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 第五章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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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法,第一节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概述 第二节 提单运输 第三节 租船运输合同 第四节 国际铁路货物运输法和航空货物运输法 第五节 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第一节 概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概述,一、概念及类型 (一)概念 承运人负责将托运人的货物由一国某一港口运往他国另一港口并收取运费的活动。,运力强 运量大 运费低 特点 适应性最强 速度最慢 易受自然条件影响,风险较大,(二)类型,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1、定义: 班轮:是指按照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航线上,按规定的港口次序往返运输货物的船舶。 班轮运输:又叫定期运输,是指承运人接受众多托运人的订舱,将属于不同托运人的货物装于同一船舶,按预先

2、规定的船期,在一定的航线上,以既定的港口顺序,经常地航行于各港口之间的运输。,2.特点,四定两管 四定:固定航线,固定航期,固定停靠港口,固定费率。 两管:(承运人)管装,管卸,不计滞期和速遣费用。,链接,目前我国使用的班轮主要有三种: 一种是自营班轮,如中国远洋运输公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和中海集团公司等国内船公司经营的班轮; 二是合营班轮,即我国与外国合资经营的班轮,如中波海运公司、民生神原轮船公司等; 三是外国班轮,如MAERSK LINE、DSR LINE、RICKMERS LINE、KLINE、CMA等。,租船运输(不定期船运输),1 概念 租船运输是指货主或其代理向船公

3、司包租整条船舶用来运输货物。租船运输适宜运输大宗货物,例如,石油,煤炭,粮食,木材等。,2 租船方式,定程租船(按船舶实际运载量计费,由船方负责船舶营运费用) 定期租船(由租船人负责船舶的营运及费用,船方负责船员工资并保证船舶的适航性) 光船租船,二、调整海上货运运输的法律规范,(一)国际公约 1931海牙规则提单公约,以承运人责任是海上运输法的核心; 1977维斯比规则提单化,以船方责任为主; 1992汉堡规则发展中国家发起修订,但目前未被普遍接受。 (二)国际贸易惯例 1990国际海事委员会海运单统一规则,(三)国内法 英国 1924年海上货物运输法 美国 1936 海上货物运输法 中国

4、1992海商法,第二节 提单运输,一 提单的概念和作用 (一)概念 是由承运人、船长或承运人的代理人签发的,证明已收到特定货物,允诺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的凭证。,(二)作用,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达成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 承运人接管货物或将货物装船的证明。 货物所有权的凭证。,二、提单的种类,(1)货物是否已装船? 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 ; Sipped B/L)是指轮船公司已将货物装上指定船舶后所签发的提单,其特点是提单上必须以文字表明货物已经装某某船上,并载有装船日期,同时还应由船长或代理人签字。 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5、)又称收讫待运提单,是指船公司已收到托运货物等待装运期间所签发的提单。,清洁提单(Clean B/L) 是指货物在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船公司在提单上未加注任何有关货物受损或包装不良等批注的提单。 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是指轮船公司在提单上对货物表面状况或包装有不良或存在缺陷等批注的提单。,(2)提单上是否有不良批注?,案例分析,1997年4月,我国T公司向荷兰M公司出售一批纸箱装货物,以FOB条件成交,目的港为鹿特丹港,由M公司租用H远洋运输公司的货轮承运该批货物。同年5月15日,该合同货物在青岛装船。当船方接收货物时,发现其中有28箱货物外表有不同程度的破碎,于是大副在收货

6、单上批注“该批货物有28箱外表破碎”。当船方签发提单时,欲将该批注转注上去,但卖方反复向船方解释说买方是老客户,不会因,一点包装问题提出索赔,要求船方不要转注,同时向船方出具保函:“若收货人因包装破碎货物受损为由向承运人索赔时,由我方承担责任。”船方接受了保函,签发了清洁提单。该货船起航不久,接到买方M公司的指示,要求将卸货港改为法国的马塞港,收货人变更为法国的F公司。经过一个月航行该货船到达马塞港,船舶卸货时法国收货人发现该批货物有40,多箱包装严重破碎,内部货物不同程度受损,于是以货物与清洁提单记载不符为由,向承运人提出索赔。后经裁定,承运人向法国收货人赔偿20多万美元的损失。此后,承运人

7、凭保函向卖方要求偿还该损失,但T公司以装船时仅有28箱货物包装破碎为由,拒绝偿还余下的十几箱损失,于是承运人与卖方之间又发生了争执。,(3)收货人抬头的不同,记名提单(Straight B/L)是指提单上的收货人栏内填明特定收货人名称,只能由该特定收货人提货的提单。国际贸易中很少用。 不记名提单(Bearer B/L)是指提单收货人栏内没有指明任何收货人,谁持有提单,谁就可以提货,承运人交货,只凭单,不凭人的提单。采用这种提单风险大,故在国际贸易中也很少用。 指示提单(Order B/L)是指提单上的收货人栏填写“凭指定”或“凭某某人指定”字样的提单。这种提单可以背书转让,在国际贸易中广为使用

8、。,案例分析,1993年,山西某外贸公司与美国一公司签订了一份出口合同。五六月间,该公司以L/C方式出口了两批货物,交单议付后均顺利结汇。10月又陆续出口六批货物,考虑到前几次收汇情况良好,就选择了付款交单的托收方式结算,合同金额约26万美元,但代收行多次催收,国外客商都不付款赎单。,1994年3月,该公司得知货物已被客户凭副本提单领走,于是要求退回单据。4月,该公司凭退回的正本提单向船公司交涉时,遭到拒绝,理由是该提单为记名式提单,收货人可以不凭正本提单提货。该公司钱货两空,损失惨重。,(4)运输方式的不同,直达提单(Direct B/L)是指轮船中途不经过换船而直接驶往目的港卸货所签发的提

9、单,凡合同和信用证规定不准转船者,必须使用这种直达提单。 转船提单(Transhipment B/L)是指从装运港装货的轮船,不直接驶往目的港,而需在中途港换装另外船舶所签发的提单。 联运提单(Throngh B/L)是指经过海运和其它运输方式联合运输时由第一程承运人所签发的包括全程运输的提单。应当指出,联运提单虽包括全程运输,但签发联运提单的承运人一般都在提单中规定,只承担他负责运输的一段航程内的货损责任。,三、提单的内容,正面记载事项 背面条款,四 提单当事人的责任制度,(一)承运人的责任制度,1.承运人的基本义务 (1) 在开航前与开航时克尽职责使船舶适航。 (2) 对承运的货物妥善地、

10、谨慎地装载、搬移、积载、运输、保管、照料和卸载 (3)及时开航并不得无故绕航 (4)签发提单等运输单据并交付货物 (5)对承运主任期间内货物发生的损坏或灭失或交付延迟负赔偿责任,责任期间的界定,海牙规则 “装到卸”责任或“钩到钩”责任:货物装上船货物从船上卸完 汉堡规则 “接到交”原则:装运港接收货物卸货港交付货物 海商法 非集装箱运输:适用海牙规则 集装箱运输:适用汉堡规则,2.承运人的免责事项(P121),海牙规则和海商法 不完全过失责任制 汉堡规则 完全过失责任制,3.承运人的责任限制,海牙规则 每件或每单位不超过100英镑 维斯比规则 每运费单位或每单位100金法郎或按毛重计每公斤30

11、法郎,取其高者。 汉堡规则P122 海商法P122,(二)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基本义务,1.托运人的基本义务 对货物情况作正确陈述并按合同约定提供托运的货物。 应及时向港口、海关、检疫、检验和其他主管机关办理货物运输所必需的各项手续并交单证给承运人。 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运费。,2.收货人的基本义务,收货人:托运人或托运人指定的其他人。 按运输合同和运输单据的规定及时支付运费和其他费用。 在卸货港及时收取货物。,五 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一)倒签提单(ANTI-DATED B/L) 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提单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 (二)预借提单(ADVANCED B/

12、L) 指在货物尚未装船或尚未完全装船的情况下签发的“货物已装船”的提单。,产生背景,在现代国际贸易中,采用跟单信用证方式付款是最常见、最主要的支付方式。在采用这种付款方式的情形下,开证银行应买方的请求开出的信用证对货物的装运期限、信用证的有效期和交单日期都作了十分明确的规定,卖方只有在完全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向议付银行提交所需单证后,方能顺利结汇。其中,卖方所提交的提单必须是已装船提单,否则不能结汇。但在实践中,由于种种主、客观方面的原因,经常会遇到下述两种情况:,(1)眼看信用证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货物尚未装船或尚未装船完毕,如果卖方等到货物装船完毕,再凭承运人开出的已装船提单去议付银行结汇,则

13、肯定会超过信用证所规定的结汇期,议付银行会以此为由而拒绝结汇。 (2)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迟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期限,如果承运人以该日期作为提单签发的日期,议付银行也肯定会以单证不符(提单在签发日期上与信用证的规定不相符)为由而拒绝卖方的结汇请求。 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因不能在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内获取已装船提单而担心结汇受阻的卖方,肯定会焦灼不安。有些卖方遇到这种情况时往往会和承运人协商对策,进而分别采取下述两种方法:,(1)在货物尚未装船或尚未装船完毕的情况下,由承运人提前签发已装船提单,使卖方能赶在信用证有效期届满前顺利结汇-预借提单。 (2)在货物装船完毕后,承运人以早于该票货物实际装船完毕

14、的日期作为提单签发的日期,以使提单的签发日期(即货物装船日期)符合信用证关于装运期的规定-倒签提单。,共同点和区别,共同之处在于提单上载明的签发日期(货物装船日期)与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不符,前一个日期是为了满足卖方顺利结汇的需要而虚构的,并且早于后一个日期; 不同之处在于,被预借的提单是在货物装船日期签发的,被倒签的提单则是在货物实际装船完毕时签发的。 两种行为实施时间不同,但它们产生的法律后果是相同的。,法律后果,都属违约行为。 承运人和托运人连带向善意的提单受让人负违约或侵权赔偿责任。,案例,某公司与外商签订出口3500MT大豆合同,价值8.275万英镑,装运期为当年12月至次年1月。

15、由于原定船舶出故障,改装另一外轮,延至2月11日才装船完毕。为办理议付,该公司请求外轮代理公司将B/L日期改为1月31日。货到目的港后,外商提出装货日期不真实,要求该公司出具1月份装船证明,该公司坚持B/L是正常的,无需证明。买方聘请律师上船调阅航海日志,证明提单日期属于伪造,并到法院提出诉讼。最终我方以赔偿2.06万英镑结案。,保函的法律效力,保函:为获得倒签提单或预借提单,托运人向承运人出具保函,承诺一旦承运人遭提单受让人追索,托运人给予承运人赔偿。这种保函无效。 汉堡规则在一定范围内承认保函有效 善意保函有效 恶意保函无效 有效的保函只在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有效。,六 提单运输的索赔与诉讼

16、,(一)索赔 1.海牙规则 提货时如果货物发生灭失或损坏,应立即向承运人提出索赔的书面通知,如果灭失或毁损不明显,应在3日内出,否则需举出充分证据。,2.汉堡规则 货损通知期限由3天改为15天 延迟交货的索赔通知自收货后60日以内。 3.海商法 非集装箱货物:不明显货损通知为交货次日起的7天内。 集装箱货物:15日。,(二)诉讼,1.诉讼管辖 海牙规则和海商法:未作明确规定 汉堡规则:被告的主营业所或惯常居所、合同订立地、装货港、卸货港、运输合同中指定的任何其他地点中选择,2.诉讼时效,海牙规则 从货物交付日或应交付日起1年内 维斯比规则 可以协议延长1年的时间界定;向第三人追偿的,可以在1年时效期内或者届满后拥有3个月的宽限期。 汉堡规则:2年,海商法的规定,请求赔偿日的时效为1年,自承运人交付或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 在时效期内或时效期间届满后,被认定负有责任的人向第三人提起追偿请求的,时效期间为90日,自追偿请求人解决原赔偿请求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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