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纯:税务管理学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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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管理学 精品资料网 税务管理学教学重点与难点 税务管理学 精品资料网 税收管理概论 第一章 税务管理学 精品资料网 1.明确税收管理的内容 2.我国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依据 3.熟悉税收征收管理的内容和基本程序 4.明确税收管理的原则 一、税收管理的概念 税务管理学 精品资料网 二、税收管理体制 1.理解税收管理体制概念 2.熟悉税收管理权限的划分 3.我国税收立法权的划分 (1) 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税法; 税务管理学 精品资料网 (2) 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原 则通过、国务院发布的税收条例(草案) ; (3) 授权国务院制定和发布的税收条例 (草案); (4) 授权财政部

2、制定,经国务院批准或 批转的税收试行规定。 税务管理学 精品资料网 4.税收管理权的具体划分 税种的开征与停征权、税法的解释权、税 目的增减与税率的调整权、减免税的审批权。 5.掌握分税制的含义 税务管理学 精品资料网 三、明确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划分 1. 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的税种 2. 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的税种 3. 地方财政部门征收管理的税种 农业税、牧业税及其地方附加、契税、 耕地占用税。 在少数地区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和管 理,但在大部分地区,仍由地方财政部门征 收和管理。 税务管理学 精品资料网 4.海关征收管理的税种 关税、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船舶 吨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3、 税务管理学 精品资料网 四、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 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 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船舶吨税和 海关代征的增值税。 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 税务管理学 精品资料网 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包括: (1) 增值税(不包括海关代征的部分) (2) 营业税 (3) 企业所得税 (4)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5) 个人所得税 (6) 资源税 (7) 城市维护建设税 (8) 印花税 税务管理学 精品资料网 注意: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注意: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 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双方的权利与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双方的权利与 义务并不对等。义

4、务并不对等。 五、税收征收管理权利和义务的设定 税务管理学 精品资料网 税收征收基础管理 第二章 税务管理学 精品资料网 一、税务登记 (一) 税务登记制度 1. 开业税务登记 (1) 开业税务登记的对象 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其他纳税人。不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 法律、法规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 以及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纳税人,可 不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管理学 精品资料网 (2) 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和地点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 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 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 关申报办

5、理税务登记。 税务管理学 精品资料网 (3) 以下几种情况应比照开业登记办理: 扣缴义务人要在发生扣缴义务时,向 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跨地区的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应当自 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 注册税务登记。 纳税人到外县(市)从事经营活动,要 持其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的 税收管理证明,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 。 税务管理学 精品资料网 (4)了解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的 证件、资料 注意:企业在外地的分支机构或者从事注意:企业在外地的分支机构或者从事 生产、经营的场所,在办理税务登记时,还生产、经营的场所,在办理税务登记时,还 应当提供由总

6、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在应当提供由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在 外地设立分支机构的证明。外地设立分支机构的证明。 税务管理学 精品资料网 (5) 税务登记证的核发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 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注意:对既没有税收纳税义务又不需注意:对既没有税收纳税义务又不需 领用收费(经营)票据的社会团体等,可领用收费(经营)票据的社会团体等,可 以只登记不发证。以只登记不发证。 税务管理学 精品资料网 2. 变更税务登记 (1) 变更登记的适用范围 1)改变名称 2)改变法人代表 3)改变经济性质 4)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 5)改变住所或经营地点(涉及主管税务变 动的办理注

7、销登记) 税务管理学 精品资料网 6)改变生产、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 7) 增减注册资本 8) 改变隶属关系 9) 改变生产、经营期限 10) 改变开户银行和账号 11) 改变生产经营权属及改变其他税务 登记内容 税务管理学 精品资料网 (2) 变更登记申报: 1)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 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 登记之日起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 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2)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 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 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 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 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8、 税务管理学 精品资料网 3. 注销税务登记 (1) 注销登记的适用范围 1) 纳税人因经营期限届满而自动解散; 2) 企业由于改组、分立、合并等原因而被 撤销; 3) 企业因资不抵债而破产或终止经营; 4)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 变税务登记机关; 5)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而 终止经营; 6) 纳税人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其他情形。 税务管理学 精品资料网 (2) 注销登记的要求 1)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 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 ,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 销税务登记; 2) 按规定不需要

9、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 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 关批准或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 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 税务管理学 精品资料网 3)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 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 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 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注意: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注意: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 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 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税务管理学 精品资料网 4.

10、税款扣缴登记 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 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 税款登记。 5.报验税务登记 报验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外出经营的税务 登记管理。 税务管理学 精品资料网 (1) 纳税人需到外县(市)从事经营活动 的,可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有关的合同等资 料和证明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外出经 营税收管理证明。 (2) 外出销售货物的,证明有效期一般为 30日;外出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证明有效 期最长为1年,因工程需要延长的应重新申请 核发。 (3) 外出经营的纳税人需使用发票的,须 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发票保证金后,向外出 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税务管理学 精品

11、资料网 6. 停业、复业登记 按照规定,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缴纳税 款的纳税人,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限内需 要停业的,应到税务机关办理停业登记。 税务管理学 精品资料网 7.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 (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范围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简称年应税销 售额)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规定的销售额标 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以下简称企业)。 纳税人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总 机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 分支机构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 准的,可认定为临时一般纳税人。 税务管理学 精品资料网 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 ,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

12、纳 税人认定手续。税务机关对其预计年应销售 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可认定为临时 一般纳税人。 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其年应税销售 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在次年1月底 以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税务管理学 精品资料网 非企业性单位如果经常发生增值税应 税行为,并且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个体经营者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所定 条件的,经省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认定 为一般纳税人。 税务管理学 精品资料网 (2)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 从事货物零售业务的小规模企业; 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 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

13、业。 (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管理规程 税务管理学 精品资料网 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 应在向税务机关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同时, 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已开业经营的小规模企业(商业零售 企业除外),若当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 纳税人标准的,应在次年1月底之前,申请办 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企业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 应分别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 理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手续。 税务管理学 精品资料网 8. 税种认定登记 对于税种认定涉及国税、地税两套税务 机构的纳税人,应分别申办税种认定手续。 税务管理学 精品资料网 (二) 税务登记证件的使用和管理 注意

14、:税务登记证件的样式,由国家税务注意:税务登记证件的样式,由国家税务 总局制定。总局制定。 明确纳税人办理下列税务事项时,必须持 税务登记证件: (1)开立银行账户;(2)申请减税、免税、退 税;(3)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4) 领购发票;(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 证明;(6)申请办理停业、歇业;(7)申请办理 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税务管理学 精品资料网 二、账簿、凭证管理 1.设置账簿的范围 (1)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 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2) 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 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

15、会计代理记账业 务的专业机构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 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税务管理学 精品资料网 2. 财务会计处理规定 (1) 备案制度: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必 须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以内,将其 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 核算软件,按税务机关的规定,及时报送主管 税务机关备案。 税务管理学 精品资料网 (2) 冲突处理 冲突处理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 会计处理制度或者处理办法与税收规定不一致 时的处理。 3. 账簿、凭证保管期限10年 4. 税控管理的概念与意义 税务管理学 精品资料网 三、发票管理 (一) 概述 1.明确发票的种类与适用范围 注意:发票换票证与被调出的发票注意:发票换票证与被调出的发票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纳税人不能拒绝换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纳税人不能拒绝换票。 2.明确发票由税务机关特定主管的原则 税务管理学 精品资料网 (二) 发票管理的主要内容 1. 掌握发票印制权限 (1)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 的企业印制; (2) 全国统一的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 用品的生产由国家税务总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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