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特许经营协议书(精选多 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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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篇:品牌特许经营协议书 品牌特许经营协议书 合同编号:_ 甲方:_公司 乙方:_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就乙方在其区域内独家使用甲方拥有的_品牌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特此授权乙方,在_区域内独家使用_品牌。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第二条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发生的有关_品牌的所有权等权属方面的一切纠纷,均由甲方承担。如因此纠纷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则甲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但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侵权行为引起的纠纷除外。 第三条甲方在授权期间内,将协助乙方进行_品牌形象设计,提供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帮助乙

2、方进行促销等宣传活动。 第四条乙方可为_品牌的产品进行各种促销宣传活动,甲方可配合乙方进行策划。乙方单独进行_品牌有关的宣传、推广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乙方在取得的授权期间,于该特定区域内的独家使用权,除乙方外包括甲方在内的任何其他企业或个人都不得使用,但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_品牌,或以_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在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应预付甲方人民币_元,作为第一家店的品牌使用费;如乙方每另开一家_品牌专卖店或专柜前_天,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品

3、牌使用费_元。 第七条在授权期内的第一年,乙方所开的_品牌专卖店或专柜不少于_家;在授权期末,乙方所开的_品牌专卖店或专柜不得少于_家。如果乙方在授权期 内达到_家专卖店或专柜,则甲方必须与乙方续签_年的_品牌使用协议。 第八条乙方在_品牌专卖店或专柜开业时,用于独立宣传_品牌的宣传费用,每店或每个专柜不得少于_元。 第九条乙方在_品牌专卖店或专柜开业的30天内,应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签署_品牌使用确认书。 第十条在授权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_品牌专卖店或专柜的品牌形象、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如乙方未达到甲方确认标准,并且在甲方提出整改后在整改期限内乙方仍未达到标准,该专卖店或专柜不得继续使用

4、_品牌或者取消乙方的品牌使用权。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_天内,乙方未能开第一家店,本协议自动取消。乙方预付的第一家店的品牌使用费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如双方需要续签或终止事宜,须在本协议到期前_天确认。 第十三条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签章)乙方:_(签章) 代表:_(签章)代表:_(签章) 地址:_地址:_ 电话:_电话:_ 签约日期:_年_月_日 签约地点:_ 第二篇:品牌特许经营协议书 合同编号:_ 特许方:_(以下简

5、称甲方) 受许方:_(以下简称乙方) 一、总则 1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并由双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将_品牌经营模式,以特许经营的形式授予乙方从事_品牌产品经营活动。 二、协议宗旨 1甲、乙双方只有在签订本协议后,乙方才能获得甲方授权许可,按本协议规定的地点、期限、范围从事_品牌系列产品的经营活动。 2本协议规定甲、乙双方属于特许经营关系,乙方享有按本协议经营_系列产品带来的所有效益及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三、乙方受许特许经营权需具备条件: 1乙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市)工商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合法单位

6、,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资格。 2乙方须在_(市)繁华商业地段拥有_平方米以上的经营场所,按甲方要求的专卖店统一标准形象进行装修布置并专营_品牌系列产品。 3乙方首批进货资金(人民币大写)_元,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天内将首批进货资金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4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及地点销售由甲方供应的_品牌系列产品,乙方的年度销售回款额不得低于(人民币大写)_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经甲方书面认可的_品牌标识、文字、图案和文稿在本协议特许地区、期限内,用于店铺门头、橱窗、店内装修布置。许可乙方用_品牌标识印制手提袋及包装物,允许乙方使用_品牌标识在本协议特许地区

7、内作各种传播媒介开展有利于提高_品牌品牌形象的广告宣传。 2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货物后如发现货物与发货单不符,可在收到该货物7日内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查询,否则按甲方无误处理。 3本协议规定甲方是乙方_品牌系列产品的唯一供货方。 4乙方增设、迁址、重修_品牌(包括:专卖店、专柜、店中店),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告知甲方增址、迁址的详细地址并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标准和要求完成店面装修,经甲方认可合格后方可开店经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格,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涨价或降价。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停止供货,直至解除该合同。 6乙

8、方在开设_品牌专卖店或店中店、专柜期限内只能销售_品牌系列产品,不得销售其他品牌产品,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货,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7乙方不得向本协议规定区域范围_以外地区销售_品牌系列产品,如违反,甲方有权对乙方停止供货,情节严重者,取消特许经营资格,解除合同。 8乙方不得生产、销售、转移、藏匿、仓储、运输假冒_品牌产品。否则乙方必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商誉、商标、打假费用等方面的全部经济损失。 9乙方有义务维护_品牌的声誉和形象,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击假冒_品牌产品。 10乙方不得将甲方传授给乙方的产品资料和经营机密泄露给第三方。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有权

9、提前终止本协议,并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乙方必须每月与甲方进行对帐,乙方必须在收到对帐单7日内将对帐结果返回至甲方。如乙方逾期未能返回对帐结果,则视为乙方认同甲方对帐单的全部内容和金额。 1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经营模式,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_品牌产品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13如乙方未能完成本协议规定的销售回款指标,或乙方未能如期完成甲方规定的开店计划和店面翻新计划,甲方有权终止供货、解除合同,并有权许可第三方在乙方经营_品牌产品的市场上从事_品牌特许经营业务。 14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破坏_品牌特许经营体系,或出现重大债务问题无法正常经营,

10、以及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不具备经营资格,或经营所需其他条件未达到甲方要求,或违反甲、乙双方期货合同条款及甲方相关的管理办法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乙方_品牌特许经营资格。 15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偿还所有欠甲方的货款,乙方如延期付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除交付所欠货款外还需按未付货款的日万分之五交纳滞纳金。 16乙方不得擅自将_品牌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并有权了解乙方与第三人签订的_品牌合作协议条款。 17乙方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不利于甲方的广告宣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1、 18甲方统一设计制定_品牌专卖店的门头、灯箱、店内外装修、货架、促销品、广告品、产品展示等并协助乙方实施。 19甲方将实施统一的广告、推广活动作为宣传,并统一_品牌专卖店识别系统,维护_品牌特许经营体系的名誉和统一形象。 20乙方必须在每月28日前按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出当月的销售、库存报表。乙方应将本地区市场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 五、奖励及调货条款 1乙方没有违反本协议条款并年销售回款额(不含特卖)达壹佰万元以上者,按实际回款额的_返利;年销售回款额达到伍拾万元以上,壹佰万元以下者,按实际回款额的_返利;年销售回款额达到叁拾万元以上,伍拾万元以下者可享受零售价_折供货的优惠。 返利在第二年年初以货物形式支付。 2乙方看样订货。凡乙方向甲方订购的货物除质量问题或甲方错发以外,甲方有权不予退换,如乙方确有困难,可在收到该批货45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调换申请,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但是: (1)申请调换的数量不能超过乙方年购货量的_ (2)打折产品、特价产品和样品不能调换。 (3)调换商品须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执行。未经甲方同意,擅自退货,甲方有权不予认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调换商品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对乙方专卖店装修给予支持。(按_招商手册有关规定执行)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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