符合(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424.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2019年12月底前,各地应将石

13、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主要VOCs排放行业中的重点源,以及涉冲天炉、玻璃熔窑、以煤和煤矸石为燃料的砖瓦烧结窑、耐火材料焙烧窑(电窑除外)、炭素焙(煅)烧炉(窑)、石灰窑、铬盐焙烧窑、磷化工焙烧窑、铁合金矿热炉和精炼炉等工业炉窑的企业,原则上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企业现有煅烧炉、焙烧炉均已设置在线监测设备,监测项目包括烟气量、含氧量、烟尘、SO2、NOX。符合(四)与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的符合性分析根据2017年6月5日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的通知(德政字201734号),负面清单中的“十”不符合大气污染

14、防治规划和园区准入条件的碳素类项目。拟建项目依托现有工程新增开槽机(配套除尘设施)、排料口(配套除尘设施)及石灰粉仓(配套除尘设施),项目的建设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鲁政发201817号)、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鲁发201836号)等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同时符合临邑县西部产业园准入条件,因此拟建项目不属于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所列的建设项目。(五)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

15、0162020),临邑县的生态红线范围为德州市利民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德州市丁东水库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德州市临邑县东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德州市王芦村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德州市临邑县西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德州市红坛寺森林公园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距离拟建项目均较远,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拟建项目与生态红线的相对位置见附图4。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良好,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有效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影响较小,能够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用上限拟建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的电能资源,资源消耗量较少,拟建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限的要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的建设符合临邑县西部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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