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垃圾收集点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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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垃圾收集点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SDDCX-2019-078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垃圾收集点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DDCX-2019-078 交易登记号:19CGXMLS0408 采购单位: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山东东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一九年七月山东标至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 项目说明、要求26第四章 授予合同及参考范本27第五章 附件38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1、 采购人: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人民政府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驻地(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539-

2、2910318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鲁商中心B03号602 联系方式:15954075627采购项目名称: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垃圾收集点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302201902000395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货物服务名称数量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A垃圾桶采购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生产或销售的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合的经营、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3、所投报产品应符合相关国家标

3、准、行业标准及规范;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6.8B垃圾收集点建设工程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

4、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7.2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9年7月22日8时30分至2019年7月26日17时0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北京路8号)代理服务25号窗口。 3.方式:A包:(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银行基本户开户

5、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必须为在职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2019年1月至今,需明确到个人,网上可查)(4)供应商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sdf.lkj/)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供应商需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登记,并进行网上报名后取得报名回执单)、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sdf.lkj/sdf.lkjccgp-)进行注册并报名,打印报名成功截图;(5)投标单位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及“信用中国”无失信等记录查询证明截图,打印后加盖公章。B包:(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

6、合一的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必须为在职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2019年1月至今,网上可查);(5)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劳务合同、身份证、社会保险缴费证明(2019年1月至今,需明确到个人,网上可查),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6)管理班子成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须提供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社会保

7、险缴费证明(2019年1月至今,需明确到个人,网上可查),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7)供应商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sdf.lkj/)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供应商需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登记,并进行网上报名后取得报名回执单)、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sdf.lkj/sdf.lkjccgp-)进行注册并报名,打印报名成功截图;(8)投标单位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及“信用中国”无失信等记录查询证明截图,打印后加盖公章。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并加盖公章,并在封面注明“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垃圾收集点建设工程*包报名资料”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

8、邮箱、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需提供1份报名资料.4.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四、公告期限:2019年7月22日至 2019年7月26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8月1日9时00分至2019年8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开标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8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开标室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工 联系方式:15954075627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磋商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

9、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 附 表序号项 目内 容1概况名称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垃圾收集点建设工程采购人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人民政府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控制价本项目控制价为:A包:368000元、B包:764596.41元,各投标人必须在控制价以内报价,高于作废标(无效标)处理。5供货期30日。6投标有效期90日7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一份,正副本均须胶装,报价一览表一式三份单独密封。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9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19年8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10

10、中标、公证服务费1.由中标人支付。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等有关规定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3.公证费等相关费按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11项目负责人联 系 人:叶工 联系电话:1595407562712付款方式A包:供货完成验收合格后拨付合同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B包:工程

11、竣工并验收合格付至工程款的30%,审计完成付至审计价款的60%,第二年除扣留5%质量保证金外,剩余款项全部付清。13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一、总 则1.适用法律及范围本次采购及由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本次采购仅适用于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2.定义1) 采购人系指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人民政府。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东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 “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4) “磋商小组”系指由由采购人的代表和

12、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的临时组织。5) “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综合评审后,评选出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综合竞争实力最优、有能力提供货物和服务,遵守投标文件和询标时的承诺,赢得供货合同的供应商。6) 磋商文件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7) 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临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 “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影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供应商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

13、位及货币种类1)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下同)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2) 供应商可以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供应商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3)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5) 磋商文件及报价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4.报价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

14、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合格的供应商1) 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2) 供应商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相关要求。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 供应商应当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6)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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