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监护抢救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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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连市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CAZB2019102项目名称: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监护抢救设备采购项目招 标 人: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招标代理人: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日 期:2019年2月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CAZB2019102目录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开标一览表 附件2 评标方法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监护抢救设备采购项目投标邀请函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其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监护抢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

2、名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CAZB2019102二、招标内容:除颤监护仪1台、心电图机1台、呼吸机1台、转运监护仪1台。(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 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投标人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二)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经

3、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三)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四)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旧证需要同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截至2019年3月20日,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四、招标文件发售和截止

4、时间以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自2019年2月28日起至2019年3月7日每天9: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16号丽苑大厦14楼A座)。五、报名要求: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http:/)“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报名回执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旧证需要同时提供医疗器

5、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9年3月21日13:15至13:30(北京时间),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三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19年3月21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三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采购预算:42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6、。十、招标人: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宏济街29号联系人:董斌联系电话:0411-83631360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16号丽苑大厦14楼A座邮编:116001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大连民主广场支行帐号:311668804776联系人:孙琪、徐嘉辰电话:041182807797-808、041182807797-810传真:041182815898-815(自动)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监护抢救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AZB20191022招标人名称: 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3投标保证金

7、额:8400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或信用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请于2019年3月18日16:30之前到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北京时间每天9:3011:30、13:3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民主广场支行;帐号:3116 6880 4776”(支票、电汇以到帐时间为准)。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8、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办理退领时须提交投标人本企业出具的盖有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注: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4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5投标文件数量及封装要求: 1、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2、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3、1套正本,5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开标当日2019年3月21日13:15至13:30(北京时间),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三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

9、中心)7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9年3月21日13:30时(北京时间)开标日期及时间: 2019年3月21日13:3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在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三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9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2019年2月28日起至2019年3月7日每天9: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联系人:孙琪 电话:0411-82807797-808公司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16号丽苑大厦14楼A座10投标人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10、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投标人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二)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复印件;(三)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四)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旧证需要同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截至2019年3月20日,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大连市重大税收违

11、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11供货完成要求:1、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历日内。2、质保期: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4、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采购人支付全部合同价款(无息)。12采购预算:42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3其他要求: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均来源于正规厂家,并且是全新的合格产品。如提供的产品经采购人或相关部门检验

12、不合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追究其相关责任。14招标文件中以“”号标记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未响应“”号条款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1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将会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6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呼吸机。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

13、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1)招标人名称: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除颤监护仪1台、心电图机1台、呼吸机1台、转运监护仪1台。(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3)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合同签订生效

14、后60个日历日内。(4)质保期: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6)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采购人支付全部合同价款(无息)。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和自筹性资金。(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投标人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二)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复印件;(三)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四)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旧证需要同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其他要求: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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