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福建省宁德市力泰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机制砂生产项目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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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

2、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福建省宁德市力泰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机制砂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福建省宁德市力泰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阿四联 系 人陈阿四通讯地址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下塘港务码头1号码头办公室2楼联系电话13194039988传 真-邮政编码352100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下塘港务码头立项审批部门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闽发改备【2017】J010083号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3099 其他非

3、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1337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4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1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8%评价经费(万元)-投产日期2018年2月1、项目背景福建省宁德市力泰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机制砂生产项目位于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下塘港务码头,主要从事古田县磊晶石料场及周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石弃渣等砂石加工原料进行加工生产。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400万,租赁宁德市漳湾集装箱有限公司所属码头的后方场地,项目占地面积13370m2,主要建筑面积1700m2,购置震动筛、泥砂分离器、制砂机、泥水分离器、压泥机、脱水筛等设备,对砂石加工原料进行加工生产,形成

4、年产50万吨机制砂的生产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第“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本项目属于“56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中其他规定,本项目需要办理环评手续,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福建省宁德市力泰建材有限公司委托,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承担“福建省宁德市力泰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机制砂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公司接受委托后,随即组织人员到项目建设场地及其周围进行了实地勘查与调研,收集了有关的工程资料,进行了该项目的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依照环境影

5、响评价技术导则,结合该项目的建设特点,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交由建设单位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2、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发布实施,2014年4月24号修订,2015年1月1号起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实施;(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第44号,2017年9月1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正,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2016年1月1日起实施;(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

6、防治法,1997年3月1日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实施;2016年11月7日修正;(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02月29日修订,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10)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1999178号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公布(试行)和(试行)内容及格式的通知;(11)国务院国发201135号文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2)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0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1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200870号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1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7、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年第21号令;(15)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及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年3月;(16)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文201218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定方案的批复;(17)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闽政发明电20124号);(18)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2012年5月23日;(19)福建省建筑工地文明工地管理规定(闽建建200331号,200

8、3年7月31日颁布);(20)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199924号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21)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宁政文2014160号;(22)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文2015218号;(23)福建省宁德市力泰建材有限公司“福建省宁德市力泰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机制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见附件1)。3、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关系 本项目位于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下塘港务码头,本项目东侧为一个碎石加工厂,南侧为漳湾码头办公区,西侧紧邻鸿耀建材有限公司,然后是南阳码头,北侧为漳湾海域。本项目周边的环境敏感

9、点为厂界南侧634m的下塘村和西南侧1019m的上塘村。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关系图见附图1、附图2。 4、建设内容、规模及工程投资(1)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系租用宁德市漳湾集装箱有限公司所属码头的后方场地13370m2进行组织生产,主要建筑面积1700 m2,为配套项目,企业将配备震动筛、制砂机、脱水筛等设备,最终形成设计的产品产量。项目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见表1-1。表1-1 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序号产品单位年产量1FM2.3-2.8机制砂吨50万(2)工程投资及经济效益本项目总投资400万元,项目建成后相关环保总投资经估算约11万元,占该项目总投资的2.8。该部分环保资金的投入,可使企业做到各种

10、污染物达标排放,将环境污染降到最低,以促进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减少项目生产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且项目投产后需员工4人,有利于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当地财政收入,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只要管理严格,各类污染源基本得到治理,污染物排放可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同时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4人,依托于下塘港务码头员工宿舍。工作制度:年生产时间为300天,每天工作8h(上午8时-12时,下午14时-18时)。5、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占地面积13370m2,主要建筑面积1700 m2。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见表 1-3

11、。表1-3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建设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环境问题施工期运营期主体工程生产机房:封闭式厂房,位于厂区中间,占地面积约1040m2,设置一条碎石加工生产线。噪声粉尘废水固废噪声、粉尘压泥机房:位于厂区东南侧,占地面积约400m2,用于废泥与水分离及泥饼堆放。噪声、固废、废水辅助工程原料堆场:占地约2000m2,用于堆放原料。粉尘成品堆场:占地约3800m2,用于堆放机制砂成品。粉尘道路:厂区内设置厂区道路,可用于汽车运输。噪声、扬尘住宿:依托于下塘港务码头员工宿舍。/办公:依托于下塘港务码头办公楼。/环保工程粉尘防治:喷淋设施、挡风抑尘墙。/生产废水收集:废水收集沟+处理后循环利

12、用。/雨水收集:雨水收集沟+沉淀池沉淀后用于生产。/公用工程供电:当地电网接入。/供水:当地供水管网接入。/6、主要设备一览表本项目主要设备及设计情况见表1-4。表1-4 主要设备设施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1封密式料仓个12震动筛台33泥沙分离机台34制砂机台15压泥机台26脱水筛台37细砂回收机台28输送带条77、主要原辅材料及动能消耗本项目以古田县磊晶石料场提供的弃石弃渣等砂石加工原料为原料生产FM2.3-2.8机制砂,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情况见表 1-5。表 1-5主要原材料及能耗情况表类别名称年耗量来源原料弃石弃渣等砂石加工原料56万吨由古田县磊晶石料场提供辅料絮凝剂(氯化铝)100

13、吨外购能源电180万KWh当地电网水15万吨当地供水管网絮凝剂:絮凝剂是一种线型高分子聚合物,它易溶于水,几乎不溶于苯、乙醚、酯类、丙酮等一般有机溶剂,其水溶液几近透明的粘稠液体,属非危险品,通常絮凝的实施靠添加适当的絮凝剂来实现,其作用是吸附微粒,在微粒间“架桥”,从而促进集聚。本项目使用的絮凝剂是氯化铝,其絮凝沉淀的效果比较显著。8、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限值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本项目为机制砂加工项目,经检索,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

14、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且本项目于2017年10月19日在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17J010083号(见附件7)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9、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下塘港务码头。根据蕉城区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图(见附图3),本项目所在地不位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红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红线和水土流失敏感区保护红线范围内。且建设项目与周围环境具有相容性,不会对漳湾海域造成影响,因此本项目符合蕉城区漳湾海域基本规划。本项目厂区道路与项目区东、西两侧都与乡村公路相连,原料及成品运输方便;项目生产及生活用水均来自当地供水管网,用电来自当地电网。项目所在地水、电供应均有保证,满足本项目生产生活需求。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体为漳湾海域,根据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修编),项目所涉及的海域属宁德市海域三都澳西部海区漳湾四类区,该水域近远期的海水水质目标为第三类。本项目不在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同时,项目区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等环境敏感点。综上所述,从项目所在地建设发展规划、交通运输条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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