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法律行为、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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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 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 第一节 民事行为的成立 一、什么是意思表示? 1、说文解字 n意思:内在愿望 n表示:表达于外 2、进一步理解 (1)问题:任何“内在愿望”的“对外表达”,都是意思表示吗? “内在愿望,对外表达” 【200751】下列哪些情形构成意思表示? A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定请你喝酒 B潘某在寻物启示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 C孙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 D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 n 分析:本题中,A选项,与B、C、D选项,有何不同? n 回答: B、C、D选项具有“法律意义”;A选项不具有“法律意义”。

2、(2)结论: 1、意思表示中,所表示出的“意思”,并非任何的“内在愿望”,而是“具有法律意义的 内在愿望”; 2、“具有法律意义的内在愿望”,在民法学上,被称为“法效意思”,即希望与他人产 生、变更、消灭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在愿望。 【20051】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一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 ,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学生乙未留意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 ,遂在上面签名。对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乙的行为可推定为购买甲新著的意思表示 B.乙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在此基础上成立的买卖合同可撤销 C.甲的行为属于要约,乙的行为属于附条件承诺,二者之间成立买卖合

3、同,但需乙最 后确认 D.乙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间并未成立买卖合同 【上题改编】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一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 ,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学生乙未留意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赠书而设 ,遂在上面签名。对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乙的行为可推定为购买甲新著的意思表示 B.乙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在此基础上成立的买卖合同可撤销 C.甲的行为属于要约,乙的行为属于附条件承诺,二者之间成立买卖合同,但需乙最 后确认 D.乙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间并未成立买卖合同 产生一个问题:教授甲和乙,达成“合意”了吗? 上述结论的进一步运用 无法效意思 有法

4、效意思 二、什么是合意? 1、合意的含义 合意 = 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 2、合意的法律意义 双方、多方民事行为的成立,必须以合意为要件。这意味着: n双方、多方民事行为,无各方意思表示,不成立; n双方、多方民事行为,虽有各方意思表示,但是未达成一致,也不成立。 讨论:一方是出卖的意思,另一方是受赠的意思,达成合意了吗? n提炼:在民法上,“合意”是否以“意思表示真实”为条件? n角度: 【合同法54】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

5、下订立的合同 ,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合同,双方民事行为; 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撤销合同: = 撤销合同的效力 = 在撤销前,合同已经具有法律效力 = 合同已经成立 = 合意已经达成 合意 n不以“意思表示真实”为条件 n形式意义上的合意达成 上述结论的进一步运用 【2007-1】某酒店客房内备有零食、酒水供房客选用,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商品。房客 关某缺乏住店经验,又未留意标价单,误认为系酒店免费提供而饮用了一瓶洋酒。结帐时 酒店欲按标价收费,关某拒付。 问:关某和酒店达成合意了没有? 【2012-3】下列哪一情形构成重大误解,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C

6、甲入住乙宾馆,误以为乙宾馆提供的茶叶是无偿的,并予以使用 三、实践行为的成立(借用、保管、民间借贷、定金) 【1999-52】甲与乙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甲须于6月30日向乙预付定 金20万元。6月30日甲未支付定金,经乙催告甲仍未支付。对此,乙的哪些诉讼请求法院 不予支持? C.请求强制甲支付定金20万元 D.请求强制甲支付定金20万元及逾期利息 【2010-14】甲、乙约定:甲将100吨汽油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三天交货,交货后十天内 付货款。还约定,合同签订后乙应向甲支付十万元定金,合同在支付定金时生效。合同订 立后,乙未交付定金,甲按期向乙交付了货物,乙到期未付款。对此,下列

7、哪一表述是正 确的? A.甲可请求乙支付定金n实践行为,交付标的物,行为成立; n交付标的物,不得请求、强制; n不交付标的物,不构成违约;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总结 四、要式行为的成立 【200511.】甲公司于6月5日以传真方式向乙公司求购一台机床,要求“立即回复”。乙 公司当日回复“收到传真”。6月10日,甲公司电话催问,乙公司表示同意按甲公司报价出 售,要其于6月15日来人签订合同书。6月15日,甲公司前往签约,乙公司要求加价,未 获同意,乙公司遂拒绝签约。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买卖合同于6月5日成立 B.买卖合同于6月10日成立 C.买卖合同于6月15日成立 D.甲公司

8、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n要式合同的成立之结论(一):要式行为,未具备形式要件,不成立。 【200511.】甲公司于6月5日以传真方式向乙公司求购一台机床,要求“立即回复”。乙 公司当日回复“收到传真”。6月10日,甲公司电话催问,乙公司表示同意按甲公司报价出 售,要其于6月15日来人签订合同书。6月15日,甲公司前往签约,乙公司要求加价,未 获同意,乙公司遂拒绝签约。同日,甲公司按照口头约定价格,将货款汇至乙公司的账户 ,当日,乙公司将该笔货款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买卖合同于6月5日成立 B.买卖合同于6月10日成立 C.买卖合同于6月15日成立 D.

9、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n要式合同的成立之结论(二):要式行为,未具备形式要件,但是主要义务一方履行、 另一方接受的,成立。 要式合同理论在司法解释中的适用: 【2010-14】甲、乙约定:甲将100吨汽油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三天交货,交货后十天内付 货款。还约定,合同签订后乙应向甲支付十万元定金,合同在支付定金时生效。合同订立 后,乙未交付定金,甲按期向乙交付了货物,乙到期未付款。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 的? A.甲可请求乙支付定金 B.乙未支付定金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C.甲交付汽油使得定金合同生效 D.甲无权请求乙支付价款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6】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

10、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 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担保法解释116】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 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 生效。 n法律规定:主合同的成立,不依赖定金合同 n当事人约定:主合同的成立,不依赖定金合同 n当事人约定的性质:要式合同 n意味着:从其约定;履行除外。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4】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 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二节 合同的效力瑕疵 法律行为效力状态概述

11、 意思表示 事实判断 (成立与否 ) “有”成立 “无”不成立 价值判断 (合法与否) 合法有效 不合法效力瑕疵 生效 未生效 运作判断 (生效与否) 无效 可撤销、可变更 效力未定 n合同 n婚姻 n遗嘱 一、无效 (一)无效的含义 【20072】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5万元。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医 药费5万元,甲不得告发乙“。甲获得5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下列 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 B因甲乘人之危,乙有权撤销该协议 C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 D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5万元赔偿费 n总结(1):“全部无效”与“部分无效”部分履行,是否违法 (

12、二)无效事由 【2012-52】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合同? A甲医院以国产假肢冒充进口假肢,高价卖给乙 B甲乙双方为了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避税,将实际成交价为1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 同价格写为60万元 C有妇之夫甲委托未婚女乙代孕,约定事成后甲补偿乙50万元 D甲父患癌症急需用钱,乙趁机以低价收购甲收藏的1幅名画,甲无奈与乙签订了买 卖合同 n总结(2):无效事由 l主体瑕疵:无行为能力人实施不得实施的民事行为 l意思表示瑕疵: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 l标的瑕疵: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违背公序良俗原则 无效事由中的几个问题

13、: 第一,什么是恶意串通? 【2014-卷四】2月8日,丙得知甲欲将该房屋出卖,表示愿意购买。甲告其已与乙签订 合同的事实,丙说愿出90万元。于是,甲与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3 日内丙付清全部房款,同时办理过户登记。2月11日,丙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过 户登记。 问: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n总结(3):恶意串通 = 知情 + 恶意通谋 第二,什么是“违反强制性规定”? n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未依法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合同有效否? n当事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未依法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合同有效否? n总结(4):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4、,仅指“效力性强制”, 不包括“取缔性强制” l效力性强制:规定违反之,无效;或法律上禁止实施的行为。 l取缔性强制:未规定违反之,无效;且法律上允许实施的行为,只不过需要 具备相关条件或办理相关手续。 二、可撤销 (一)可撤销的含义 【2009-56】乙公司以国产牛肉为样品,伪称某国进口牛肉,与甲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 ,后甲公司得知这一事实。此时恰逢某国流行疯牛病,某国进口牛肉滞销,国产牛肉价 格上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有权自知道样品为国产牛肉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 B乙公司有权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 C甲公司有权决定履行该合同,乙公司无权拒绝履行 D在甲公司决

15、定撤销该合同前,乙公司有权按约定向甲公司要求支付货款 【20026】甲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二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买回后即 被人告知实为人造钻石。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现甲欲以 欺诈为由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 A不可以,因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一年除斥期间 B可以,因首饰店主观上存在欺诈故意 C可以,因未过两年诉讼时效 D可以,因双方系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 n总结(1): 1、成立时,具有约束力哪一方“可撤销”? 2、撤销期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3、权利行使方式起诉、仲裁 4、撤销期间与诉讼时效 n撤销期间(除斥期间),是撤销

16、合同的期间; n诉讼时效,是追究违约责任的期间 (二)可撤销事由 【2010-5】某校长甲欲将一套住房以50万元出售。某报记者乙找到甲,出价40万元, 甲拒绝。乙对甲说:“我有你贪污的材料,不答应我就举报你。”甲信以为真,以40万元 将该房卖与乙。乙实际并无甲贪污的材料。关于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哪一说法 是正确的? A.存在欺诈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B.存在胁迫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C.存在乘人之危的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D.存在重大误解,属可撤销合同 讨论: (1)为什么不是欺诈? 回答:欺诈的对象:“交易事项”,而非“交易背景” (2)为什么不是乘人之危? 回答:甲并无危难。 (3)为什么不是重大误解? 回答:与欺诈相同,重大误解的对象,也为:“交易事项”,而非“交易背景” 与欺诈不同,重大误解为“主动”,欺诈为“被动”。 【2012-3】下列哪一情形构成重大误解,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A甲立下遗嘱,误将乙的字画分配给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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