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中机风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评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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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录目录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1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 16 环境质量状况 . 18 评价适用标准 . 25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28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 33 环境影响分析 . 34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 49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监测一览表 . 51 结论与建议. 5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

2、、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 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 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 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

3、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中山市中机风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中山市中机风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陈霖 联 系 人 杨生 通讯地址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江陵西路 36 号 联系电话 13189223324 传 真 / 邮政编码 528471 建设地点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江陵西路 36 号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改建扩建 迁建延期补办 行业类别 及代码 O8011 汽车修理与维护 用地面积 (平方米) 4003.9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200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20 环保投资 占总投资 比例 10 评价经费 (万元) 0.7 投

4、产日期 2019 年 12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环评类别判定说明一、环评类别判定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 规文件,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7 年 9 月)及关于修改(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 (2018 年 4 月 28 日)的“四十、皮革、 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中“126 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中的“有喷漆工艺的”,编写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建设单位中山市中机风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星月之光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对中山市中机风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

5、作。接受委 托后我单位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收集资料。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规文件和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审查、审批,以期为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二、相符性分析二、相符性分析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 O8011 汽车修理与维护,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3 年修正) ,项目不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因此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 1 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18) ,项目为 O8011 汽车修理与维护,属于许可准入类。 根据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 (2018) ,项目不属

6、于广东省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故项 目符合该政策。 本项目属于 O8011 汽车修理与维护,根据广东省发布的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 指导目录 (2018 年本) ,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因此与广东省产业政策相符。 本项目属于 O8011 汽车修理与维护,根据中山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 版) ,本项目不属于目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因此与地方产业政策相符。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广东省及中山市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2、选址合理性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江陵西路 36 号,根据中山市规划一张图,项目所在地在 为工业用地,符合镇区的总体规划,地理位置和开发建

7、设条件优越,交通便利,不占用基 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区、水源保护区等其它用途的用地,因此,可以认为该项目的选址合 理。 3、 中山市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细则相符性分析、 中山市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细则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电镀、线路板、印染、化工、危险化学品仓储行业,无需进入定点基地 或聚集区,符合中山市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 4、 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环保准入管理规定的通知、 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环保准入管理规定的通知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根据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涉挥发

8、性有机物项目环保准入管理规定的通 知 (中环2017158 号)中:“严格源头控制:主城区(东区、西区、南区、石岐区) 、一类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五桂山生态保护区片区和南朗镇孙中山故居片区)内不再审批(或 备案)新建、扩建涉 VOCs 产排的工业类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址为火炬区,不属于主城区,选址合理。 根据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环保准入管理规定的 通知中(五)表面涂装行业内容要求:汽车维修喷涂和补漆工序中,除面漆(喷涂光油) 外禁止使用溶剂型涂料、有机稀释剂等原辅材料,如油性漆、天那水。应使用符合汽车 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24409)的规定的 VOCs 含量

9、低的原辅材料,如水性涂料、高固 体份涂料。推广采用“三涂一烘” 、 “两涂一烘”或免中涂等紧凑型涂装工艺和先进智能 化涂装设备。 根据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环保准入管理规定的 通知中加强末端治理:鼓励采用回收法或焚烧法处理VOCs废气,VOCs废气总净化效率 2 员额不低于90。 本项目使用的原料除面漆外均为水性。项目喷漆、烤漆、批灰工序在烤漆房内进行, 烤漆房为密闭负压车间,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为 95,且喷烤漆、批灰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收 集后,经过过滤棉+UV 光催化处理器+活性炭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空排放。项目符合中山 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环

10、保准入管理规定的通知的要求。 三、编制依据三、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 年 1 月 1 日)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 (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8 年 1 月 1 日)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 ;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5 年 4 月 24 日修订) ;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018 年 12 月 29 修订) ; 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8 年4月

11、28 日) ; 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HJ2.1-2016) ; 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 (HJ192011) ; 1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HJ2.42009) ; 11、 建设项目环境评价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18); 1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1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 6102016) ; 1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 2.32018)。 四、环境要素的评价等级判定四、环境要素的评价等级判定 1、大气环境评价等级判定、大气环境评价等级判定 选择项目污染源正常排放

12、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参数,采用附录 A 推荐模型中估算模型 分别计算项目污染源的最大环境影响,然后按评价工作分级判据进行分级。 根据项目污染源初步调查结果,分别计算项目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 度占标率 Pi(第 i 个污染物,简称“最大浓度占标率”) ,及第 i 个污染物的地面空气质量浓 度达到标准值的 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 D10%。其中 Pi 定义见公式(1) 。 式中:Pi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 i采用估算模型计算出的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 1 h 地面空气质量浓度,mg/m3; 3 0i 第 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g/m3。 表表

13、 1 评价工作等级判据表评价工作等级判据表 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 Pmax10% 二 1%Pmax10% 三 Pmax1% 1、污染物评价标准 污染物评价标准和来源见下表。 表表 2 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表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表 评价因子评价因子 平均时段平均时段 标准值(标准值(g/m3) 标准来源标准来源 TVOC 1 小时平均 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 甲苯 1 小时平均 200 二甲苯 1 小时平均 200 苯乙烯 1 小时平均 10 TSP 1 小时平均 90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中,对仅有大气环境中,对仅有 8 h 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日平均质量浓度限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日平均质量浓度限 值或年平均质量浓度限值的,可分别按值或年平均质量浓度限值的,可分别按 2 倍、倍、3 倍、倍、6 倍折算为倍折算为 1h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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