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与现场消防安全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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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保护与现场消防安全质量控制1、环境保护控制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严格针对控制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产生室内环境污染的内容,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不于进场。故在材料进场检验时监理应加强对石材、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板、涂料、胶粘剂、水性处理剂等材料的污染物的控制验收。在工程完工后交付使用前,提请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性检测,并必须符合指标:监理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要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严格检查进场材料的质保资料与复试报告,结合对外观实物检查

2、,把好进场核查关。具体可从以下三方面重点把关:(1)对材料满足强标要求: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砖、水泥、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新型墙体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规定。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包括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板、吊顶材料等,进行分类时,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规定。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必须测定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2)满足施工强标要求:当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进场检验,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时,严禁使用。民用建筑工程中所采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必须有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3、和规范规定。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所采用的人造木扳及饰面人造木板,必须有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所采用的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水性处理剂必须有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和游离甲醛含量检测报告;溶剂型涂料、溶剂型胶粘剂必须有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苯、游离甲醛二异氰酸酯(TDI)(聚氨酯类)含量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检测项目不全或对检测结果有疑问时,必须将材料送有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所采用的稀释剂和溶剂,严禁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及混

4、苯。严禁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3)工程验收时强标要求:民用建筑工程所用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类别、数量和施工工艺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的全部检测结果符合规范规定时,可判定该工程室内环境质量合格。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严禁投入使用。2、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控本工程为高层建筑,施工防火安全防范工作尤为重要。施工过程中,监理对防火安全的监控工作主要有:(1)督促工地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及上海市消防安全规定的主要职责,并督促其具体落实负责

5、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2)在进入现场前,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且配备专职安全员,督促并检查施工进行防火管理。(3)检查施工现场是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及督促管理、维护,施工现场区域的消防通道及消防器材附近须保持畅通,不得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或移动位置,遇火警使用后必须立即上报,对使用过的消防器材应及时调换补足。(4)督促施工现场必须建立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应予以重罚。(5)严格督促施工执行动火管理制度,凡明确禁火区域的,应设立禁令标志。(6)督促在施工过程中所需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均应按工程进度,有计划进入工地,并按其性质妥善放置,不得将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品混放在一起,并应指定专人管理,确保安全。(7)督促在施工过程中遗留在施工现场的刨花、纸屑、边角料等可燃物品和酒精、香蕉水、油漆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均应在施工结束后清理或归仓保管,不得流于现场。(8)提醒并检查施工方严格控制用电负荷,禁止超负荷用电,所使用的电设备均应符合要求,每日施工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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