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常见法律问题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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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锡市公用房产管理处 房屋租赁合同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2015年5月21日 房屋租赁合同常见法律问题 贺煌律师 版权所有 问题一 主要法律法规 合同法 第十三章 全国人大 1999.10.1 最高法关于审理城镇房屋 最高法 2009.9.1 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今日重点)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建设部 1995.5.1 已废止 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 替代 住建部 2011.2.1 不适用 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省政府 2011.6.25 市房管锡房产(2010)180、181号文 市房管 2010.12.2 关于加强无锡市直管公有住房的意见 180号 关于加强无锡市直管非住宅公有住房的意

2、见 181号 2008年 无锡市市区公有住房管理暂行规定 2013年草拟管理办法 问题二 法律适用 最高法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依照国家福利政策承租的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 具有政府福利性、保障性,其租赁关系不属于完全的民事法律关系, 不适用最高法司法解释。 适用 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2011年9月29日 省政府73号令 江苏省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2008年11月25日 省政府 50号令 问题三 违法建筑的租赁合同效力 无或不符合规划许可、临时建筑超期 一审辩论终结前无审批手续,则无效。 问题四 备案登记非效力性强制规定 书面约定作为生效条件的除外 问题五 合同无效是否需要支

3、付租金 按租金标准支付使用费。 问题六 一房数租的后果? 顺序:1.实际占有 2.备案登记 3.合同成立 过错赔偿责任 问题七 出租人的法定解除权 综合合同法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出租人 享有法定解除权的情形如下:(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 能继续履行的;(2)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 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 状的;(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4)承租人无正当理 由未支付租金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 人在合同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支付的;(5)承租人未按 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房屋的性质使用租赁房屋,致使 租赁物受到损失的;(6)不定

4、期租赁,出租人有权随时解除 合同。 问题八 承租人的法定解除权? 综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租人享有法定解除的情形如 下:(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2)出租人未按 约定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拒不交付房屋 的;(3)因不可规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毁 损、灭失,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4)不定期租赁,承租 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5)租赁物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 有权随时解除合同;(6)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租赁 房屋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的;(7)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导致承 租人不能使用的;(8)不

5、符合建筑法、消防法等法律 关于房屋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并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的 ;(9)一房数租之有效合同不能实际履行的。 问题九 合同无效时装修物损失处理 (1)属出租人过错的,由出租人补偿承租人的装饰装修损失。 对于未形成附合的,损失主要包括装饰装修物的折旧费用、拆 除费用、恢复原状费用及承租人因租赁合同无效而受到的其他 损失;对于形附合的,该损失是租赁合同无效时装饰装修物尚 存在的价值,即现值。(2)属承租人过错的,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装饰装修损失,并由承租人赔偿承租人因租赁合同无效受到的 其他损失。(3)属双方共同过错的,应由双方当事人按过错责任 分担装饰装修现值损失。 问题十 租赁期满装

6、修物如何处理? 合同约定优先 无约定,可拆除的自行拆除 解除合同后,对不可拆除的装修,按照过错原则、公平原则,对残值处理。 租赁期满,要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修的不予支持。 问题十一 扩建成本承担 合法的,出租人承担 不合法的,按过错承担 问题十二 转租合同效力 如不同意转租,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应当提异议。 否则,再以不同意为由要求认定无效,得不到支持。 问题十三 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 1.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抵押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 2.出租前已查封 问题十四 优先购买权损害赔偿权 不享有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权 不适用赠与、互易、因公征用 不得对抗共有人、近亲属、通知后15日未主张、善意购买人 合理期限,提前三个月;拍卖前5日 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 在国内外多地设立分所 荣膺英国The Lawyer杂志评选 亚太律所150强第66位 贺煌律师,无锡所合伙人 电话:15852836060 THANKS 贺煌律师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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