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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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 税 关税的征税对象 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 纳税人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 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关税的优惠 法定减免:P108(重点) 特定减免(了解) 临时减免 (了解) 关税的计税管理 关税税额计算公式 关税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计税依据 关税完税价格是海关以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成交 价格为基础,经调整确定的计征关税的价格。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以成交价格为 基础的完税价格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货价+采购费用(包括货物 运抵中国关境内输入地起卸前的运输、保险和 其他劳务等费用)。 货价以成交价格为基础,成交价格是指买方为购买该货物,并按 有关规定调整后的实付或应付价格。

2、成交价格的调整:海关估价P110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应包括货物运至 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 险费,不包含出口关税和支付给境外的佣金。 海关估价方法 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中运输及相关费 用、保险费的计算 进口货物: 海运进口货物,应计算至卸货口岸,如果该货物的卸货口岸是内 河(江)口岸,则应计算至内河(江)口岸。 空运、陆运进口货物,计算至该货物运抵境内的第一口岸,如果 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支付至目的地口岸,则计算至目的 地口岸。 出口货物: 出口货物的销售价格,如果包括离境口岸至境外口岸之间的运 输费和保险费,则该运费和保险费应当扣除。 应纳税额

3、计算 从价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从量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复合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应税进(出) 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课堂训练51 关税缴纳 申报时间: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 起14日内;出口货物在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 的24小时以前。 纳税期限:关税的纳税义务人或其代理人,应 在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 银行缴纳。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经海总部署批 准,可延期缴纳,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计算题: 某市大型商贸公司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

4、 2012年2月进口化妆品一批,支付国外的买价 220万元、国外的经纪费4万元;支付运抵我国 海关前的运输费用20万元、装卸费用和保险费 用11万元;支付海关地再运往商贸公司的运输 费用8万元、装卸费用和保险费用3万元。(注 :关税税率20%,消费税税率30%) 要求:计算该公司进口环节应纳的关税、消费 税和增值税。 进口环节应纳的关税 (220+4+20+11)20%51万元 进口环节应纳的消费税 (220+4+20+11+51)(1-30%) 30% 131.14万元 进口环节应纳的增值税 (220+4+20+11+51)(1-30%) 17% 74.31万元 企业所得税 征税对象 是指在

5、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 收入的组织。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无限纳税义务 P121 非居民企业:有限纳税义务 P121 所得来源地的判定 P121 低税率适用的情况:小型微利企业 预提所得税的税率(减按10%) 税率 基本税率 低税率 25% 20% 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法定减免税 P124 免税收入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 高新技术企业减税 创投企业抵免 技术转让所得减免 其他税收优惠 P124125 注意:会涉及到纳税调整减少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管理 计算公式一(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

6、项目金额 课堂训练68 计算公式二(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纳税调整增加额:“不准扣除的”和“超过准予扣除项目标准的” 纳税调整减少额:税收优惠政策中可以加计扣除的 会计利润的形成:P139表63和表64 收入总额的确定 销售货物收入 劳务收入 转让财产收入 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接受捐赠收入 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各项收入外的一切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 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 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 收入。) 视同销售:P127 法人所得税:

7、对货物在同一法人实体内部之间的转移,不作销 售处理。 不征税收入: 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 其他不征税收入 扣除的原则 P127 扣除的项目 原则:相关性、合理性、收益性、配比性、不 重复 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会计期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 支出; 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期间(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 支出。 准予扣除的项目 成本:指生产经营成本; 费用:指三项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 费用 税金:指已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土地增 值税、资源税、关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简称六税一费 ) 损失: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 外支

8、出、已发生的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以及其他损 失。 准予扣除项目的标准 这些扣除的项目绝大部分按税法和会计制度都 允许从收入中扣除,但税法对扣除有范围和标 准的限制,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 于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部分,需调增应纳 税所得额。 “不超标准不用调,超过标准要调增”。 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 三项经费分别按工资薪金总额的2%、14%、2.5%计算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超过部分,可结转。 课堂训练61 五险一金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 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

9、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 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借款费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 ,准予扣除。 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 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 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 入有关资产的成本,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可 在发生当期扣除。 扣除标准: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 的部分。 课堂训

10、练62 汇兑损失 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 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课堂训练63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 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扣除。 课堂训练64 固定资产的租赁费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 限均匀扣除;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 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课堂训练65 公益性捐赠支出

11、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 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 ,准予扣除。 课堂训练6-6 有关资产的费用 企业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 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 销费,准予扣除。 财产损失 纳税人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经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 不准予扣除项目 可能会涉及纳税调整增加额 具体的内容: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企业所得税税款; 税收滞纳金; 罚金、罚款和被没

12、收财物的损失; 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赞助支出;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 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亏损弥补 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 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 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 补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5年。 课堂训练6-7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管理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额的计算 课堂训练 6-9 境外投资和经营所得应纳税款的计算 纳税人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在并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征所

13、 得税时,允许从汇总纳税的应纳税额中扣除纳税人已在境外缴 纳的所得税税款,但扣除数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我国税法 规定计算的所得税税额。 征收管理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月份 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 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其 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 税申报表 个人所得税法 纳税义务人 税法规定,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在中 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下同 )和港澳台同胞,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从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 投资者也为纳税人 。 上述纳税人按照住所和居

14、住时间两个标准,可 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分别承担不 同的纳税义务。 居民纳税人 负无限纳税义务。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下同)有住所的 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 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 的个人。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 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 对于“临时离境”的纳税人,如果在一个纳税年度里,一次离境不超过30 天或多次累计不超过90天,仍然认定为居民纳税人。 非居民纳税人 负有限纳税义务。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个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非居民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不管

15、支付地是境内,还是 境外,只要是来源于境内的所得,都要纳税. 例如:某外籍人员受雇于我国境内某合资企业,月薪5000美元, 其中2000美元在境内支付,3000美元由境外母公司支付给其家 人,则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是5000美元. 应税所得项目 工资、薪金所得 除工资薪金以外,还包括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 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 但下列津贴和补助不予征税: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 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 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劳务取得的所得(共29项) 稿酬所得 (指个人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取得的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除外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偶然所得: 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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