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家坝垃圾二次转运站—厨余垃圾分选系统PET瓶回收工艺深化设计、成套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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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夏家坝垃圾二次转运站厨余垃圾分选系统PET瓶回收工艺深化设计、成套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夏家坝垃圾二次转运站厨余垃圾分选系统PET瓶回收工艺深化设计、成套设备采购招标编号:0611-1900100690A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公章)二一九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5第四章 合同条款33第五章 技术要求109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14 -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重庆市夏家坝垃圾二次转运站厨余垃圾分选系统PET瓶回收工艺深化设计、成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1. 招标条件1.1本项目招标人为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下列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已由渝发改环201943号文批准建设。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一)项目概况:夏家坝垃圾二次转运站厨余垃圾分选系统PET瓶回收的处理规模为1t/h,本项目通过对废PET瓶进行分选、脱标、湿式破碎、高温蒸洗、漂洗、色选等工艺流程,生产出主要用于化纤生产超洁净PET瓶片。(二)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承担夏家坝垃圾二次转运站1t/h的PET瓶回收工艺深化设计、成套设备的供货、安装及工艺达标集成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深化设计,进料和分选

3、系统、脱标+再分选系统、破碎系统、清洗系统、干燥和存储系统、内部水循环系统成套设备、工艺管线、电缆桥架、支架、仪器仪表、电气及控制系统等附属设施的供货、安装和整体调试、试运行指导、培训等相关服务。主要系统设备包含进料和分选系统、脱标+再分选系统、破碎系统、清洗系统、干燥和存储系统、内部水循环系统成套设备及附属设备、工艺管线、电缆桥架、支架、仪器仪表、电气及控制系统等附属设施。(三)合同工期: 合同总工期160天;合同签订后,80天内完成主体设备的供货,3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安装,生产线调试期为20天,试运行期为30天。具体的供货和安装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四)交货地址:夏家坝二次转运站,招

4、标人指定地点。3. 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资格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为准)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1)投标人是独立法人。(2)投标人在国内外至少有1项已建成并运行的1t/h及以上规模的PET瓶清洗生产线的项目业绩;(3)投标人2017年、2018年不亏损。(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9年 9 月 17 日,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df.lkj/)”直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资料、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本项目不需报名直接投标。

5、”5.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年 10 月 9 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B10栋),具体开标安排详见开标当日交易大厅大屏幕显示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招标单位及联系方式8.1. 招标人(项目业主)名称: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邮码及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4号高科总部广场K栋402室联系人:任霞电话: 0

6、23-67886869 传真: 023-678868458.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邮编及地址:400023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9楼902室联系人: 张宏波 陈洪坤电话:023-67110947 023-67707439传真:023-67707439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相应条款针对本项目的具体修改和补充,两者有矛盾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应条款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标人: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4号高科总部广场K栋402室联系人:任

7、霞电 话:023-67886869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9楼902室联系人: 张宏波 陈洪坤电话:023-67110947 023-67707439传真:023-677074391.1.4项目名称夏家坝垃圾二次转运站厨余垃圾分选系统PET瓶回收工艺深化设计、成套设备采购1.1.5交货地点夏家坝二次转运站,招标人指定地点。1.2.1资金来源国有资金1.2.2出资比例100%国有资金 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1.3.2合同工期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1.3.3质量保证详见技术部分

8、1.4.1投标人资格条件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投标人是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在国内外至少有1项已建成并已完成调试的1t/h及以上规模的PET瓶清洗生产线的项目业绩;业绩同时提供以下(1)(2)证明资料:(1)相关合同复印件(2)用户证明材料(形式不限,如竣工证明、业主出具的用户证明等),须至少体现该业绩目前建设情况或运行情况;若提供的相关合同复印件无法体现业绩规模,则提供的业主证明材料中还须体现业绩规模。3、投标人2017年、2018年不亏损。提供证明资料: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需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

9、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特别提示(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鲜公章,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证明资料清晰可辨。如投标人在上述资格要求中有一项不满足,即作为否决投标处理。(2)招标人有权进一步核查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若发现投标人存在提供了虚假资料的行为,经查实,其投标、中标无效,并没收投标保证金。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9.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分包,但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安装工作,若中标人不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

10、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需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实施安装工作。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补充通知等。2.2.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9 年 9 月 21 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上述时间前通过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df.lkj/)进行提问。2.2.2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9年 9 月 23 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招标人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1、()答疑补遗区发布答疑。2.2.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补遗截止时间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2.2.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答疑补遗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以补遗的形式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补遗区发布。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2.3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时间:20

12、19年 10 月 9 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 2019年 10 月 9 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费用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根据计划、程序、规范、技术资料、图纸、标准和相关附件以及在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其它要求,提供全部设备及附属设施以及对本项目进行深化设计、设计配合费、制造、采购、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指导、通过环保部门监测、培训、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内容,投标人需完成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监督和工程设备设施服务、劳力的提供、

13、材料、设备、零备件、临时材料,结构和安装工程必需的临时支护措施、运输(包括卸货和搬运进出现场及材料、设备、机具等场内二次及多次转运)和贮存、修补缺陷等,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2、费用填报:(1)投标人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税费按国家最新相关规定的税率和费用标准执行,根据招标文件附表要求结合投标人自身设计情况分别填写设备、材料组成详细清单及价格。请按各单项货物和材料分别报价。1)按照附件一(1)填报主要进口设备清单;2)按照附件一(2)填报工艺调试费用明细表3)按照附件一(3)填报;试运行费用明细表;4)按照附件一(4)填报其他费用明细表;(2)安装期间所发生的

14、水、电、蒸汽等其他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计入投标报价中;工艺调试期间的原料、水费、电费由招标人承担,人员工资、调试测试费、药剂费等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负责试运行期间的技术指导工作,试运行期间的原料、水费、电费人员工资、药剂费等由招标人承担;投标人派至现场的技术指导人员产生的费用和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3)水费暂按4.50元/吨计、电费暂按1.20元/度计,蒸汽暂按240元/吨计,碱暂按2400元/吨,运行成本应包括蒸汽费、水费、电费、药剂费、设备设施维护费(如果有)等,投标人应列出详细费用分析计算过程,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填报的运行成本进行考核。运行成本报价不计入投标总价。(4)投标人提供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易耗品及易损件的详细清单明细及报价,并纳入投标总价。投标人应单独报出质保期后12个月所需的备品备件、易耗品及易损件的详细清单明细及报价,此部分价格不高于市场价,此部分价格不计入投标总价内。(5)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0.2条的约定,自行测算,将招标代理服务费、入场交易费计入投标总报价中,此部分费用不单独列项报价。(6)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已经全面、充分地体现和覆盖了招标项目约定的全部合同工作内容而必须发生的任何费用,招标人视为投标人已充分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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