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表格整理-201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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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部分有限责任有限公司: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第三条股份公司:以认购的股份为限公司章程约束对象:公司、股东、董监高;不能对抗债权/务人、善意第三人第十一条有限公司章程内容常规内容:1. 公司名称、住所2. 经营范围3. 注册资本4. 股东姓名或名称5. 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和时间6. 公司机构及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 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五条其他:股东会认为需规定的事项股份公司章程内容常规内容:1. 公司名称、住所2. 经营范围3. 设立方式4. 股份总数、每股金额、注册资本5. 发起人姓名/名称、认购股份数、出资方式、出资时间6. 董事会的组成、职权、议事规则7. 监事会的组成、职权、议事规

2、则8. 法定代表人9. 利润分配方法10. 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11. 公司通知和公告办法第八十一条其他: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法人代表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由章程选定其中一人)第十三条转投资原则: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没有数额限制(章程规定限额的除外)第十五条决议机构: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章程应规定决议机构)限制:除法律另有规定,不得成为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担保数额:章程规定为限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对外担保决议机构: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章程选定)表决方式:对内担保对象: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决议机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公司决议的无效

3、或撤销规制内容: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第二十二条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无效违反公司章程:可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可撤销撤销方式:股东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诉请法院撤销有限责任公司一、设立设立条件1.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50人以下)2. 符合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3. 章程4. 公司名称5. 组织机构6. 公司住所第二十三条出资出资方式货币(无最低比例)、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等第二十七条非货币财产特点:可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股权出资条件:合法可转+无权利瑕疵+办理转让手续+已估价出资义务股东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第

4、二十八条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银行账户非货币出资: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违约责任1. 足额缴纳(补足+违约)2. 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八条出资不实成立后发现非货币财产出资不实(实价显著低于估价)的:该股东补足+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连带(补足+连带)第三十条出资证明对象: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公司盖章第三十一条记载事项: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日期、证明书编号、核发日期股东知情权查阅复制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第三十三条查阅会计账簿流程:提出书面请求,公司若拒绝,应于十五日内答复并说明理由,股东可诉请法院要

5、求公司提供查阅股东分红与优先认购权分红按实缴出资比例分红第三十四条优先认购按实缴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例外:全体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或认购的除外二、组织机构之股东会股东会职权决定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第三十七条董事、监事的报酬选举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决议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以上事项股东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可不召开股东会,直接决定股东会召集和主持首次会议出资最多股东召集并主持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召集主持顺序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召集

6、(主持:董事长副董事长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监事会或监事召集和主持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通知和记录1. 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章程另有规定或全体股东另有约定除外2. 会议记录,出席股东签名表决权按出资比例行使,章程另有约定除外第四十二条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一般事项章程规定(一般事项,章程优先)第四十三条特殊事项内容:修改公司章程;增资、减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表决: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特殊事项,靠钱说话)三、组织机构之董事会董事会的组成人数313人(例外:执行董事只1人)第四十四条董事会中职工代表必须有: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两个以

7、上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可以有:其他有限公司产生: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组成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可以有)、董事任期及善后任期章程规定,每届不超过3年,连选可连任第四十五条善后义务含义:新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履行职务情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3人)董事会职权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第四十六条执行股东会决议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增资、减资及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方案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决定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公司经理的聘任或解

8、聘及其报酬事项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聘任或解聘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提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董事会会议召集主持董事长副董事长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议事方式表决程序除本法另有规定,由章程规定会议记录,出席董事应签名表决:一人一票执行董事设立条件股东人数较少或公司规模较小第五十条人数1名,可兼任公司经理职权由章程规定四、组织机构之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人数不得少于3人(例外:股东人数较少或公司规模较小,设12名监事)第五十一条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由章程规定产生: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等民主选举主席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限制董事、高管不得兼任监事任期及义务任期

9、每届3年,连选可连任第五十二条善后义务低于3人的,新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履职监事会职权1. 检查公司财务2. 监督董事、高管职务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章程、股东会决议的董高提出罢免建议3. 要求董高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4. 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其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5.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特定情况下召集并主持股东会议6.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7. 依法对董高提起诉讼8. 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监事会会议召集主持监事会主席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五条次数每年至少一次,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议事方式表决程序1. 除本法另有规定,由章程规定2. 决议应由半

10、数以上监事通过记录出席监事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五、股权转让股权转让一般规定对内股东之间,任意转让第七十一条对外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书面通知,30日内不回复视为同意),半数以上不同意的应购买,不购买视为同意其他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若多人主张,则按出资比例行使章程可对股权转让另做规定强制执行股权转让通知义务:法院应通知公司和股东第七十二条其他股东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通知之日起20日内行使转让后的变更出资证明书注销原股东,签发新股东第七十三条股东名册修改股东及出资额章程修改股东及出资额(无需股东会表决)异议股东股权收购请求权情形连续五年盈利不分利,且符合分利条件第七十四条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

11、要财产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期限决议通过之日起:60内不能达成收购协议,90内可起诉股东继承股东资格可继承,章程另有规定除外第七十五条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限制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第五十八条章程股东制定第六十条重大事项股东决定,书面形式,签名后置备公司第六十一条七、国有独资公司章程国资监管机构(简称机构)制定,或董事会制定后报其批准第六十五条董事会每届任期不超3年,应由职工代表第六十七条成员委派董事:机构委派职工董事: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董事长、副董事长(可设)由机构指定经理董事会聘任、解聘

12、;经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兼任第六十八条兼职禁止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管未经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公司或经济组织兼职第六十九条监事会人数不得少于5人,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1/3第七十条产生委派监事:由机构委派职工监事: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机构从监事中指定职权1. 检查公司财务2. 监督董事、高管职务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章程、股东会决议的董高提出罢免建议3. 要求董高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4.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权股份有限公司一、设立设立条件1.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人)2. 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钱)3.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合法(合法)4. 发起人制定章程,募集设立

13、的,章程经创立大会通过(章程)5. 名称、组织机构(名)6. 住所(房)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八条设立方式发起设立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而设立第七十七条第八十四条募集设立发起人认购部分(35%)+向社会或特定对象募集部分发起人界定签名、出钱、办事第七十九条第七十八条人数2人以上,200人以下限制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义务签订发起人协议,承办公司筹办义务注册资本发起设立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第八十条认购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募集设立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限额法律、行政法规对实缴、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出资方式发起人出资方式,适用第二十七条股东出资的规定第八十二条发起设立的程序发起人书面认足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章程规定缴纳出资第八十三条不缴纳,按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认足出资后,选举董事会,监事会由董事会向登记机关报送材料,申请设立登记招股说明书附有公司章程第八十六条内容1. 发起人认购股份数2. 每股票面金额、发行价格3. 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4. 募集资金用途5. 认股人权利、义务6. 本次募股起止期限7. 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程序发起人公告认股书内容招股说明书所列内容第八十五条程序发起人制作,认股人填写对外合作股票证券公司承销(承销协议)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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