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置换法设计规范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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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一浙江省地方标准 海堤工程爆炸置换法处理软基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2010年 月 日发布 2010年 月 日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目 录前言 1 总则 12术语23 基础资料3.1水文气象 33.2地形测量 33.3地质勘察 43.4石料勘查 44 海堤设计4.1一般规定 64.2上部结构 74.3软基置换处理设计84.4置换龙口设计94.5稳定分析 105 海堤爆炸置换法施工5.1一般规定 125.2施工组织 125.3施工程序 135.4施工质量控制155.5施工安全 166 质量检验和评定6.1一般规定 176.2施工质量检验176.3施工质量评定187 其它 19附录A.

2、整体稳定计算方法 附1附3附录B.爆炸处理参数计算方法 附4附录C.爆填堤心石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和爆炸处理软基工程检验单 附5附6爆炸置换法处理软基海堤标准断面参考图例前 言本标准是根据浙江省水利厅2007年度科技项目计划(项目编号为SI0703)和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印发2009年第二批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浙质标发2009189号)的要求,由浙江省围垦技术中心、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中心及宁波科宁爆炸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并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的。本标准共7章17节120条和3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础资料、海堤设计、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等。本标准在执行过

3、程中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反馈给主编单位(地址:杭州市中山北路588号东风大厦13F,邮编:310014),以便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 编单位:浙江省围垦技术中心本标准副主编单位: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中心 宁波科宁爆炸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本标准参 编单位:浙江中水工程技术咨询中心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勘测设计院温州市水利局温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洞头县农林水利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利军 吴保旗 朱小敖 华伟南 江礼茂陈 玲 袁文喜 陈秀良 潘桂娥 郑 烨庄峥嵘 林登荣 蒋昭镳 方子杰 沈林杰1 总 则1.0.1 为规范和指导爆炸置换法处理软

4、基技术在浙江省海堤工程建设中的应用,促进水利围垦技术的进步,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基础资料、工程勘测、设计、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等。1.0.3 本规范主要适用于石料来源有保障、工程建设影响范围内不存在环境制约因子的海堤工程,防波堤、促淤坝、丁坝等其它类似工程建筑物可参照使用。1.0.4 爆炸置换法处理软基技术应用时应根据工程地形、水文地质条件,建筑材料及经济、社会环境情况等经技术经济综合比较后确定。1.0.5 在海堤等工程建设中应用该项技术时,应充分发挥该技术的优点,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施工和管理方便。1.0.6 采用爆炸置换法处理软土地基的海堤等

5、工程建设除要求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现行的其它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1.0.7 本规范主要引用标准如下: 滩涂治理工程技术规范(SL389);海堤工程设计规范(SL435);爆破安全规程(GB6722);水运工程爆破技术规范(JTS204)。2 术 语2.0.1 海堤本规范中所称海堤,系指在滩涂治理工程中为防御风暴潮水和波浪的危害而修筑的堤防建筑物之总称;如围堤、堵坝、隔堤、交通堤等。2.0.2 爆炸置换法采用炸药爆炸的方法一次或数次在极短的时间内将地基一定深度和范围内的软土置换成抛石体(或石渣、砂石等混合物,预先抛填在软土地基表面,下同)的一种软基处理施工方法(目前主要有“控制加载

6、爆炸挤淤置换法”和“爆炸排淤填石法”两种施工工法)。2.0.3 爆炸置换法处理软基技术采用爆炸置换法将地基软土置换成抛石体,利用抛石体的物理力学性能来达到满足建筑物基础整体稳定目的,包括其上部结构设计和淤泥包利用等有关软土地基处理的一项综合性技术。2.0.4 软基软土地基之简称,一般将天然含水量大于液限、孔隙比大于1.0的黏性土及标准贯入击数小于4的砂性土地基统称为软基。海堤软基常由淤泥、淤泥质黏土、淤泥质粉质黏土、泥炭、泥炭质土等土层组成,具有土颗粒细、渗透性差、压缩性大、强度低等特点。2.0.5 控制加载爆炸挤淤置换法简称“爆炸挤淤置换法”,即抛石体在自重及炸药爆炸产生的附加荷载作用下,利

7、用炸药爆炸产生的能量对地基和抛石体的综合作用效果,一次或数次将抛石体“挤压”入软土地基中,最终形成设计要求的抛石断面结构的一种施工工法。2.0.6 爆炸排淤填石法在抛石体外缘一定距离和深度的软土地基中埋放药包群,起爆瞬间在淤泥中形成空腔,抛石体随即坍塌充填空腔形成“石舌”,从而使抛石体一次到达硬土层达到泥石置换目的的一种施工工法。2.0.7 爆填堤心石在设计堤坝上预先抛填并经爆炸置换法处理的抛石体之总称,是一个由抛石混合料组成的松散体结构,包括爆炸置换作业后形成的涂面以下基础抛石混合体与涂面以上兼作堤身抛石混合体之和。2.0.8 落底式结构指爆填堤心石基础落在基岩、砂性土、老黏土等硬土层上时的

8、海堤断面结构型式。2.0.9 悬浮式结构指爆填堤心石基础全部落在淤泥、淤泥质土等软土层中时的海堤断面结构型式。2.0.10 置换龙口指在按设计标准断面进行爆炸置换法基础处理施工完成后的海堤上,选择一段或若干堤段将上部爆填堤心石挖除而保留基础爆填堤心石作为辅助过水龙口,以达到减小其它龙口过水流速、分担龙口过水流量的目的,最后再将该堤段上部复建的组合龙口设计方案。2.0.11土石混合过渡层将爆填堤心石与未被置换土层接触面间的土石混杂区域统称为土石混合过渡层,简称混合过渡层。3 基础资料3.1 水文气象3.1.1 采用爆炸置换法处理软基的工程建设应具备的水文资料包括水位、潮汐、波浪、流速、流向、泥沙

9、等。 3.1.2采用爆炸置换法处理软基的工程建设应具备的气象资料包括工程当地气温、风况,雨、雾、雪等。3.2 地形测量3.2.1各设计阶段的地形测量资料要求应符合表3.2.1的规定。表3.2.1 各设计阶段的地形测图要求图 别建筑物类别设计阶段比例尺图幅范围及断面间距备 注地形图海堤项目建议书1:10001:20000横向自堤中心线向两侧带状展开不小于200m;纵向应闭合至自然高地或已建堤塘。如临水侧为侵蚀性滩岸,应扩至深泓或侵蚀线外。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1:10001:10000交叉建筑物1:1001:500包括建筑物进出口及两岸连接范围。初步设计宜取大比例尺。纵断面图海堤竖向1:501:2

10、00初步设计宜取大比例尺。横向1:10001:5000横断面图海堤1:501:500每100200m测一断面,测宽200600m。初步设计断面间隔宜取下限。曲线段断面间距宜缩短。3.2.2 工程施工阶段,施工区域地形图应满足施工总平面布置要求,比例一般为1:10001:2000;爆破区域地形图应满足药包布置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比例一般为1:1001:500。3.2.3 地形测量成果中应完整反映出爆炸施工安全影响范围内的居民点、油气站、文物、军事设施、码头、航道(锚地)、桥梁、水产养殖场、水上旅游区及海底设施的位置和重要性等有关信息。3.2.4 遇深泓、潮流沟或侵蚀性岸滩等特殊地形区域,地形图测

11、量应加大比例尺;断面测量间距应适当加密,比例适当加大。3.3 地质勘察3.3.1 采用爆炸置换法处理的海堤等建筑物地基必须进行地质勘察,勘察精度要求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程规范的有关规定,勘探成果必须能分别满足各阶段的应用要求。3.3.2 地质勘察应按照经设计确认的勘察工作大纲进行,重要的地质勘察成果应经评审通过。3.3.3 地质勘察应重点揭露出软土层的厚度、下卧持力层埋深等地层特征参数,各软土层土工试验成果应包括土常规参数和灵敏度等关键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3.3.4地质勘察应根据勘察方案与地区经验采取地质钻孔取样试验与静力触探、十字板剪切等原位试验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土的抗剪强度指标宜由直接剪切试

12、验结果得出。3.3.5 各设计阶段的地质勘察要求应符合表3.3.5的规定,表中未规定部分可参照堤防工程地质勘察规程(SL188-2005)进行。表3.3.5 各设计阶段的地质勘察要求设计阶段勘探孔位勘探孔间距和数量孔深备注项目建议书规划拟建海堤轴线上或建筑物中心位置。 孔距控制1000m左右。每一条海堤或每一个建筑物宜至少有一个勘探孔。 一般为建筑物高度的35倍。可行性研究拟建海堤轴线上及堤轴线两侧控制基础处理范围内;建筑物中心及附属建筑物基础范围内。每一条海堤或每一个建筑物至少有两个钻孔及相应的静力触探孔等;钻孔间距海堤纵向一般为5001000m,横向一般为50100m;其它以建筑物中心点为基点,纵横向均控制50100m。一般为建筑物高度的36倍或深至持力层止。在陆海连接处、岛礁周围或地形突变处等地层条件复杂范围内应适当加布钻孔。初步设计推荐和比较方案海堤轴线上及堤轴线两侧控制基础处理范围内;建筑物中心及附属建筑物基础范围内。每一条海堤或每一个建筑物至少有两个钻孔及相应的静力触探孔等;钻孔间距海堤纵向一般为100300m,横向一般为30100m;其它以建筑物中心点为基点,纵横向间距均控制20100m。一般为建筑物高度的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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