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低温变化造成的化学性伤害

上传人:ap****ve 文档编号:118762266 上传时间:2019-12-25 格式:PPT 页数:33 大小:1.30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高低温变化造成的化学性伤害_第1页
第1页 / 共33页
高低温变化造成的化学性伤害_第2页
第2页 / 共33页
高低温变化造成的化学性伤害_第3页
第3页 / 共33页
高低温变化造成的化学性伤害_第4页
第4页 / 共33页
高低温变化造成的化学性伤害_第5页
第5页 / 共3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高低温变化造成的化学性伤害》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低温变化造成的化学性伤害(3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法医学法医学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司法鉴定教研室 司法鉴定教研室 第六章 高低温及化学性伤 害 张纯兵 火车着火(意外) 加州大火(纵火) 2002.6 北京蓝极速网吧大火(纵火 )。24人死亡,13人受伤 2003.11.3 湖北衡阳大火(意外)。20死1伤(损伤死) 第一节 高温伤害 一、概述: 高温伤害:当超过机体耐受温度的极限又无防护措施时,机 体组织受热作用破坏,造成人体组织损伤功能障碍,乃至个体 死亡,统称高温伤害。 烧伤:又称热损伤,是指因炽热的流体(水、汤、油等)、高 温气体、火焰、炽热金属液体或固体(钢水钢锭)、电流、化 学物质、放射线等,所引

2、起的组织器官的损害。 、烧伤面积的计算 直接测量出烧伤部位面积,与人体总面积相比,并得出比值 体表面积(m2) 0.0061身高(cm) 0.0128 体重(kg) 0.1529 新九分法 头面部6,颈项部 3,双上肢18, 躯干26,会阴1,双臀5,双下肢41。 手 掌 法 以手掌为体表面积1%为标准测量得出估计值 中国新九分法 部位 占成人体表() 占儿童体表() 头颈:发部 3 9(12一年龄) 面都 3 颈部 3 共9 上肢:双上臂 7 92 双前臂 6 双手 5 共1829 躯干:躯干前 13 93 躯干后 13 会阴 1共2739 下肢:双臀 5 951(12一年龄) 大腿 21

3、双小腿 13 双足 7 共 46 59 1 成年女性的臀部和双足各占6 、烧伤严重程度的估计 烧伤的严重程度以烧伤面积和深度来表示。 (一)烧伤深度的估计 1.一度烧伤(皮肤红斑):仅伤及表皮层。肉眼检查主要为红斑肿胀。 2.二度烧伤(水疱):表皮与真皮层分离。 3.三度烧伤(焦痂性烧伤):伤及皮肤全层及组织甚至浅层筋膜或肌肉 。 4.四度烧伤(炭化):完全破坏了皮肤及其深层组织,可达骨质。 、烧伤严重程度的分类 临床烧伤严重程度分级标准 严重 成人 儿童 程度 烧伤总面积(%)或 度烧伤面积( %) 烧伤总面积(%)或 度烧伤面积(%) 轻 10 0 5 0 中 11-30 10 5-15

4、5 重* 31-50 11-20 16-25 10 特重 50 20 25 10 注:成人体表烧伤面积不足31 %( 或 度烧伤面积不足11 %)或儿童烧伤面积不足16 % ( 或 度烧伤面积不足6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仍属重度烧伤范围:全身情况较重或已有休克 ;复合伤或中毒;中、重度吸入性损伤;婴儿头部烧伤超过5 %。 浅二度散在大小不等的水疱 腐皮已部分脱落,创基红润深二度部分已达三度烧伤 创基红白相间 皮肤结构全层破坏 可见粗大的凝固血管枝 创面为干痂,凹陷 二、烧死 (一)烧死的机制 1.烧伤休克 神经源性与心源性休克并存 2.窒息 咽喉气管粘膜水肿,坏死脱落,声门痉挛 3.吸入

5、有毒气体 4.继发损伤 (二)烧死的尸体征象 、尸表改变 (1)度烧伤: (2)睫毛征候:活人在火场,本能地紧闭双眼,睫毛尖被烧 ,毛干却存在,称睫毛征候。这是判断生前烧的征象之一。 外眼角皱褶 :火场中,烟雾刺激,使受害人反射性紧闭双目,因而在 外眼角形成未被熏黑的“鹅爪状”改变。 (3)皮肤裂开,假裂创:高温使皮肤凝固收缩,皮下组织中水 分蒸发,干燥变脆,发生顺皮纹的破裂,形成梭形创口,酷 似切创,称为假裂创。皮下组织可从裂口翻出。这些以假乱 真的“创”可在任何部位发生,但较多见于伸侧及肘、膝关节 和头部。 (4)四肢屈曲,即所谓拳斗士姿势:全身被烧炭化时,肌肉 遇高热而凝固收缩(变硬),

6、由于屈肌强于伸肌,所以四肢 常呈屈曲状,类似拳击比赛中的防守状态,故称为拳斗姿势 。拳斗姿势在死后焚尸也可形成,故不能籍以鉴别生前或死 后焚烧。 、内部脏器改变 (1)呼吸道有烟灰炭末 (2)呼吸道粘膜烧伤 (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 人体在吸入火场高温环境中的火焰、空气及烟雾或其他有毒气 体后,常引起呼吸道烧伤与肺的病变,烟灰与炭末沉积于呼吸道 粘膜表面, 呼吸道有喉头水肿,咽喉、气管及支气管粘膜充血、 出血、坏死,也可形成水疱,有时形成白喉样假膜,容易剥离。 上述改变称为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它是生前烧死最确凿的证据 。 (3)胃肠内吞入烟灰 (4)一氧化碳吸入的征象 (5)颅内燃烧血块(硬脑

7、膜外热血肿) (6)其他有毒气体中毒 硬脑膜外热血肿: 头部受火焰高温作用,脑及脑膜受热、凝固、收 缩,与颅骨内板分离,形成间隙,由于硬脑膜血管及 颅骨板障的血管破裂,渗出的血液聚集于该间隙中形 成血肿。 尸检时,该血肿易与外伤性硬膜外血肿相混淆。 但应注意的是,当机械性暴力与高温共同作用于头部 时,鉴别时难度增加。 热血肿与外伤性硬膜外血肿的鉴别要点 烧死的硬脑膜外热血肿 外伤性硬脑膜外血肿 形成原因 高温作用,多为死后形成, 外伤作用,均为生前形 无生活反应 成,有生活反应 血肿部位 多在颅顶部 血肿部位不定,多在双颞部 范围 较大,重可达 100 g以上 血肿常较局限 质地 脆 软,有弹

8、性 形态 新月形,边缘锐利 多为纺锤形 血肿颜色 砖红色或暗红色 均为暗红色 血肿结构 松软,内含脂肪及气泡而呈蜂窝状 血肿致密而坚硬 与颅骨关系 血肿与颅骨相贴,与硬脑膜粘连不紧密 血肿挤压颅骨,并与硬脑膜紧 密粘连 血中HbCO 升高 无 伴发情况 头部无外伤,颅骨有烧焦、炭化, 颅骨 头部有外伤痕迹,颅骨无 骨折为外凸或星芒状 烧痕,常伴有颅骨骨折 四、烧死的法医学鉴定 法医学工作者检查火场中发现的尸体,需参与并解决下列问 题: 1、现场勘查; 2、尸体剖验; 3、血液化验; 4、鉴别生前烧死与死后焚尸 ; 5、确定死亡原因; 6、确定死亡方式; 7、尸体的个人识别; 8、分析着火原因与

9、火源。 现场勘验 调查收集有关资料、寻找火源及收集引火物,注意特殊气味 尸体检验 外眼角皱褶、睫毛征侯、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生前烧死) 死亡原因 火场窒息、烧死、中毒、损伤死 死亡方式 他杀、自焚、意外(多数) 个体识别 存留物体、尸长、年龄、特征、骨骼牙齿等DNA检验 烧死与死后焚尸的鉴别要点 烧死 死后焚尸 (1)皮肤烧伤伴有生活反应 皮肤烧伤无生活反应 (2)眼睛有睫毛征候与“鹅爪状”改变 一般无此改变 (3)气管、大支气管内可见烟灰、炭末 烟灰、炭本仅在口鼻部 沉着 (4)呼吸道表现为热作用呼吸道 呼吸道无高温作用的表现 综合征 (5)肺呈典型的休克肺改变 无此改变 (6)心血及深部大

10、血管内查出 无或含量极低(吸烟者) 致死量的HbCO (7)烧伤周围组织酶活性增高* 酶活性不增高 (8)无其他可解释的死亡原因 有其他死亡原因 注:酶主要指酸性磷酸酶、碱性磷酸酶、非特异性酯酶。 第二节 低温伤害 低温伤害: 低温作用于机体,致体温调节机能障碍,局部乃至全 身温度下降,出现一系列生理病理变化现象,甚至死 亡,即为低温伤害。 一、冻伤:低温所致体表局部的损伤 冻伤局部变化:依临床表现的严重程度可分为三度。 一度冻伤(红斑性冻伤)局部受寒冷作用,主要损害在表皮层。受冻 伤部位血循环障碍,毛细血管扩张,通透性增加,组织水肿。外观皮肤 呈红色或淡紫红色,局部肿。自觉痛、热、痒。这个阶段一般经过710 天,不留疤痕而痊愈。 二度冻伤(称水疮性冻伤)损害达真皮层,一度症状加剧,血液循环 严重障碍。渗出液增加,出现浆液性水疱,浅层皮肤坏死,肤色暗红。 三度冻伤(称坏死性冻伤)冻伤部位感觉麻木,肤色暗紫,局部组织 温度降低,皮肤及皮下组织坏死,甚至肌肉亦坏死,坏死处溃烂,冶愈 后遗留疤痕。 二、冻死 (一)冻死经过及症状 1.兴奋期 2.失调期 3.麻痹期:反常脱衣现象 4.死亡期 (二)冻死尸体征象 (l)尸体冻结,体液结冰 (2)四肢卷曲,皮肤呈鸡皮状 (3)尸斑鲜红 (4)肺脏鲜红 (5)左心血鲜红 鉴别内容二度三度 皮肤颜色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