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保函业务介绍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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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国际结算部 中国银行保函业务介绍 内容提要 保函业务的基本概念 中国银行的主要保函产品 部分国家对于保函开立的要求 保函撤销 “走出去”企业保函所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保函风险索赔案例 2 一、保函的基本定义 保函指担保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开出的、担保申请 人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书面承诺。 申请人受益人 中国银行 贸易、工程等合同 (基础合同) 银行保函 委托合同 (申请书) 保函的目的 保函的目的是使得商业合同的一方(保函受益人) 获得一种保证,以消除其对商业合同的另一方(保函 申请人)的履约意愿与履约能力的疑虑,从而保证基 础交易的顺利完成。 由于保函往往

2、由银行开立,以银行信用替代商业信用 作为履约保证,因此保函的信用性更好、灵活性更强 ,易于为受益人接受,已被广泛应用于国际与国内贸 易、对外承包工程、资金借贷及各种商业活动中。 保函的法律属性 传统的从属性保函: 效力依附于基础商务合同,是基础交易合同的附属性契约,担保人保函项下所承担 的付款责任成立与否,只能以基础合同的条款及背景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加以判断 。 即我国担保法第五条所指的“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保证人不但对受益人(即债权人)享有专属的抗辩权,而且还享有凡是申请人(即 债务人)能够享有的任何抗辩权,这实际上就削弱了从属保函

3、的担保功能。 在瑞士、捷克等国法律中得到确认。 新型的独立性担保: 与基础交易的执行情况相脱离,虽然根据基础交易的需要而出具,但一旦开立后, 其自身效力却不依附于基础交易合约,其付款责任仅以其自身的条款为准。 保证人享有的权利非常有限,只要债权人提出的索赔要求及提交的相应单据与保函 中规定的付款条件在形式上相符,保证人就必须支付,保证人不能享有属于债务人 的任何抗辩权,他对受益人唯一的抗辩权就是“欺诈例外抗辩”。 在中东某些国家(伊朗、伊拉克、也门、巴林等)的法律中得到确认。 2010年7月1日以后,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The Uniform Rules for Demand Guarant

4、ees ICC Publication No.758,即URDG758。 保函业务的相关资料 保函/备用证申请书或合同; 基础交易资料:据情况提供招标书、中标通知、形式 发票、合同、联合投标协议、代理协议、企业隶属关 系证明文件等; 保函格式(如有); 进出口许可证、自动登记证、技术引进批文、外债登 记证等政府部门批文(如需); 商务部签发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许可证 (500万美元以上境外工程、亚行出资的境外招标 项目); 保函开立的方式 保函直开 直交 转递 保函转开 一次转开 多重转开 转开转递 直开保函 受益人 申请人 申请 合同 转递保函 转递保函 通知人 担保人 直交保函 转

5、开保函 申请人受益人 LG Issued Contract Counter guarantor Requests LG issuance Counter guarantor Counter LG(多重转开) Counter LG(一次转开) 二、中国银行保函产品 10 竞标 中标、签合同 发/收货 维修 卖方 资信证明 履约保函 质量、维修保函 投标保函 预付款保函 买方 付款保函 关税保函 延期付款保函 提货担保 2 投标保函 产品定义:在以招标方式成立的工程建造和物资采购等项目 中,银行应招标方的要求出具的,保证投标人在招标有效期内 不撤标、不改标、中标后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提交履约保

6、函的书面承诺。 产品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开招标、议标时,业主要求投标人 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招标人为避免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改标、撤标,或中标后拒 签合同而给自身造成损失,通常都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以制约对方行为。投标保函是现金保证金的替代形式。 保函金额:投标报价的1%-5% 保函效期:报价效期+15或30天 投标保函 带来的便利 -对投标人 减少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资金占压; 与缴纳现金保证金相比,可使有限的资金得到优化配置; 办理手续简便,满足时效性强的要求。 -对招标人 合理制约供货方履行合同义务,良好维护自身利益; 避免收取、退回保证金程序的烦琐,提高工作效率。 投标保函 风

7、险点: 保函具有无效期性质,具有自动展期条款 1.无法及时撤销,增加额外费用支出 2.市场价格波动,原报价已无法执行 风险控制措施 1.卖方参与投标时应确保招标方的资金已落实,避免出现因购买资金未到位 ,招标人一再要求延长投标保函效期的情况; 2.明确到期日,避免出现效期敞口条款 3.看清招标文件条款 4.合理报价 5.对于保函索赔的条件,建议加入凭保函正本原件索赔 履约保函 产品定义:担保银行应工程承包方或商品供货方的申请而向业 主或买方出具的、保证承包方或供货方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的书 面承诺。 产品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担保的情况 ,常见于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项目。 在工程

8、承包、物资采购等项目中,业主或买方为避免承包方 或供货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给自身造成损失,通常都要求承包 方或供货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以制约对方行为。履约保证金是 现金保证金的替代形式。 保函金额:合同金额的10% 保函效期:最迟装运日+30天 或信用证到期日+30天 履约保函 产品为客户提供的便利 -对供货方 减少由于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长时间资金占压; 与缴纳现金保证金相比,可以使有限的资金得到优化配置 ; -对买方 合理制约供货方履行合同义务,良好维护自身利益; 避免收取、退回保证金程序的烦琐,提高工作效率。 履约保函 风险点: 一、效期计算不合理 1.买方要求履约保函涵盖质保期,并且同时扣

9、留质保金 2.在CIF、FOB价格中,卖方在履约保函中的责任定为货到目的港后若干天才 能终止。 *承担货物运输途中的风险,使卖方责任扩大化; *卖方银行对保函是否可以失效无据可凭。 二、保函生效条件为合同签订日或保函开出日。 *保函开出后,买方由于各种原因,如市场价格变化等拒不开证,造成卖 方无法履约; *买方虽然开立L/C,但L/C条款卖方无法接受或执行。 三、保函赔付缺少单据化条件 履约保函 风险控制措施 1.保函效期:以发货交单为基准确定 2.保函生效明确规定为“收到卖方所能接受的信用证时 生效” 3.设定保函单据化条件,防止买方恶意索赔 预付款保函 产品定义:担保银行应商品供货方的申请

10、向买方出具的、保证供货方在买方 支付预付款后履行合同义务的书面承诺。 产品适用范围:适用于支付方式中包含预付款的项目。 在商品买卖交易中,买方为避免供货方拿到预付款后不履行合同义务而 损失预付款,要求银行对供货方在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偿还预付款做出的担 保。 保函金额:合同金额10%-30% 保函效期:最迟装运日+30天或信用证到期日+30天 产品为客户提供的便利 -对买方 在供货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保障预付款顺利收回; 加强了对供货方按规定履行合同的制约。 -对供货方 便利了预付款资金的及时到位; 及时获得项目启动资金,便利合同的顺利执行。 预付款保函 风险点 一、生效条款的设定 1.以保函开出

11、之日生效;(承担无理索赔的风险) 2.以买方付出预付款之日生效。(承担资金划转延误及丢失 的风险) 二、分批装运时,保函金额无减额条款 风险控制措施 1.以卖方收妥预付款作为保函生效条件; 2.加列减额条款“本保函金额将随着发票上所显示的每批发货值 成比例递减” 质量保函 产品定义:担保银行应商品供货方的申请而向买方出具的、保 证供货方在提前支取合同价款中的尾款部分后履行合同义务的 书面承诺。 预留金保函也称为“预留金保函”、“留置金保函”等。 产品适用范围:适用于合同执行后期买方滞留尾款,供货方需 凭银行保函提前支取尾款的情况。 保函金额:合同总价的5%-10% 保函效期:质保期+30天 产

12、品为客户提供的便利 -对供货方:提前收回尾款资金,解决了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 ;有利于资金周转。 -对买方:获得了合同后续义务得到履行的保障;达到了与滞 留尾款相同的目的。 质量保函 风险点 一、保函责任笼统定为“无条件见索即付”; *买卖双方因检测系统、方式不同引起争议,使卖方承担不必 要的额外风险 二、买方已扣留尾款,仍要求卖方开立质量保函 风险控制措施 设定单据化条件 *以一个买卖双方都能接受的第三家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证明 作为索赔依据,或; *以一家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的仲裁书作为索赔依据 关税保函 产品定义:担保银行应进口商的申请而向海关出具的、保证进口商履行关税义务 的书面承诺。 产品

13、适用范围:根据海关征税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向海关提供 足额税款担保后,可要求海关先放行货物: (一)海关尚未确定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等征税要件的; (二)正在海关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的; (三)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 (四)暂时进出境的; (五)海关对某些货物实行先放后征的情况; (六)其他按照有关规定需要提供税款担保的 产品为客户提供的便利 1、该保函业务有助于企业加快进口货物通关速度; 2、减少企业因货物滞留港口而增加的滞港费用(一个货柜一天的费用高达 3000港元); 3、使企业获得关税税款短期资金融通(最长15天); 4、业务操作简单,灵活方便; 三、部分国家对于保函开

14、立的要求-伊拉克 1、要求所有开往本国的保函必须经当地银行转开; 2、必须采用该国政府统一制定、以阿拉伯文起草的标 准格式办理; 3、保函及反担保项下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在伊拉克法 院裁决并以伊法律为准; 4、对业已过期但未办理撤销手续的保函收取逾期费用 ,直至伊方受益人退回保函正本。 三、部分国家对于保函开立的要求-科威特 1、对科威特业务项下的保函均经由当地银行转开; 2、对反担保格式有着特殊的规定和要求,且其本身 转开的格式固定,条件比较苛刻; 3、科威特银行对保函收费普遍较低,与其他国家银 行相比,具有一定竞争性 三、部分国家对于保函开立的要求-巴基斯坦 1、既可直开,也可转开; 2、对

15、巴的转开保函业务,如经巴本资银行出具,则 反担保格式固定且条款苛刻,如选用当地外资银行, 则条件比较宽松,对反担保格式无特殊要求; 3、保函效期届满后,受益人在效期后一定期限内仍 保留索赔的权利(开给巴政府部门的60年;私人企业 3年) 三、部分国家对于保函开立的要求-美国、委内瑞拉 1.当地银行不能开立保函,以备用信用证取代,但不 影响其接受外国银行所出具的担保和反担保。 2、履约保函金额要求较高,有的可能高达合同金额 的100%。 附:备用信用证与保函 一、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的类同之处 1、定义上和法律当事人的基本相同之处; 2、应用上的相同,都是国际结算和担保的重要形式; 3、性质上的相同,见索即付。 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的不同之处 1、保函有从属性保函和独立性保函之分,备用信用证无此区 分,具有信用证的“独立性、自足性、纯粹单据交易”的特点, 受益人在该信用证为准,开证行只根据信用证条款与条件来决 定是否偿付,而与基础合约并无关。 2、适用的法律规范和国际惯例不同。备用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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