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市垃圾分类试点项目-可回收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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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BXZC1709048大连市城市垃圾分类试点项目-可回收垃圾桶采购谈判采购文件(项目编号:BXZC1709048)采 购 人: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采购代理人: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二O一七年九月大连市城市垃圾分类试点项目-可回收垃圾桶采购谈判采购文件项目负责人: 韩 雪编 制 人: 韩 雪审 核 人: 王博晗目 录谈判邀请函 3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5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17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23第四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28附件1 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53附件2 政府采购电子竞价流程55附件3 供应商最终报价流程57大连市

2、城市垃圾分类试点项目-可回收垃圾桶采购 谈判邀请函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就大连市城市垃圾分类试点项目-可回收垃圾桶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谈判。一、项目编号:BXZC1709048二、项目内容:A包:可回收垃圾桶200个(室内);B包:可回收垃圾桶70个(室外)(具体要求详见谈判采购文件);注: 1.供应商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谈判而被拒绝。2.采购预算:A包:25.5460万元;B包:13.7196 万元(谈判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3.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

3、为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二)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须具有所提供产品(垃圾桶)的合法有效授权证明;(三)外地供应商须具有在辽宁地区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供应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2.截至2017年8月19日,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

4、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四、报名要求:供应商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售后服务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非供应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携带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双方公章的委托协议)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

5、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五、谈判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7年9月12日起至2017年9月18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售谈判采购文件(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锦绣大厦28楼博兴2号)。六、谈判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七、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2017年9月20日09:00至09:3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1)(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

6、东北北路101号)。八、谈判时间与地点:2017年9月20日09: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九、采购人: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十、采购代理人: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 韩雪 电 话:0411-83787702传 真:0411-83787899 电子邮箱: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锦绣大厦28楼 开户名称: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工商银行大连西岗支行3400200509006321657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前 附 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大连市城市垃圾分类试点项目-可回

7、收垃圾桶采购项目编号:BXZC17090482谈判时间:2017年9月20日09:30(北京时间)谈判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A包:25.5460万元;B包:13.7196 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4谈判保证金额:A包:5000元人民币;B包:2500元人民币。谈判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谈判保证金保函格式见谈判采购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供应商企业的支票或汇票)。谈判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9月18

8、日16:30时(如以支票形式递交,请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递交)。谈判保证金的递交地点: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北京时间每天8:3011:30、13:3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若在规定日期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以到帐时间为准),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谈判。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大连西岗支行;帐号:3400200509006321657”(支票、电汇以到帐时间为准,汇款必须标注项目编号)。注:谈判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谈判保证金。5谈判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6谈判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

9、封装要求:1、谈判响应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2、谈判响应文件应采用胶装。3、1套正本,3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7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与地点:在谈判当日(2017年9月20日北京时间09:00至09:30),到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1受理区当面递交。8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二)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须具有所提供产品(垃圾桶)的合法有效授权证明;(三)外地供应商须具有在辽宁地区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供应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2.截至2

10、017年9月19日,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9谈判有效期: 谈判有效期为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90个日历日10供货要求:(一)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2017年10月10日前完成全部设施的供货并安装完成。(二)供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1最终报价说明:本项目最终报价将采用电子竞价的形式(操作流程见附件2及附件3)。供应商的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

11、原件,如不携带将无法进行最终报价。注: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按报价文件无效处理。 供应商须知一、适用定义:本文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一)“采购人”系指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二)“供应商”系指能够满足本次采购条件的服务商。(三)“采购代理人”系指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五)“货物”系指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应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和材料。(六)“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的服务。二、项目概述本次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就大连

12、市城市垃圾分类试点项目-可回收垃圾桶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一)本次采购的内容为:A包:可回收垃圾桶200个(室内);B包:可回收垃圾桶70个(室外)(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二)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2017年10月10日前完成全部设施的供货并安装完成。(三)供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四)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九十(90%),其余货款即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10%)转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若无质量问题,买方即一次性付清余款(无息)。 (五)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详见前附表。

13、其他要求:(一)供应商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采购人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采购。(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供应商。(四)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

14、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2.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3.供应商投标产品是小微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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