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管理)员工管理细则大全(DOC 145个)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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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试用期管理制度1 目的为确保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符合公司的要求,使员工试用期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2 范围公司所有正式在编岗位新进、异动员工试用期管理均参照本办法执行;D类岗位不适应本管理制度。3 工作程序3.1录用手续办理3.1.1 聘用手续详见员工招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3.1.2 人力资源部与员工签署试用期用工协议。3.2岗前培训(详见员工培训管理办法)3.3 用人部门接收新员工后应做的工作3.3.1由新进员工的直接上级为其做职前介绍,帮助其做好上岗前准备,尽快进入工作角色。3.3.2带领新员工到行政后勤部办理食宿手续;3.3.3帮助新员工申领办公用具、用品;3.3.4向新进员

2、工收集为及时提交人力资源部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户口册、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培训证书等)及1寸免冠照片2张;3.3.5其它应交待办理的事宜。3.4 员工试用及转正规定:3.4.2试用期限试用期最长为6个月,持有特殊技能证明或经验丰富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可缩短试用期或无试用期。3.4.2试用期定级3.4.2.1新进人员试用期定级:参照员工招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3.4.2.2员工晋升到高级别岗位,试用期间的薪资维持原级别。3.4.3员工在试用期期间由新进员工所在部门领导进行管理。试用期满前一周,用人部门新进员工的直属领导按相关规定对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予以考核鉴定

3、,决定该员工是否能够转正。 3.4.3.1新进员工在试用期中表现良好,符合本岗位的工作要求,用人部门经理负责填写试用期鉴定表,在相应栏中签署转正、定级意见,并督导待转正员工本人撰写试用期间的工作总结,一并报人力资源部。3.4.3.2员工在试用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用人部门可酌情缩短该员工的试用期,但大中专毕业生不得少于3个月,其他人员不得少于1个月,转正审批手续执行3.4.3.1条款的规定。3.4.3.3新进员工在试用期中表现不符合公司要求,用人部门经理认为有必要停止试用时,用人部门经理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按照员工异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报批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向试用员工发放终止试用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办

4、理相关离职手续。3.4.3.4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或能力欠佳不能完全达到岗位要求的,用人部门可以申请延长该员工的试用期限。人力资源部在收到用人部门的书面意见后,向该员工发放延长试用期通知书,延长试用期限最长为3个月。延长试用期满用人部门同意其转正,按照3.4.3.1规定办理;若延长试用到期后,该员工经考核仍不适用本岗工作,参照3.4.3.3执行。3.4.4 员工在试用期间,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需提前一周通知公司,按员工异动管理制度 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3.4.5 员工转正审批权限3.4.5.1部门经理以上职位及关键岗位人员的转正审批需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经总经理批准,方可由人力资源

5、部办理转正手续。3.4.5.2后勤服务人员经行政总经理批准即可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转正手续。3.4.5.3其余人员的聘任需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转正手续。3.4.6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经审批的试用期鉴定表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向该员工发放转正通知书,协助其办理转正相关的一切人事录用手续。3.5 正式录用手续3.5.1收回试用期用工协议,根据用工方式不同,签署不同期限的劳动用工合同;3.5.2调档a. 人力资源部发“调档通知书”,要求将个人档案调入公司在“北京市工商人才服务中心”所设立的存档户中,进行统一管理,存档年费由公司负担;b. 凡不能按规定调档的,需向人力资源部做出解释,经行政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延后调档或不进行调档。3.5.3凡持外地户口的员工,必须提供暂住证复印件及暂住地址。4 附表4.1 转正通知书4.2 延长试用期通知书4.3 终止试用通知书4.4 试用期鉴定表 4.5 调档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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