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企业能否辞退医疗期试用员工

上传人:油条 文档编号:114635806 上传时间:2019-11-12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31.2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以案释法:企业能否辞退医疗期试用员工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以案释法:企业能否辞退医疗期试用员工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以案释法:企业能否辞退医疗期试用员工》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以案释法:企业能否辞退医疗期试用员工(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以案释法:企业能否辞退医疗期试用员工李某大学毕业后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但在李某正式报到一个月后,因车祸需住院手术并休养2个月,在李某住院治疗期间,公司停发了李某的工资,并以李某试用期未正常到岗为由开除了李某。李某不服,以自己处于医疗期为由,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无效。律师点评: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而试用期员工是否享受医疗期待遇?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的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

2、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尽管李某才入职一个月,但是已然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李某依然享有3个月的医疗期,企业不能以未正常到岗为由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关系。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考察、用以确定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录用条件或求职要求而约定的一个期限,若如李某一般,医疗期后,已经过了试用期,企业失去了考察劳动者的机会,同时企业若要解除劳动合同将付出更大的企业成本。那么,企业能否与医疗期内的试用期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如果企业能够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是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拒不改正、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即使员工处于医疗期,仍然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为此,律师建议,用人单位对于录用条件应作出明确的规定,定期量化考核并经劳动者签字认可,避免产生在发生劳动争议后难于举证的问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其它中学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