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赊销、分期收款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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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赊销、分期收款销售方式,普通的分期收款销售和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两种情况。 1.增值税处理是以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作为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按收款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例】长江百货商场(一般纳税人)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黄河实业公司销售彩电100台,每台售价3 000元,共计价款30万元。合同约定分4个月等额付款。该型号彩电单位成本2 000元,增值税税率17%。,(1)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200 000 贷:库存商品 200 000 (2)按合同规定每期收到应收的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87 7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7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2 7

2、50 (3)结转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50 000 贷:发出商品 50 000,例:某商业企业委托甲公司代销商品500件,委托方规定代销价为每件60元(不含税),这批货物原购进价为40元/件。甲公司销售后收取5%的手续费。 要求:分别作出双方账务处理。 (1)委托方: A.发出货物时 借:发出商品 20 000 贷:库存商品 20 000 B.收到甲公司的代销清单时,借:应收账款 35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 000 应交税费增(销项税)5 100 C.实际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33 600 销售费用 1 500 贷:应收账款 35 100 D.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

3、本 20 000 贷:发出商品 20 000,(2)受托方 A.收到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30 000 贷:代销商品款 30 000 B.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35 100 贷:应付账款 30 000 应交税费增(销项税) 5 100 借:代销商品款 30 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 30 000,C.收到委托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应交税费增(进项税)5 100 贷:应付账款 5 100 D.划款并扣除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 35 100 贷:银行存款 33 600 其他业务收入 1 500,【例】,一彩电生产企业,共有职工200名,2009年2月,公司以其生产的成本为10000元的

4、液晶彩电和外购的每台不含税价格为1000元的电暖气作为福利发放给公司每名职工。该型号彩电的售价为每台14000元,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已公司购买的电暖气也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假定200名职工中170名为直接参加生产的职工,30名为总部管理人员。,彩电的售价总额 =20014000=2 800 000 彩电的增值税=2001400017%=476000元 公司决定发放福利时: 借:生产成本 2 784 000 管理费用 491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3 276 000 实际发放彩电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3 276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476 000 主营业务收入 2 80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000 贷:库存商品 2000000,电暖气的进项税额=170100017%+30100017% =28900+5100 =34000元 借:生产成本 198 900 管理费用 35 1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4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000000 贷:库存商品 2000000,(3)包装物不单独计价,则作为产品的一部分销售。 例:海天公司销售带包装物的甲产品价款120 000元,包装物计价为800元,已一并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乙产品价

6、款60 000元,包装乙产品的木箱出租收取租金468元,另一次性收取木箱押金585元,款项均已收到。 销售甲产品时: 借:银行存款 141 336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 000 其他业务收入 800 应交税费增(销)20 536,销售乙产品时: 借:银行存款 71 253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 000 其他业务收入 400 应交税费增(销)10 268 其他应付款 585,例:海天公司6月份销售给甲公司产品一批,价款40 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6 800元,货款尚未收到。由于质量原因,经双方协商后,甲公司退还30%的货物。8月份收到甲公司转来的进货退回证明单与退回运费单5

7、00元。作出6、8月相应的账务处理。,6月份:借:应收账款 46 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 000 应交税费增(销)6800 8月份: 借:应收账款 14 540 销售费用 465 应交税费增(进) 35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 000 应交税费增(销) 2 040,2.销货折让的销项税核算 账务处理比照销货退回的处理 例:长江公司2007年6月份销售乙公司40 000元产品,增值税税额6 800元,货款尚未收到。由于质量原因,双方协商折让30。8月份收到乙公司转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月份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 46 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 000 应交税费增(销)6 800

8、8月收到转来专用发票时,按扣除折让后的价款重新开具专用发票,并冲销折让部分收入与税款。 借:应收账款 14 04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 000 应交税费增(销)2 040,【例】,某企业销售一批产品给A企业,按双方协议给予A企业含税价10的折扣,但未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0 000元,税款85 000元。货款已收到。 借:银行存款 526 500 销售费用 58500 贷:应交税费增(销) 85 000 主营业务收入 500 000,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 2008年6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1)6月2日,向乙公司销售A商品1600件,标价总额

9、为800万元,商品实际成本为480万元。为了促销,给予乙公司15%的商业折扣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已发出商品,并向银行办理了托收手续。 (2)6月10日,因部分A商品的规格与合同不符,乙公司退回800件。当日,甲公司按规定向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销售退回允许扣减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退回商品已验收入库。 (3)6月15日,将部分退回的A商品作为福利发放给本公司职工,其中生产工人500件,行政管理人员40件,专设销售机构人员60件,该商品每件为0.4万元(与计税价格一致),实际成本0.3万元 (4)6月25日,收到丙公司来函。来函提出,2008年5月10日从甲公司所购B商品不符

10、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甲公司在价格上给予10%的销售折让。该商品售价为600万元,增值税额为102万元,货款已结清。经甲公司认定,同意给予折让并以银行存款退还折让款,同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课堂练习:,(1)借:应收账款 795.6 贷:主营业务收入 6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5.6 借:主营业务成本 480 贷:库存商品 480 (2)借:主营业务收入 3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7.8 贷:应收账款 397.8 借:库存商品 240 贷:主营业务成本 240,(3)借:生产成本 234 (5000.41.17) 管理费用 18.72 (400.4

11、1.17) 销售费用 28.08 (600.41.17) 贷:应付职工薪酬 280.8 借:应付职工薪酬 280.8 贷:主营业务收入 240(500+40+60)0.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0.8 借:主营业务成本 180(500+40+60)0.3 贷:库存商品 180,(4)借:主营业务收入 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 贷:银行存款 70.2 注意:这里是不用对主营业务成本做调整的,因为这里企业只是针对产品的销售价格给出了10的销售折让,这部分商品的成本是没有变动的,所以不用对主营业务成本做调整。,购销双方分别计算各自的进项税、销项税。 【例】甲公司以自己的

12、存货交换乙公司的固定资产A设备。乙公司换入的存货作为生产用固定资产。甲公司换出存货的账面价值是19万元,公允价值为16万元。乙公司换出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25万元,公允价值为20万元。 由于是按市值等价交换,甲公司应支付4.68万元的补价。(具有商业实质) 甲换入的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16+4.68+(2.72-3.4)=20(万元) 乙换入的存货的入账价值=20-4.68+(3.4-2.72)=16(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的增值税=2017=3.4(万元) 存货的增值税=1617=2.72(万元),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A设备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

13、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7200 银行存款 468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90000 贷:库存商品 190000,乙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 250000 贷:固定资产 250000 借:固定资产 160000 银行存款 468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72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0 借:营业外支出 5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50000,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改变用途的账务处理,【例】甲汽车公司以自己的存货汽车与乙公司的固定资产A设备交换。甲公司换入的A设备作为固定资产,

14、乙公司换入的汽车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用车)。甲公司换出的汽车账面价值是19万元,公允价值为16万元。乙公司换出的A设备账面价值为25万元,公允价值为20万元。按市值等价交换,甲公司应支付4.68万元的补价。 对于固定资产改变用途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进项税应当转出,会计科目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此处假设汽车的消费税暂不考虑。,甲换入的A设备的入账价值=16+4.68+(2.72-3.4)=20(万元) 乙换入的汽车的入账价值=20-4.68+3.4=18.72(万元) 其中:A设备的增值税=2017=3.4(万元) 汽车的增值税=1617=2.72(万元),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A设备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7200 银行存款 468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90000 贷:库存商品 190000,乙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 250000 贷:固定资产A设备 250000 借:固定资产汽车 187200 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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