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城南学校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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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费县城南学校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费县城南学校编制日期:201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

2、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费县城南学校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费县城南学校法人代表齐锋联系人范秀军通讯地址费县费城街道办事处文砚路西段南侧联系电话13608907069传真邮政编码273400建设地点费县费城街道办事处文砚路西段南侧立项审批单位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文号费审批投资201960号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3、及代码P8321 普通小学教育P8331 普通初中教育占地面积(平方米)51487绿化面积(平方米)15460总投资(万元)72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78%评价经费(万元)预计投产日期2020年9月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由来费县费城镇中心小学于2014年9月填报了费县费城街道策马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费县环保局于2014年9月11日对该登记表作出了审批意见(费环登字2014146号,见附件)。教学楼地址位于费县南外环路西段南侧,于2014年10月开学投入使用。教学楼占地面积991平方米,建筑面积396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35万元,能容纳12个小

4、学教学班,540名学生,教职工定员40人。近年来,随着费县城区人口的增长,城区学校的压力越来越大、问题越来越突出。在一些小学和初中学校,大班额现象已成为困扰学校管理和教师教学的一大难题。大班额既束缚学校的创新与发展,又严重地影响师生身心健康,阻碍教育质量的提高,制约教育事业的发展。鉴于以上背景,费县城南学校决定在费县费城街道办事处文砚路西段南侧处新征地(土地预审文件见附件)建设费县城南学校建设项目,同时将费县费城街道策马小学合并入费县城南学校。根据费县教育和体育局出具的证明(见附件),本项目在费县费城街道策马小学原址处扩建,使用原费县费城街道策马小学教学楼环境影响登记表。费县城南学校建设项目总

5、投资72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5层实验综合楼1座、5层中学教学楼1座、4层小学教学楼1座、2层学生餐厅1座、门卫室1座。项目总占地面积51487m,总建筑面积19959.24m。学校预计于2020年9月投入运行,运行后设置48个教学班,初中、小学各设置24个班,总共可容纳学生人数2280人,教职工人数150人,年上课天数200天,每天8小时。本项目为学校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本项目需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四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中“113、学校、 幼儿园、 托儿所、福利院、养老院”,项目包含化学、

6、生物等实验室,因此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费县城南学校委托我公司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了详细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工作,在对本项目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2、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费县费城街道办事处文砚路西段南侧,项目周围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根据费县县城总体规划图(见图1),项目所在地位于县城总体规划范围以外;根据费县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图(见图2),项目所在地属于建设用地;根据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意见(见附件),项目所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因此,本

7、项目用地符合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3、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未对本项目生产规模、设备选型以及生产工艺等作出鼓励、限制和淘汰的规定,因此本项目属于允许类。临沂市现代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临发改政务2013168号)中未对本项目的生产规模、设备选型以及生产工艺方案等作出鼓励和限制的规定, 因此本项目属于允许类。本项目已经备案,项目代码2019-371325-83-01-044957。4、其它相关政策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对本项目未作出限制或禁止规定,属允许类。5、环境管理及规范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

8、定(国令第682号)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本项目与该管理条例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表1 项目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国令第682号文中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本项目位于费县费城街道办事处文砚路西段南侧,项目建设内容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符合“(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

9、PM10、PM2.5、O3均超标,但是处于逐年改善的状态。本项目废气经采取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符合“(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根据分析,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相应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要求,拟采取废气、废水、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妥善处置。符合“(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对项目原有污染提出了防治措施。符合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的建设可满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2)项目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10、2016-2020年)符合性分析根据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环水体2017142号),本项目所在地临沂市属于重点流域中的淮河流域。本项目与该规划的符合情况见表2。表2 项目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的符合性分析环水体2017142号中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一)促进产业转型发展优化空间布局。新建企业原则上均应建在工业集聚区。推进企业向依法合规设立、环保设施齐全、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工业集聚区集中,并实施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本项目位于费县费城街道办事处文砚路西段南侧,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分别经化粪池处理、隔油池处理,实验室废水经酸碱中和+实验室沉淀过

11、滤一体机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一起进入校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温凉河。符合全面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以广东省电镀、四川省造纸、河北省制革、山西省炼焦等为重点,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本项目为学校建设,不属于工业企业。符合(三)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强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监管。2018年底前,各地完成所有行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评估工作,全面排查工业污染源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问题。根据区域污染排放特点与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

12、实现将所有工业污染源纳入在线监控范围,及时发现超标排放行为。深化网格化监管制度,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全面落实“双随机”制度,加强日常环境执法工作。本项目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分别经化粪池处理、隔油池处理,实验室废水经酸碱中和+实验室沉淀过滤一体机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一起进入校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温凉河。符合由上表可见,项目满足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3)本项目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的符合

13、性分析见表3。表3 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号文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要求(一)“三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1、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14、(2016-2020年),距离本项目最近的为青山-团子山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本项目距其约2.1km,不在其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项目周围没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历史遗迹等。符合2、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评价区内SO2、NO2、CO年均值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

15、5-2012)中的二级标准; PM10、PM2.5、O3年均值均不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祊河小葛庄桥断面的COD、氨氮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要求;区域内地下水质较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类标准要求;项目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废气、废水、固废做好各项环保措施前提下,项目建设后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符合3、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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