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实施(精选多 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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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篇: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 准格尔旗关于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 情况的汇报 劳动合同法于2014年6月29日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并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的立法宗旨在于调整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近年来,准旗经济发展迅猛,采矿业和生产制造业成为我旗经济格局的重心,劳动者的数量快速增长,为切实贯彻劳动合同法,尽快达到劳动合同签订率百分百的目标,准旗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结合我旗实际情况,立足部门职能,全力做好对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一、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主要工作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 1、强化宣传培训,加大宣传力度。劳动

2、合同法实施后,准旗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培训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积极与新闻媒体合作,加强对劳动合同法法律知识的的宣传。旗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举办各类劳动合同法专题学习培训班共xx次,培训劳动者xx人,发放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手册xx本,劳动合同法宣传单xx份,督促各苏木乡镇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不定期悬挂宣传劳动合同法的条(横)幅。 2、加强业务指导,增强意识,规范行为。为促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公平、公正签订劳动合同,实现劳动关系和 双方利益平衡,准旗劳动保障职能部门组织人员深入企业,为企业提供相关政策法规的咨询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同

3、时积极配合企业开展集体合同签订的宣传发动和培训工作,促进企业内部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建立。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已逐步成为自觉行为,而劳动者依靠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也明显增强,并逐渐把用人单位是否执行劳动合同法作为择业的重要条件。 3、加强劳动用工的动态监控,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准旗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加强了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监控力度,密切关注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如遇突发事件,劳动保障等部门将随时随地协调跟进,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及时发布信息,把握舆论主导权。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均保持畅通。劳动保障部门加大了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每年都开展了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情况专项

4、检查。 (二)劳动合同法实施基本情况。 1、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促进了劳动合同签订率的提高。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否则将支付较高的违法成本。这些规定对用人单位起到了明显的约束作用。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经过广泛的宣传培训工作,全旗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主动性积极性较高。据统计,至今年止,我旗企业在岗职工约xx万人,签订劳动合同的xx万余人,劳动合同签订率约xx%, 合同签订率虽然低,但比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呈逐年增长态势。 2、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促进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向长期化方向发展。劳动合同法强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鼓励签订

5、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从法律层面促使用人单位改变用工短期行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全旗各类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从以前的一年期限为主,逐渐转变为三至五年期限为主,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均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促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更为稳固。 3、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促进了用人单位用工管理行为的不断规范。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要把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内容,要求劳动合同制度化、法律化,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从根本上促使用人单位规范内部管理行为和外部经营行为,从而有利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全旗各类企业对规章制度、

6、员工手册及时进行了清理修改,日常管理更趋向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在遵守执行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方面有了明显好转。企业用工逐步规范,劳动关系日渐稳定。 (三)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情况 1、积极开展日常巡查。准旗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根据法定权限,对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年度审查,深入企业、矿山, 对企业执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用人单位规范执行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 2、积极开展专项监察,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制度。针对劳动者流动性比较大的行业如建筑业、制造业、采矿业和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中职工劳动合同的订立、流动就业人员的使用等企业劳动用

7、工存在的问题,劳动保障部门每年都开展了用人单位工资支付及民工流动情况、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禁止使用童工、妇女权益保护、就业准入制度实施情况、劳动力市场整治等一系列的专项监察。 3、认真受理劳动者的举报投诉。劳动保障部门建立了对劳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处理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不分节假日,不分早中晚,废寝忘食,不厌其烦地调处劳动纠纷。劳动保障监察员始终坚持“有诉必接,有险必救,有难必帮,有求必应”的服务宗旨,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使全旗没有发生一起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维护了我旗和谐的劳动关系和社会稳定。 从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至今,准旗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检

8、查用人单位xx户,涉及劳动者xx人,指导依法签订劳动合同xx人,清理拖欠劳动者工资xx万元,退还员工押金、保证金、风险金xx余万元,检查督促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xx万余元。 二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部分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认识存在片面性。 目前还存在部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部分企业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持观望态度,维持原有的用工方式,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还有部分企业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持消极态度,不但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且不遵守法律规定,严重违规用工。有的企业与劳动者订立口头劳动合同,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二)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现

9、象依然存在。 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据部分企业反映,企业要求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部分员工不愿签订。这部分员工有的是因为误解签订劳动合同后限制其自由流动,有的是因为不愿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意愿不强。 有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愿参加社会保险,主要原因有: 个别私营企业误导劳动者,使劳动者误认为参加社会保险会减少收入,造成劳动者参保意愿不强;一些企业认为参加社会保险大大地增加了成本,企业承担不起;一些员工对参加社会保险认识不足,认为参不参保无所谓。 (四)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目前我旗劳动监察执法力量不足,人员少、经

10、费紧、装备差,难以适应当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需要。有些企业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极不配合,劳动监察部门在具体工作中,受到各 方因素制约,执法阻力较大,执行困难随时随地存在,劳动保障监察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 三、今后工作打算 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我们今后在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中,还要继续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入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一方面,要认真做好对企业经营者的宣传和引导工作,使他们正确认识和理解劳动合同法,消除误解和疑虑,自觉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另一方面,要面向职工宣传,让职工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使其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要切实加大对用

11、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法的监察力度,发现问题要敢于和善于与企业协商、沟通,及时纠正和处理违规行为。 第二篇: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疑问一: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82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若用人单位既不支付2倍工资也不与劳动者

12、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办?用人单位会受到什么惩罚? 很多人肯定会说申请劳动仲裁,但实际对劳动者来说申请仲裁的维权成本太高,先不说钱就是收集资料都要花大功夫!所以有没有更好的实际可用的办法呢? 疑问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

13、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严重的标准如何衡量?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胜任的标准如何衡量?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

14、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疑问三: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1、若劳动者上个月有请假,扣除假期工资后只领到200元,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否还按此实发工资支付?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是合同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或者”是不是说若用人单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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