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电子学校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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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连市政府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DWZB-20171114项目名称:大连电子学校厨具采购项目招 标 人:大连电子学校招标代理人:大连万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七年十一月大连电子学校厨具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 王凌东 编 制 人: 王凌东 审 核 人: 于 淼 采购人审阅同意签字: 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7第三章 评标标准49第四章 合同条款30第五章 项目需求书4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54大连万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投标邀请大连万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电子学校的委托,对其厨具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

2、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大连电子学校厨具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DWZB-20171114三、招标内容:A包:学生食堂厨具一批;B包:教职工食堂厨具一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3、本项目招标以包为基本投标单位,投标人可投一包也可投多包,各包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对多包同时投标须分别提交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四、采购预算:A包:262.5262万元;B包:369.060

3、3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厨房设备生产厂家;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核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包括工业和商用电加热食品加工设备以及燃气灶具);3、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为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营业执照,非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外地投标人与其售后服务机构的委托协议);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6、截至2018年1月4日,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信用大连”网

4、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六、报名要求:凡有意报名的各投标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已注册除外)并审核通过。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购买,申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1) 政府采购投标报名回执码;(2)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 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核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4) 外地投标人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原件;(5) 法定代表人身份

5、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上材料相应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7年12月15日起至2017年12月22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万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街9号万达大厦2609室)。八、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招标文件200元/包,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须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人民币,并按下述银行账号汇款(汇款单应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并将银行电汇凭证(回单)复印件连同单位

6、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邮箱、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发送邮件至我公司电子邮箱,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承担任何责任。九、投标保证金的递交: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A包:52505元;B包:73812元,保证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十、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8年1月5日8:459:15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五楼第十五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18年1月5日9:15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

7、心五楼第六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十二、招 标 人:大连电子学校联 系 人:李 勇十三、招标代理人:大连万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街9号万达大厦2609室联 系 人:王凌东、于 淼联系电话:0411-82597498、18941117363传 真:041182840029-608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大连银行华昌支行账 号:80260120903847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内 容1.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采购预算:A包:262.5262万元

8、;B包:369.0603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1招标人:大连电子学校联系人:李 勇2.2招标代理机构:大连万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街9号万达大厦2609室联 系 人:王凌东、于 淼联系电话:0411-82597498、18941117363传 真:041182840029-608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大连银行华昌支行账 号:8026012090384732.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5.1与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一致。6.5.1现场勘查及时间:本项目组织现场勘察,时间另行通知。勘查地点:大连电子学校普湾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9、11.2投标报价:货物安装到招标人指定位置的价格(包括出厂价+税费+运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等与伴随货物交运和售后服务有关的所有费用)。进口货物还应包括外贸代理费用、办理货物进口检验及关税等与进口货物有关的所有费用,并承担汇率波动风险。12投标货币:人民币。14.2本项目需提交投标样品,具体要求如下:1、 样品品种:A包:双门不锈钢消毒柜、单头大锅灶、双门蒸饭柜、双星盆水池;B包:双门不锈钢消毒柜、电磁三头焖鱼炉、电磁万能蒸箱、双星盆水池;2、 样品数量:样品品种实物各一套。如同一投标人分别对A、B包进行投标,且投标样品相同,则投标人A、B包相同样品可只携带一套。3、 未提供样品或

10、提供样品不全的按无效投标处理。4、 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5、 样品提交的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样品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已提交的样品投标人不得更换。提交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场外样品区(停车场)。必须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地面做好保护措施,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安装调试好样品,如发生问题,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6、 本项目所提供的样品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与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一致,如不一致按无效投标处理。7、 本项目采用明标评审,投标人应在样品显著位置标记投标单位名称。相

11、关的检测报告需随样品一并提交,检测报告的要求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书。8、 本项目所有样品评审结束后全部封存,投标人自行准备运输工具及搬运人员,封存地点现场通知。项目实施时,按中标人的样品进行对比验收,如发现供货产品与样品不一致,招标人不予验收。未中标单位的样品待中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投标人逾期未取回样品可能出现的丢失、受损等情况,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负责。9、 投标人提交的样品应自行进行边角、易损位置的保护,现场出现的任何受损、刮擦、破损、丢失、更换等问题,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14.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

12、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1)投标报价得分;(2)技术标得分;(3)商务标得分由高至低的优先顺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4.3.3本项目核心产品A包:单头大锅灶、中餐燃气灶、双门蒸饭柜;B包:单头大锅灶、中餐燃气灶、双门蒸饭柜。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关于相同品牌产品的认定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核心产品为准。注:核心产品要求必须为供应商自行生产。15.1投标保证金金额:A包:52505元;B包:73812元。15.3投标保证金形式:(1)支票;(2)电汇;(3)银行汇票;(4)由

13、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招标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格式见附件);(5)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15.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1)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8日(2)递交地点:大连万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北京时间每天8:3011:30、13:0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3)不接受任何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4)以支票形式递交的,需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至少2个工作日之前递交至大连万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14、财务部。(5)支票、汇票、电汇时间以到帐日为准,只接受报名单位的账户汇款,不接受其他单位的账户汇款或个人名头汇款。(6)需注明单位名称和款项用途,以及“DWZB-20171114投标保证金”字样,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采购文件中规定形式的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注: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银行预付款保函的担保;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39917759传真:(0411)3991778016.1投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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