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基本知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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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的含义和本质 l一、宪法的概念 l二、宪法的特征 l三、宪法的性质 l四、我国宪法的发展 一、宪法的概念 宪法作为一个法的部门,也叫宪法 法或国家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 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 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国家根本法 。 二、宪法的特征 u 宪法与刑法、民法、行政法、诉讼法 等都是一个国家的法的组成部分,但它们 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不相同的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与普通法律 相比具有以下一些特征: u(一)、在规定的内容上 u(二)、在法律效力上 u(三)、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 (一)、 在规定的内容上,宪法 规定的是国

2、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最基 本的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活动的原则等; 宪法内容的根本性 宪法国家的根本法 根本制度根本任务 国家性质 国家形式 基本经济制度 基本权利义务 现代化建设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是根本大法,是普通 法律立法的最高原则; 普通法律不得和宪法相抵 触,否则被视为无效 是指法律生效、 适用的范围 (二)、宪法效力的最高性 宪法 刑法 民法行政法 诉讼法 “母法” “子法” 说明: 在法律金字塔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三)宪法制定和修改程序的严格性 宪法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 提出修正案 通过修正案 修正案生效 宪法制定和修改比普通法律更为严

3、格 制 定 宪法:由国家成立专门委员会起草,提交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通过。 普通法律: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 修 改 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 大代表提出议案,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三 分之二以上的多数(绝对多数)通过。 普通法律:全国人大主席团、30名以上的全国人 大代表就可以提出法律修正案,由全国人大全体 代表的过半数(相对多数)通过。 目的:保障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使国家长治久 安,社会健康发展 三 宪法的性质 宪 法 国家性质 国家根本制度 国家根本任务 国家生活中其他 的根本问题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国家机关的组织和

4、职能 国家标志 带有全局性、 根本性的问题 1、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的问题 国家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 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 社会主义国家 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 根本任务:沿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和 职能国家标志等国家生活中根本问题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立法依据,普通 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都不得和宪 法相抵触,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

5、动准则 是指法律的强制是指法律的强制 性和约束力性和约束力 3、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普通法律 更为严格 宪法明确规定: “宪法的制定,需由国家成立专门委员 会起草;宪法的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或 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 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 的多数通过。” 其他的法律和议案的制定,修改只需 一般程序,由半数以上代表通过 从制定和修改的 程序 四、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新中国的 四部宪法 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宪法1982年宪法 1949年的 共同纲领 第一部: 1954年宪法 它总结了我 国人民长期革命 斗争的历史经验 ,特别是我国建 国五年来的社

6、会 主义建设经验, 把人民民主和社 会主义的原则, 用宪法的形式给 肯定。 1954年宪法 文本 第二部:1975年宪法 它体现了“文化大革命”中很多错 误的观点,是一部很不完善的宪法。 第三部:1978年宪法 该部宪法是在粉碎“四人帮 ”后制定的,它纠正了1975年宪 法的许多错误。 第四部:1982年宪法 现行宪 法 1982年宪法 文本 人大代表投票表决通过 1982年宪法 四个宪法修正案 u第一个:1988年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共两 条:允许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土地使用权 可以依法转让。 u第二个: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共九 条:突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 ;国

7、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等。 u第三个: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共六 条:确认邓小平理论的知道思想地位;依法治 国;非公有制经济的作用等。 u第四个: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进宪法;私有财产保护 加强等。 第一个问题:调整对象 法律的调整对象 是人的行为或者社会 关系。法律是针对人 们的行为,而不是未 予以外化的某种观念 或者思想。 第二个问题:国家意志的表达主体 权力机关:人民 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 员会 人民代表大会现场 第三个问题:国家意志的表达方式 国家创制法律的 方式为两种:制定与 认可。 第四个问题:何为权利、义务?法律为 什么要确定以权力与义务为内容 权利实质上是获得利益的一种资格,义务是 一种满足利益实现的负担。 国家通过法律对利益的分配来达到调控人们 行为的目的,从而来规范整个社会的秩序,维 护国家的统治秩序。 第五个问题: 实施的保障 法院、军队、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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