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会计舞弊和审计舞弊案例对比分析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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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内外舞弊案 例对比分析 目录 国外案例 国内案例 国内外对比 案例 山登公司 国外案例篇 萨蒂扬 奥林巴斯 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 违背审计的 谨慎性原则 违背了审计职业 道德准则 为严重失实的财 务报表出具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违背审计的 独立性原则 山登 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处罚 安永和首席原告达成和解,向诉 讼集体赔偿3.35亿美元 涉案注册会计师的处罚 SEC对安永的两名主审合伙人: Marc Rabinowitz和Ken Wilchfort做出禁入裁决,禁止 他们在4年内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 舞弊企业相关处罚 山登公司、董事被 告和首席原告向法 庭提出他们同意和 解,判处山登公司

2、 向其股东支付28.3 亿美元的赔款 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 违背审计的独立 性原则 由于相信现金流往往是不 能舞弊的,因而未发现该 公司的现金流舞弊行为; 执行的审计程序不当 审计人员职业素 质不达标 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失衡 ; 没有保持必要的职业怀疑 态度和应有的关注 萨蒂 扬 人才 审计 原则 工作 态度 工作 程序 会计师事务所处罚 普华永道印度分公司分别向SEC和 在今后6个月内,普华永道印度分 PCAOB支付600万美元和150万美 元的罚款 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普华永道其他 分公司间接接收美国上市公司客户 普 华 永 道 1 2 涉案注册会计师的处罚 参与丑闻的两 名审计人员被 印度警

3、方逮捕 ,身陷囹圄 舞弊企业相关处罚 支付1.25亿美元与在 美国地方法院的一个 集体诉讼达成和解, 支付1000万美元的罚 款了结证券交易委员 会的指控 培训高管和员工学 习证券法和会计原 理,改善公司内部 审计功能 世界银行已禁止印度 萨蒂扬软件技术有限 公司在8年内与其进 行业务往来 123 会计师事务所责任 违背审计的谨慎性原则 信息误导;不尽职的函证程序; (毕马威认为对金融工具价值的评估 很容易受到奥林巴斯财务经理提供的 盲目信任外部专家) 不恰当的审计意见。 毕 马 威 安 永 1 2 会计师事务所处罚 最终认为安永新日本和毕马威在某些方面存在重大 过失。 从总体上来说,监查检证

4、委员会认为奥林巴斯的前 后任审计事务所对合并的会计处理没有违反“善良管 理者的注意义务”(与被委托人专业能力、社会地位 相称的,通常情况下应该注意的义务),也都不存 在法律上的责任。 舞弊企业相关处罚-2013年7月3日,东京地方法院 宣布对奥林巴斯财务报告作假案的判决结果 前副社长森久志被判 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 月,缓刑4年; 前监事山田秀雄被 判处有期徒刑3年, 缓刑5年; 作为法人,奥林巴斯 公司被判处罚金7亿 日元。 判处年已72岁的奥林 巴斯前董事长菊川刚 有期徒刑3年,缓刑5 年; 123 案例 国内案例篇 万福生科 “琼民源”事件 “银广夏”事件 国内舞弊案例之一 万福生科欺诈

5、上市案件 背景介绍 1 舞弊原因 2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关责任 3 相关处罚 4 万福生科前身系2003年5月成立的湖南省桃源县湘鲁万福有限责任 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300万元,分别由龚永福和杨荣华以实物资产各 出资150万元。 万福生科是湖南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农业科技公司,却于2011年9月 在深交所创业板成功上市。一年之后,2012年9月19日起万福生科停牌 证监会介入调查,同年11月万福生科公开致歉,承认公司财务存在欺诈 行为。但是,2012年7月中旬的时候,该公司董事长龚永福还信誓旦旦 表态:公司业绩真实,不存在欺诈行为。2013年3月,万福生科发布检查 公告,公告显示在2008年到20

6、11年3年间累计虚增了7.4亿元收入,使 得公司净利润虚增1.6亿元。 2013年万福生科欺诈上市成为创业板欺诈上市第一案 万福生科 轰动资本市场 1 万福生科案件回放 一、万福生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2008年至2010 年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公司不符合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万福生科公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2008年、2009年、2010年的营业 收入分别为22,824万元、32,765万元、43,359万元,营业利润分别为3,265万元、4,200万元、5,343万元,净利润 分别为2,566万元、3,956万元、5,555万元。

7、 经查,万福生科为了达到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条件,由董事长兼总经理龚永福决策,并经财务总监覃学军安排 人员执行,2008年至2010年分别虚增销售收入12,262万元、14,966万元、19,074万元,虚增营业利润2,851万元、 3,857万元、4,590万元。扣除上述虚增营业利润后,万福生科2008年至201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 332万元、-71万元、383万元。 二、万福生科201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万福生科2012年4月16日公告2011年年度报告,披露公司2011年营业收入为55,324万元。经查,万福生科 2011年虚增销售收入28,681万元。 三、万福生

8、科201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万福生科2012年8月23日公告201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为26,991万元。经查,万福生 科2012年上半年虚增销售收入16,549万元。 万福生科 背景介绍 1 舞弊原因 2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关责任 3 相关处罚 4 原因之一 为IPO而舞弊 原因之二 IPO中介机构为上市创造机会 原因之三 其他。例如市场监 管制度不完善 2 在公司上市的过程中,需要各种相关中介机构的评估、证 明。万福生科造假案中,审计单位、保荐机构等相关中介 组织,没有履行鉴证监督的职责,相反利用职责之便为万 福生科的上市提供便利。中介机构的独立性往往在

9、经济利 益面前缺失,为公司上市提供机会。 万福生科 背景介绍 1 舞弊原因 2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关责任 3 相关处罚 4 3 处 罚 责无旁贷 IPO审计阶段未对评估 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恰 当的审计程序 4 1 责令万福生科改正违法行为 ,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 款; 2、对龚永福给予警告,并处 以30万元罚款; 3、对严平贵给予警告,并处 以25万元罚款; 4、对蒋建初、张行、杨荣华 、肖德祥、邹丽娟、单杨、程 云辉、刘炎溪、王湛淅、张苏 江、文会清给予警告,并分别 处以20万元罚款; 5、对马海啸给予警告,并处 以15万元罚款; 6、对黄平、叶华、肖明清、 肖力、李玉强给予警告,并分

10、 别处以10万元罚款; 7、对杨满华给予警告,并处 以5万元罚款 其他: 鉴于我会已依法将万福 生科及主要责任人员龚永福 、覃学军涉嫌欺诈发行股票 行为和涉嫌违规披露、不披 露重要信息行为移送司法机 关处理。 我会对该两类行为中已 涉嫌犯罪的万福生科、龚永 福、覃学军不再行政处罚, 相应违法事实中涉及的虚构 销售收入、营业利润等财务 数据,以司法机关认定为准 。 “琼民源”事件案件回放 琼民源,全称为海南民源现代农业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1988年7月海 南民源现代农业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在海口注册成立。 1994年,“琼民源”公司便开始走下坡路,经营业绩 不挂,其股票无人 问津。 1995年,公

11、布的年报中,琼民源每股收益不足0.001元,年报公布日( 1996年4月30日)其股价仅为仅为 3.65元。 1996年,上市4年多的琼民源受到市场追捧,股价在短短几个月内大涨涨 16倍,成为中国股市中的一匹大黑马。暴涨背后,是公司业绩 的大幅增 长,96年净净利润润增长长1290.68倍。 1997年1月22日和2月1日,经过 一番精心包装之后,琼民源在证券时 报上刊登的年度报告和补充公告称,1996年该公司实现 利润5.7亿余元 ,本年度资本公积金增加6.57亿元。年报报赫然显显示:每股收益0.867元, 净净利润润比去年同比增长长1290.68倍,分配方案为每10股转送9.8万股。年报

12、一公布,“琼民源”股价便赫然飙升至26.18元。 1997年3月,琼民源公司全部董事在讨论琼 民源利润分配的股东大会 上集体辞职职,导致琼民源无人申请复牌。为此国务院证券委会同审计 署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 会组成联合调查组 ,对琼 民源公布的1996年 公司业绩进 行了调查 。 “琼民源”事件 调查结果 琼民源1996年年度报告和补充公告所称1996年“实现 利润5.7亿余元”, “资本公积增加6.57亿元”的内容严重失实,虚构利润5.4亿元,虚增资本 公积6.57亿元。 琼民源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股票发发行与交易管理暂暂行条例、 禁止证证券欺诈诈行为暂为暂 行办办法以及国家土地管理制度

13、和会计计制度,欺骗 股东和社会公众,其行为误导 了广大投资者,严重损害琼民源股东和社 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已涉嫌构成向股东 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财务报 告的犯罪行为。该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 告的 主要责任人已涉嫌犯罪,1997年7月公安机关已将犯罪嫌疑人依法拘留, 己移交检察机关处理。 为琼 民源出具1996年年度财务审计报 告和资产评 估报告的两家会计 师事务所,因其所出具的文件含有虚假、严严重误导误导 性内容,亦构成虚假 陈述行为。调查组 同时发现琼 民源的控股股东民源海南公司与深圳有色 金属财务 公司联手,于琼民源公布1996年中期报告“利好消息”之前,大 量买进

14、琼 民源股票,1997年3月前大量抛出,获取暴利。这这两家公司的行 为严为严 重违违反了有关金融、证证券法规规,构成了操纵纵市场场行为为。 “琼民源”事件处理结果 u 将制造虚假财务数据的有关材料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并建议其所在公司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其各项职务;对琼民源公司及有关董事处 以警告。琼民源原任董事长马玉和因犯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被判处有期 徒刑三年;公司聘用会计班文昭也以同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 u 建议由琼民源的控股股东民源海南公司的上管部门组成清理整顿小组,负责处 理琼民源的日常工作,并依法召开琼民源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新的董事会。在 新的

15、董事会对已公布的虚假财务报告进行更正并重新披露后,依照有关规定向 深交所申请复牌。 u 建议有关上管部门撤销直接为琼民源进行审计的海南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吊销 其主要负责人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对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处以警告,暂停其 从事证券业务资格6个月,对该事务所在琼民源财务审计报告上签字的注册会计 师,暂停其从事证券业务资格3年。对海南大正会计师事务所罚款30万元,暂 停其从事证券相关资产评估业务的资格6个月,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会计师, 暂停其从事证券业务资格3年。 u 对民源海南公司和深圳有色金属财务公司分别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6651万 元和6630万元,并各罚款200万元。建议有关部

16、门对深圳有色金属财务公司的 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银广夏”事件案件回放 银广夏公司全称为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证券简称为ST广夏( 000557)。1994年6月上市的银广夏公司,曾因其骄人的业绩和诱人的前景而被 称为“中国第一蓝筹股”。2001年8月,财经杂志发表“银广夏陷阱”一文,银广 夏虚构财务报表事件被曝光。 公司自1998年至2001年期间累计虚增利润77 15670万元,其中: u 1998年虚增 177610万元,由于主要控股子公司天津广夏1998年及之前年 度的财务资料丢失,利润真实性无法确定; u 1999年虚增 17 78186万元,实际亏损 5 00320万元; u 2000年虚增56 70474万元,实际亏损 14 94010万元; u 2001年 16月虚增 894万元,实际亏损2 557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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