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201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目标责 任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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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篇: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201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精神,逐步完善各相关部门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机制,将人口与计划生育作为重要任务纳入年度 工作计划 ,形成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良好态势,实现地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和谐发展,阿克苏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与各科室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与工作人员签定201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

2、理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将人口问题纳入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十一五”规划,针对地区经济滞后、基础设施薄弱、人口增长速度相对过快的状况,结合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 二、带头执行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编制的地区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将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地区考核范围以内,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原创文秘材料,尽在文秘知音网。 三、对计划生育系统基本建设专项投资及时安排,充分利用发展计划委员会掌握的信息技术优势,配合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搞好计划生育基础服务网络建设。 四、做好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加大对计划生育“一法四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计

3、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四个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 责任人: 责任人: 2014年 月 日 第二篇: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2014 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精神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进一步建立完善计生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形成各级领导齐抓共管、密切配合、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合力,为喀什市的人口发展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特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4、 一、责任人的职责: 、指导和支持公司的计生工作,积极配合公司做好计 划生育相关政策和“一法三规”、“一条例”宣传工作,做到层层明确责任。 、公司定期检查,按时上报流动人员报表,做好计划生育人口的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 、在招收流动人口从业人员时,应审查有无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办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现居住地的计生局是否查验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招收。 二、考核办法: 公司计生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两次检查考评,把各部门在计生工作职责的落实情况和半年、年终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兑现的依据,考评采取听报告、查资料、抽查提问等形式进行。 三、考评标准: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

5、育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落实全面。 、各部门按照签订责任书职责,在招收流动人口、从业人员对其进行造册上报公司。 、对违犯计生政策的有关人员要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每季度上报一次计生工作信息。 四、奖惩办法: 在每年的总结大会上,对履行计划生育责任好、工作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被动应付、不能尽职尽责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严重失职的,实行“一票否决”,报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备案,公司和部门均不得参加各类综合性先进单位的评选,并追究领导责任。并给予以下罚款: 、对因工作不负责任的、不按原则办事,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主管领导责任,并处以500元罚款,计生干部处以200

6、-500元罚款。 、 流动人口没有办理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发放的流 动人口婚育证明,乙方继续提供住房、营业场所及用工,经查实,给予乙方200元、主管领导100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第号令规定,乙方所辖区流动人员有超生不报、隐瞒的,经检查核实,对乙方及主管领导给予1000元罚款。 、乙方因放松管理,导致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的,经核实,对乙方给予3000-10000元罚款,对主管领导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500元罚款。 、造册登记宣传落实不到位,属不合格部门。 甲方: 乙方:(签字): 第三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企业

7、法人代表与项目经理、燃气站点、项目经理与班组长签订责任书模式) 甲方:xxxx公司: 乙方:xxx(项目经理、燃气站点负责人)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有关规定及“谁经营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本责任书如下: 一、甲方应向乙方进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配合所属辖区计生管理部门对乙方雇佣的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和服务。 二、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乙方所雇佣流动育龄妇女的婚育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检查督促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落实节育、补救措施。如发现乙方及其雇佣的流动育龄妇女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负责及时通报相关计生管理部门并协助处理。

8、三、乙方不得雇佣、容留没有持户籍地颁发并经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管理部门检验合格的婚育证明的流动育龄妇女(1849周岁,含随队家属,下同)。因故暂未办、验婚育证明者,必须在招用当月底前到现居住地(或企业、工地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管理部门验证,或办理临时婚育证明;不办理者及 时予以解雇或劝离。 四、乙方接受甲方和所属辖区计生管理部门的计生管理,每半年组织所雇佣的流动已婚育龄妇女(结扎者除外)查环查孕一次;督促它们落实节育和补救措施。 五、乙方如雇用、容留无婚育证明的流动育龄妇女或者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愿意接受甲方和相关计生管理部门的处罚,负责相关费用,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9、六、乙方应如实填报建设系统雇用流动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名册,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检查。如弄虚作假,愿意接受党政纪处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乙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雇用流动育龄妇女出现超生的,愿意接受市建设局对项目经理扣分直至取消资格的处理。 八、此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汕头市建设局一份,从(请收藏好范文 网:WWW.HaOWOrd.COM)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年月日 第四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附件2: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企业法人代表与项目经理、燃气站点、项目经理与班组长签订责任书模

10、式) 甲方:xxxx公司: 乙方:xxx(项目经理、燃气站点负责人)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有关规定及“谁经营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本责任书如下: 一、甲方应向乙方进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配合所属辖区计生管理部门对乙方雇用的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和服务。 二、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乙方所雇用流动育龄妇女的婚育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检查督促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落实节育、补救措施。如发现乙方及其雇用的流动育龄妇女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负责及时通报相关计生管理部门并协助处理。 三、乙方不得雇用、容留没有持户籍地颁发并经居住地乡镇、街道

11、计生管理部门检验合格的婚育证明的流动育龄妇女(1849周岁,含随队家属,下同)。因故暂未办、验婚育证明者,必须在招用当月底前到现居住地(或企业、工地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管理部门验证,或办理临时婚育证明;不办理者及 1 时予以解雇或劝离。 四、乙方接受甲方和所属辖区计生管理部门的计生管理,每半年组织所雇用的流动已婚育龄妇女(结扎者除外)查环查孕一次;督促它们落实节育和补救措施。 五、乙方如雇用、容留无婚育证明的流动育龄妇女或者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愿意接受甲方和相关计生管理部门的处罚,负责相关费用,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乙方应如实填报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雇用流动育龄妇女计

12、划生育名册,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检查。如弄虚作假,愿意接受党政纪处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乙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雇用流动育龄妇女出现超生的,愿意接受市住建局对项目经理扣分直至取消资格的处理。 八、此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年月日 第五篇:201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 镇小学教育单元 201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市委、市政府与市教体局签订的平度市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齐抓共管责任书,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平度市教育体育系统2

13、01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指标 1. 符合政策生育率100%,严禁计划外生育。 2. 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100%。 3. 已婚育龄妇女一年两次环孕情监测率100。 二、保障措施 1. 健全计生组织机构。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对计生工作负总责,确定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人员,依法落实本单位应当履行的计划生育责任和义务,负责本单位教职工(包括正式在编职工、病休人员及临时用工)、男职工家属(家属为农业户口或没有职业的)、单位空挂户及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要与每名教职工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学区小学计生工作由小学教育单元中心校负责管理。 2. 落实计生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教职工请销假制度,规范教职工请假审批手续,切实加强在职已婚女职工请销假管理。请假2个月以上的,要先到镇(街道)计生办接受孕检,持孕检证明(有技术人员和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或技术服务专用章),到单位办理请假手续,并报市教体局审批。从休假之日起每过3个月,当事人必须到指定地点接受一次孕检。对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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