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非专用校车更换为国标校车工作情况 汇报.docx

上传人:镜花****ul 文档编号:114825943 上传时间:2019-11-12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7.1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小学幼儿园非专用校车更换为国标校车工作情况 汇报.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中小学幼儿园非专用校车更换为国标校车工作情况 汇报.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中小学幼儿园非专用校车更换为国标校车工作情况 汇报.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中小学幼儿园非专用校车更换为国标校车工作情况 汇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小学幼儿园非专用校车更换为国标校车工作情况 汇报.docx(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中小学幼儿园非专用校车更换为国标校车工作情况 汇报 今年以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2012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程实施意见精神,认真抓好校车安全工程非专用校车更换为国标校车这一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实施工作。截止11月,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已完成1370辆(任务1238辆)的非专用校车更换任务。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办实事项目主要内容 针对我省民办幼儿园使用非专用校车多、安全隐患多的特点,省委、省政府决定用三年时间逐步将全省中小学幼儿园3000辆左右的非专用校车更换为国标专用校车,并将该项目列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2012年计划

2、更换非专用校车1238辆,省财政安排3100万元补助资金,对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的县(市、区)每辆车更新补助资金3万元,其他县(市、区)每辆车更新补助资金2万元。 二、项目实施情况 1.制定方案,下达任务指标。今年1月,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为民办实事项目方案,开展校车使用及更换情况核查摸底,全面了解各县(市、区)购车需求。2月份,联合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下达中小学幼儿园校车更换计划的通知,及时将全省1238辆非专用校车更换任务数下达到各设区市,明确了省级财政补助标准,建立了项目进展情况月报 制度 。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一要严格按照省里下达的任务指标,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及时下达任务指标

3、,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二是明确了省和市、县专项资金补助及范围、拨付方式。三是提出凡需购买国标校车的学校应向 教育 主管部门提出购车申请,提供新国标校车生产、销售许可和校车登记证明以及购车发票,由县级教育、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四是要求各地注重加强服务引导,再次对学校校车使用情况进行排查摸底、登记,严禁学校租用无客运资质的车辆接送学生。积极鼓励并引导学校更换购买国标校车,不发生因校车整治而出现学生上放学无车可乘、停课等现象。 2.召开会议,强调部署抓落实。为进一步抓好项目落实,2月底,我厅在的全省中小学安全工作会议上再次对实施校车安全工程有关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地积极引导购车学校优先购买省内企业生产

4、的国标校车。3月初,我厅组织召开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对非专用校车更换为国标校车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就有关校车购置、运营优惠政策措施,开展工作试点,国标校车燃油价格补贴,购买省内企业生产的国标校车扶持政策等工作进行研究。4月中旬,我厅专门在长乐市召开校车更换工作专题会议(现场会),总结交流各地实施校车安全工程的经验做法,现场观摩了长乐市学校非国标校车更换为国标校车工作及管理台账,再次对推进校车更换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将厦门金龙校车的车型、价格等资料提供给各设区市教育局,引导各地支持购置省内企业的国标校车。同时,积极会同省经贸委和厦门金龙公司研究制定金龙校车宣传推广活

5、动方案,在福州举办了金龙校车宣传推广活动启动仪式,并先后在漳州、泉州、莆田等地开展推介展示、宣传推广活动。今年6月和9月在我厅组织开展的学校安全工作检查中,将各地推进校车安全工程进展情况和宣传贯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情况作为重点,进行督促落实。9月份,我厅按照省政府部署,制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校车和学生道路 交通 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及集中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实施非专用校车更换为国标校车工作作为重点内容,进行部署安排。9月、10月,我厅两次通报各地进展情况,督促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项目推进。 3.统计汇总,下达补助资金。5月份,我厅在完成各县(市、区)非专用校车更换数量的分类

6、统计汇总的基础上,会同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下达2012年中小学幼儿园更换校车补助资金的通知,将补助资金下达到各市、县(区)。据统计,全省更换非专用校车的县(市、区)有70个,其中纳入基本财力保障县有39个,更换非专用校车数量为399辆,省补助资金1197万元;非基本财力保障县有31个,更换非专用校车数量为709辆,省补助资金1418万元,共计下拨资金2615万元。由于厦门市更换的130辆非专用校车,省财政不予补助。尚有485万元未下拨。 二、存在问题 1.资金补助少、车价高,学校换车、购车积极性不高。我省需要换车的学校95%以上是民办幼儿园,其中大多数为低收费的幼儿园。据了解,目前省内外校车企业

7、生产的国标校车价格均在20万元以上,省财政对每辆校车更换仅补贴2-3万元,驾驶一些设区市配套资金不落实,如福州、三明、龙岩、南平等,使得一些幼儿园由于自行承担的购车费用较大,办园成本高,从而仅仅将旧的非专用校车取消或不再包租非专用校车,也不购置新的国标校车,有的幼儿园干脆就取消接送上下学业务,有的幼儿园将原有的2-3辆非专用校车更换为1辆国标校车。 2.一批幼儿园购买小学生专用国标校车存在不能作为幼儿专用校车登记许可。今年初,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中小学幼儿园非专用校车更换为国标专用校车要求,部分幼儿园先期购买了一批小学生专用国标校车(当时国家未出台幼儿专用国标校车标准)替换原有

8、的非国标校车。今年4月5日,国务院出台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幼儿园接送幼儿应当使用国标幼儿专用校车。4月10日,国家标准委出台了幼儿专用校车国家标准,意味着这些幼儿园先期购买的小学生专用国标校车将在2年后面临再次更换。为此,建议省政府在<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制订过程中能够结合我省实际,明确在国家专用幼儿校车标准出台之前购买的小学生专用国标校车应允许登记为国标专用校车或规定其使用年限。 三、下一步措施 1.继续推进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提请上级有关部门出台校车购置、运行的优惠政策和税费措施,推动各地加大扶持力度,申请省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抓好2013年计划565辆非专用校车更换为国标专用校车工作。 2.抓好校车运营模式试点和典型培育。认真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及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校车安全工程试点和 信息 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会同公安、交通、安监等有关部门抓好校车安全管理,抓好非专用校车更换国标专用校车试点工作,总结推广各地校车运营的典型经验,进一步推动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 厅学校安全工作处 2012年11月22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