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移动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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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项 目 号:18A3227招标项目编号:0611-BZ1800401293AH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移动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一八年十月- 2 -目 录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3 -一、招标项目内容- 3 -二、资金来源- 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3 -五、投标保证金- 4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 -七、投标有关规定- 5 -八、联系方式- 6 -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7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2、7 -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 7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9 -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 9 -二、报价要求- 9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9 -四、付款方式- 10 -五、知识产权- 10 -六、培训- 10 -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 10 -八、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10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11 -一、资格审查- 11 -二、评标方法- 12 -三、评标标准- 13 -四、无效投标条款- 14 -五、废标条款- 15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16 -一、投标人- 16 -二、招标文件- 16 -三、投标文件- 16 -四、开标- 18 -五、评标- 18 -六

3、、定标- 19 -七、中标通知书- 19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19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21 -十、交易服务费- 21 -十一、签订合同- 21 -十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22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23 -一、合同主要条款- 23 -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26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28 -一、经济文件- 30 -二、技术文件- 32 -三、商务文件- 34 -四、其他- 37 -五、资格文件- 44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委托,对移动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

4、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备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移动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1503本分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二、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150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

5、资格条件1.所提供产品属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提供产品属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或备案凭证复印件)2.所投产品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注册证有附件的,则还须提供与之配套的相应附件。(提供注册证复印件,注册证有附件的还须提供注册证附件复印件)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

6、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10月10日)起五个工作日。(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1.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0月17日17:00(工作时间)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2.1招标文件购买方式2.1.1现金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到重庆市江北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幢5

7、02室,递交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购买招标文件。2.1.2汇款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号)、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汇款后凭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到重庆市江北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5楼大厅财务处换取发票。户 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江支行(行号:102653002191)账 号:31000234092001747803.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

8、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4.对微型企业的优惠4.1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招标文件购买费。4.2微型企业须在报名时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和书面承诺书(详见第七篇 四、其他“小微企业声明函”)(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3若微型企业所投产品不是微型企业生产,又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报名和投标无效。(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1日

9、北京时间10:00(七)开标时间:2018年10月31日北京时间10:00(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 重庆联付通网络结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备付金银行信息账号 1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行号:105653005006)账 号50001004141052539490021139账号 2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朝天门支行(行号:102653000013)账 号9558

10、853100004868075账号 3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行号:308653018067)账 号123905538210902018138账号 4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行号:314653000038)账 号0205010120010023629017139账号 5开户行平安银行重庆杨家坪支行(行号:307653004078)账 号30105275013139账号 6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行号:104653087082)账 号108858695624账号 7开户行兴业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09653011012)账 号3460101001010399

11、790132391.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2.首次将保证金汇至重庆联付通网络结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备付金的投标人,应按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规定办理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登记。“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进行下载,咨询电话:023-67703091(在原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登记过的,可不再进行登记)。3.由于第一次缴纳保证金而未能及时在分中心登记基本账户的投标人,可持本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

12、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备查。4.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咨询电话:023-67769201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

13、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

14、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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