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管理)滨州学院年教材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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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滨州学院2011/2012年教材采购招标文件滨州学院2011年4月19日第一部分 总则滨州学院2011/2012年教材采购工作,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教材供应商,欢迎有意参与并具备供应能力和合格资质的单位参加竞争性谈判。招标内容:选择2011/2012年滨州学院教材采购供应商。预计教材采购码洋:800万元(每年400万元)。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交纳)。投标单位需交纳50000元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需放在信封内封好,并在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后未中标者立即退还)。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2011年5月7日17时30分。预定开标时间:2011年5月8日上午8时

2、30分。投标方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履行完合同后无息退还。第二部分 投标方须知A 投标方1、合格投标人的范围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保证做到合法经营,提供正版教材,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销售盗版教材不良记录,有良好服务信誉。1.2投标人必须为具有从事国内公开发行书刊资质的销售批发企业。具有从事大中专教材经营权,具有为高校教材供书的能力和经验。1.3投标单位应具有高等教育出版社、科学出版社、化工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等国家级出版社一家或几家的代理发行权。1.4投标方注册资金须100万元以上。1.5投标方应遵守

3、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投标方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地区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其他情况。1.6投标方在送达投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及授权文件原件,以供招标方现场查检。1.7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委托投标人如果是法人代表,在投标时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果投标人不是法人代表,在提供法人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的同时,须另外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投标费用投标方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所需的全部费用。B招标文件4、投标方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4.1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在招标方。5、有关要求:5.1中标方提

4、供的教材必须是招标方预定的教材,必须是正规出版社的合法出版物,到货验收时,能提供出版社发行授权书、出库清单、原始发票、出版社教材质量证明书等。一旦发现盗版教材,由中标方负全部法律责任,招标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且中标方需付招标方总码洋5倍的罚款,并解除供货合同。5.2保证招标方征订、采购的教材按时、准确到位,课前到书率要到达99%以上,供书差错率低于2。5.3交货事宜:中标方必须按招标方提供的用书信息,在合同规定日期前将教材送达使用教材的各系、院。中标方发送的整包教材须保持出版社的出库原包装,每包教材必须标识清楚。安排专业人员按接收人的要求将教材在指定地点码放整齐和(或)分类分发教材,招标方接收

5、人核实无误后,在中标方提供的一式三(四)联清单上签字并加盖接受单位公章确认。中标方将清单交接收人一份,交教材科一份,自己留存一份。无招标方接收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清单,教材科将不予承认和结算。2011/2012年,当年新生用教材(具体书目由教材科通知),中标方将此部分教材送滨州学院信息楼一楼109室教材科,由教材科负责接收。5.4对有印刷、装订等质量问题及入库时即污损的教材和多订、重订的教材应无条件进行调换或退货。因招标方学生报到率低、转专业和计划调整等情况产生的多余教材,按招标方要求无条件及时退货。5.5教材款结算方式:教材款采用先到货后付款的方式,招标方在全部订单到书并验收无误后,将在20个

6、工作日内首付合同金额的60%,剩余40%将在4个月内付清。供书商要按招标方要求开据正式税务发票。5.6招标方所购教材因出版社无书或出版时间有变化时,中标方应在接到征订单后7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回告教务处教材科,并主动告知出版社的出书和供书时间,以便招标方及时更换征订版本。5.7无条件接收招标方提供的因招生数量变化和专业调整而需追补教材订单(品种和数量不限),并保证10天内到货。5.8中标方应按合同约定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分别转让。5.9由于中标方漏订、迟订等原因影响招标方教学的,由中标方赔偿招标方所订教材书款三倍的罚金,并解除供货合同。5.10

7、中标方不履行合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不完全履行合同时,每涉及一种教材,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元,并依次累加。6、投标方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误解以及招标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方自负。7、服务要求:(1)提供教材征订信息。(2)订单的确认与回复。(3)教材运输、搬运、上架、分发服务等。C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投标书、投标报价表、服务承诺和资格证明文件等内容组成。7.1投标报价码洋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优惠率为 %。码洋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优惠率为 %。为方便唱标,除投标文件中的报价表外,请将唱标报价表单独密封一份,格式见附件3、

8、附件5。7.2服务承诺条款:投标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提出售前、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和质量保证条款;投标方如果提出对招标方明显有利的优惠条件,在同等情况下,招标方优先选择。7.3资格证明文件包括:(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2)投标函(附件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报价表(附件3)(4)投标单位近三年的主要业绩(附件4);投标单位对自己的教材经营情况、供货能力以及给高校供应教材的成功范例可以提供单独的书面材料加以说明。(5)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文件资料。(6)代理授权书。8、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说明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

9、顺序编写,按先后顺序装订成册。对具体要求的内容必须做出实质性的响应。9、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9.1投标方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9.2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9.3投标文件一式九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八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9.4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有关证明身份和投标资格的文件(包括:投标书和资格文件),必须是盖红印鉴的原件。否则,投标文件作废。D投标文件的递交10、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0.1投标文件正、副本共一式九份封装于密封袋中,密封袋封口处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并骑缝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并清晰的注明“投标文件”和“开标前不得启

10、封”的字样。10.2如采取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的投标方,请将投标文件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招标方邮政编码、名称、地址、招标编号、投标方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投递人。10.3如果投标方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并加写标记,投标书将被视为无效标书。11、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5月 7日下午17时30分11.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或派人递交到滨州学院教务处教材科 (信息楼西楼109房间),逾期恕不再受理。11.2招标方对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的延误、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11.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方拒绝接收,原封退回。E开标及评标12、开标2.6 开标时间:2011年5月8日上午8时3

11、0分地点:滨州学院会议室(具体地点另行通知)。12.1招标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竞争性谈判,由学校招标领导小组对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志进行检查,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宣布有效投标文件。12.2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标。不能提供原始证明文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投标者身份证原件、出版社代理资格证书或授权证书)(注:划横线部分材料投标时务必携带);无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识并密封盖章;投标书未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授权委托书无投标

12、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的印鉴(或签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注:为方便检查投标人的资格,请投标人另外单独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一份、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投标者身份证原件、出版社代理资格证书或授权证书原件一份单独密封;在封面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格式参照附件六)。在供应商投标时将“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交评标小组审验。12.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方有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并重新组织招标或多次报价:(1)所有投标文件均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2)缺乏有效的竞争;(3)所有投标报价同期望值偏离较大;(4)招标方认为正当的其他

13、理由。12.4投标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视为废标: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投标材料;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与其他投标方串通投标;恶意诋毁其他投标方;中标后不按要求签定合同;中标后降低服务承诺的要求条款;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并且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招标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有索赔的权利,且今后不允许该投标方参与我校此类项目的招标。12.4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13、 评标原则13.1招标评审专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效益”的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13.2客观性原则:招标评审专家将对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而不依

14、靠报价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13.3保密性原则:招标评审专家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和技术秘密。13.4综合性原则:招标评审专家将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中标单位。14、在投标文件中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等招标工作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方及评价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15 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评审专家综合评定各投标人提交的报价及投标文件,确定最终中标单位。(拟确定4家中标单位,开标时根据报名总数将适当调整,淘汰率不低于报名总数的30%。)(1)初步评审(现场查验招标文件要求的原件),确定合格的投标人。(2)公开第一次报价(3)评审

15、专家小组向各合格投标人分别进行咨询(4)进行第二次报价(不公开)第二次报价结束后,评审专家小组对合格的投标人的以下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1)第二次报价;(2)信誉情况和履约能力;(3)交货时间;(4)售后服务条款;(5)其他优惠条件。评审专家小组采用“综合实力最强,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及用户需求,并且最终报价合理”的方法,确定投标人入围顺序,根据入围顺序进行竞争性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招标方充分考虑合理低价标,但不承诺以最低价中标。F授予合同16、最终审查16.1最终审查的对象是招标项目最后预中标的投标方。招标方将审查投标人是否有资格圆满地履行合同。16.2最终审查的方式是对预中标单位进行询问,澄清有关问题,入围单位当面或书面形式解答;招标方根据需要安排赴投标方考察。16.3接受最终审查的投标方,必须如实回答、受理招标方的询问或考察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17、中标通知招标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方。通知也可以采用电报、传真的形式,但需要随后以书面确认。18、签订合同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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