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报告和查处制度和保密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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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公司 保密管理手册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报告和查处制度拟制: - 审核: - 批准: - 2018-02-28发布 2018-02-29施行-公司 发布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报告和查处制度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文规定了本公司泄露国家秘密事件的报告和查处办法。本文适用于本公司发生的泄密事件的处理。2 引用文件 泄密事件查处办法(试行)(1993年1月1日起施行) 报告泄露国家秘密事件的规定(2000年1月1日起施行)3 定义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是指违反保密法律法规,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事件。注: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其它物品下落不明的,自

2、发现之日起,秘密级六十日内查无下落的,应当按泄密事件处理。4 泄露国家秘密事件的报告4.1 发生泄密事件的部门或个人应立即向公司保密办公室和保密委员会报告。4.2 接到泄密事件报告后,保密办公室及时组织对泄密事件进行核查。4.3 保密办公室在初步核实情况后,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保密部门和保密管理机构报告。4.4 情况紧急时,可先口头报告简要情况。秘密级内容泄露时应在24小时内报告。4.5 报告泄密事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4.5.1 被泄露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内容、密级、数量及其载体形式。4.5.2 泄密事件的发现经过。4.5.3 泄密责任人的基本情况。4.5.4 泄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4.5

3、.5 泄密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4.5.6 已进行或拟进行的查处工作情况。4.5.7 已采取或拟采取的补救措施。5 泄露国家秘密事件的查处5.1 泄密事件发生后,公司保密委员会应该立即组织保密办公室和相关部门组成查处组对泄密事件进行认真查处。5.2 泄密事件当事人及其所在部门要积极配合组织对泄密事件的查处工作,各部门不得相互推诿。5.3 保密办公室要督促泄密事件发生部门及当事人即时采取补救措施,以挽回或减少泄密造成的损失。5.4 泄密事件查处终结后,保密办公室要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保密部门和保密管理机构报告泄密事件查处情况。5.5 报告泄密事件查处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5.5.1 泄密事件的

4、发生、发现过程。5.5.2 泄密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5.5.3 造成泄密事件的主要原因。5.5.4 对有关泄密责任人的处理情况5.5.5 采取的补救措施和加强保密工作的情况。5. 6 泄密事件查处工作的终结期限为三个月。逾期不能终结的,公司保密委员会应当进行督促、检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书面向上级机关和保密管理机构报告查处进展情况和未查结原因。6 对发生泄密事件隐匿不报或故意拖延报告时间或阻挠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保密奖惩制度和保密组织机构与职责第条的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相关领导的责任。保密奖惩制度拟制: - 审核: - 批准: - 2018-02-28发布 2018-02-29施行-公

5、司 发布保密奖惩制度 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文规定了本公司保密奖励和处罚的条件、实施办法及程序。 本文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和人员的保密奖惩管理。2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1989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1990年5月25日起施行)3 一般要求3.1 保守国家和公司的秘密是本公司各部门和每一位员工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本公司保密规章制度。3.2 对保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3.3 对违反保密法规的行为或泄露国家秘密的责任人应给予惩处。4 详细要求4.1 奖励4.1.1 奖励条件在工作中一

6、贯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我公司保密规章制度,从未发生失、泄密事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部门或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4.1.1.1 长期从事保密工作,一贯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不怕威胁,不受利诱,确保国家和公司秘密安全的。4.1.1.2 对改进公司保密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加强保密技术管理作出显著贡献的。4.1.1.3 在涉密专项活动中,严守国家和公司秘密,为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公司的利益做出重要贡献的。4.1.1.4 对泄露或非法获取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的。4.1.1.5 发现他人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和公司的秘密立即制止和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的。4.1.1.6 在危急情况保护国家和公

7、司秘密安全或对侦破失、泄密案件有功的。4.1.2 奖惩办法4.1.2.1 凡在工作中一贯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我公司保密规章制度,从未发生失、泄密事件,且符合奖励条件4.1.1.1、4.1.1.2、4.1.1.3之一的,可作为年度评选保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充分条件,并给予年度一次性物质奖励。4.1.2.2 凡在工作中一贯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我公司保密规章制度,从未发生失、泄密事件,且符合奖励条件4.1.1.4、4.1.1.5、4.1.1.6之一的,可作为年度评选保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充分条件,并给予年度一次性物质奖励。4.1.3 工作程序4.1.3.1 各部门推荐申报填写“保密工

8、作先进集体申报(推荐)表”(见附表一)或“保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推荐)表” (见附表二),并提出审核意见,交保密办公室组织审查,报请公司保密委员会审议批准。4.1.3.2 公司保密委员会决定对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和保密工作先进个人的奖励方式、级别和奖金额度。4.2 处罚对违反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保密规章制度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等。4.2.1 处罚原则4.2.1.1 对违反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保密规章制度,情节轻微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恶劣、屡次再犯的责任人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4.2.1.2 泄露国家秘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根据被泄露事项的密级和行为的具

9、体情节,给予行政处分。4.2.1.3 泄露国家秘密级秘密,情节轻微的,可以酌情免予或从轻给予行政处分;4.2.1.4 泄露国家秘密,尚不够刑事处罚,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给予行政处分:a) 泄露国家秘密已造成损害后果的;b) 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c) 泄露国家秘密危害不大,但次数较多或数量较大的;d)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4.2.1.5 泄露国家秘密已经被司法机关判处刑罚的以及被依法免予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从重给予行政处分。4.2.2 处罚办法4.2.2.1 批评教育对违反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保密规章制度,情节轻微人员的批评(含通报批评)教育,由各级负责人

10、员、保密管理工作人员随时结合日常保密工作和保密监督检查工作进行,需要时可组织一定范围的保密教育和培训。4.2.2.2 泄露国家秘密事件的处罚对泄露国家秘密事件的处罚按照4.2.1.34.2.1.5的原则和BM/BL013-2008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报告和查处制度的规定进行报告和查处,同时视情况参照4.2.2.3条处以罚款。4.2.2.3 经济处罚(1)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事人处以50元罚款:a) 未办理相关手续即进入涉密岗位,从事涉密岗位工作;b) 密件形成过程中的原始材料和中间材料,未按密件标识和管理;c) 收发、传阅密件,未严格履行清点、登记、签收等手续;d) 密件(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

11、)、密品随意放置,未按规定保管;e) 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未将密件和保密本存放在保密、安全设备中;f) 计算机中的涉密信息未按制度要求标注密级标识;g) 保密要害部位配置的碎纸机不能正常工作未及时报修的;h) 未对新购置或变更责任人的计算机和设备及时进行标识、登记并建立台帐;i) 使用复印机、传真机、涉密打印机和上国际互联网无登记记录;j) 出入保密要害部位人员未按规定在出入XXX登记表中记录;k) 未按要求检查和测试保密要害部位防盗报警系统,且没有记录。 (2)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a) 未经批准(包括审批手续不全或未按规定审批,下同)擅自借阅/调阅/复印/携带(含密

12、件的复印件,下同),或未履行审批、登记、签收手续,或密件在手中停留时间超过规定期限;b) 未经批准,擅自外发密件;c) 调离、辞职的涉密人员未办理脱密期手续;d) 涉密人员因私出境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或未及时向保密办公室报告;e) 使用无标识的磁介质、光盘等;f) 未经批准,擅自将个人私有便携机及移动存储介质带入公司工作区;g) 在便携机内存储涉密信息;在非涉密计算机和非密存储介质中处理、存储、传输国家秘密信息或在涉密计算机和涉密存储介质中越级处理、存储国家秘密信息;h) 未及时对计算机进行打补丁、杀病毒软件升级等维护。i) 其他秘密事项,未按相关制度和规定执行或审批。(3) 对有下列行为之

13、一的当事人处以300元罚款:a) 复印密件,改变原密级、保密期限;b) 秘密载体销毁,未履行审批手续;c) 国家秘密信息未加密存储; d) 未经批准,允许外来人员将便携机带入公司工作区;e) 未经授权擅自进入他人计算机系统;f) 外来人员协助在公司内维修涉密计算机时,本公司人员未全程陪同;g) 未经批准,擅自在公司保密要害部位拍照、摄像;(4)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事人处以600元罚款:a) 未经批准,私自安排公司外人员来公司参观;b) 未经批准,引带公司外人员进入保密要害部位;c) 在保密要害部位对外来人员的接待过程中,接待人员未全程陪同;d) 未经批准擅自将密品、涉密计算机(含便携机)、涉密存储介质携带出公司;e) 未经批准,擅自对外报道和发表涉及国家和公司秘密的科技论文、学术报告或信息资料;f) 组织涉密会议,未制定保密方案确定专人进行保密管理;(5)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事人处以1000元罚款:a) 未经批准,擅自接待境外人员来公司或未严格按照批准的接待方案执行;b) 擅自将涉密计算机接入互联网;c) 在上互联网计算机中处理、存储、传输国家秘密信息;d) 对公司隐瞒自己或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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