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定江镇桂林西站1#楼租赁项目招标文件

上传人:liy****000 文档编号:115511626 上传时间:2019-11-13 格式:DOC 页数:33 大小:259.6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灵川县定江镇桂林西站1#楼租赁项目招标文件_第1页
第1页 / 共33页
灵川县定江镇桂林西站1#楼租赁项目招标文件_第2页
第2页 / 共33页
灵川县定江镇桂林西站1#楼租赁项目招标文件_第3页
第3页 / 共33页
灵川县定江镇桂林西站1#楼租赁项目招标文件_第4页
第4页 / 共33页
灵川县定江镇桂林西站1#楼租赁项目招标文件_第5页
第5页 / 共3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灵川县定江镇桂林西站1#楼租赁项目招标文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灵川县定江镇桂林西站1#楼租赁项目招标文件(3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灵川县定江镇桂林西站1#楼租赁项目项目编号:YC18386108(ZBCG) 采购人:桂林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8日目 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第三章:项目需求.17第四章:评标办法.18第五章:租赁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1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1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桂林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就灵川县定江镇桂林西站1#楼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

2、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灵川县定江镇桂林西站1#楼租赁项目二、项目编号:YC18386108(ZBCG)三、采购项目的服务名称、数量、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服务名称数量单位项目基本概况灵川县定江镇桂林西站1#楼租赁项目1项为灵川县定江镇桂林西站1#楼提供租赁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4、 1、本项目租赁总金额为人民币约1038万元。2、 本项目共1个标段:灵川县定江镇桂林西站1#楼(总建筑面积为5613.36)。五、投标人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2.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

3、应商投标。3.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六、供应商报名要求:潜在供应商可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以登录或注册方式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11月30日上午8时00分至2018年12月6日下午18:00分止。七、招标文件售价及获取:1发售时间:2018年11月30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12月6日下午18:00分止。2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

4、售后不退。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完成网上报名后,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并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同时打印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成功的回执码。八、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须足额交纳)。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0日10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自行查看。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8年12月20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止,携带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成功的回执码和投标保证金网银转账

5、电子账单(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9号开标厅,未携带以上相关材料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2月20日上午10时30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9号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十一、电子招标文件查询及下载网址: http:/(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

6、p:/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十三、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桂林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投资发展大厦; 2. 采购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桂林市中隐路清华园A3栋3楼; 项目联系人:秦飞翼,联系电话: 0773-8999431。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9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要求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灵川县定江镇桂林西站1#楼租赁项目项目编号:YC18386108(ZBCG)

7、25投标人资格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5.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5.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15投标报价15.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本项目租赁总金额为人民币约1038万元。15.2本项目共1个标段

8、:灵川县定江镇桂林西站1#楼租赁(共一栋含门面)。具体详见“项目需求”。15.3投标人必须就“项目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且不得低于控制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516.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617投标保证金17.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须足额交纳)。17.2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17.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0日10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9、台(http:/)自行查看。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或以其它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均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一律作无效处理。投标人应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并自行考虑到账时间,妥善安排投标保证金交纳工作,确保按时到账。718.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册,副本肆册,须完整提交(A4纸装订)。818.2投标文件装订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1条“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A4标准纸装订)。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单位名称。918.6投标人公

10、章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1018.7投标文件包装、密封 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一并装入并密封在一个投标文件袋(盒、箱)中,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1118.8投标文件袋标记项目名称:分标号: 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单位名称: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1220.1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于2018年12月20日

11、10时00分至10时30分止,携带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成功的回执码和投标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9号开标厅,未携带以上相关材料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1320.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9号开标厅1421.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0日上午10时30分;开标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 9号开标厅;采购

12、代理机构按以上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字,如未按时签字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1523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抽取组成。评标委员会的构成:5人,其中技术类专家2人、经济类专家2人、业主评委1人。1624.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1731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的通知,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13、()等;查询截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候选供应商资格。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832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32.1 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结束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招标投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