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局关于 “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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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审批局关于 “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篇篇一按照市、 区有关工作要求, 我局对近两年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进行了梳理, 主要涉及行政许可项目精简、 清理行政权责、 行政处罚案件审批权下放等三个方面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2016 年 5 月 20 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杨永英州长带领有关州领导、 州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会议, 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 全省的“放管服”会议结束后, 杨永英州长召集州政府有关领导及州政府法制办、 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专项研究我州贯彻落实全省“放管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措施。 州政府决定调整州推

2、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由州委副书记、 州长杨永英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 州政府各副州长和秘书长任副组长, 州政府副秘书长和其他与放管服工作有密切联系的领导同志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州放管服改革工作, 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 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报请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 指导县(市、 试验区)相关工作, 督促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政府办公室, 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 跟踪了解、 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 改革措施, 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向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放管

3、服改革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 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推动县(市、 试验区)改革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 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 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 投资审批改革组、 职业资格改革组、 收费清理改革组、 商事制度改革组、 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 个专题组和综合组、 督查组、 法制组、 专家组 4 个功能组, 分别明确了相关职责任务。为确保全州“放管服”改革有序推进, 州政府出台了黔西南州2016 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施方案 , 安排部署了“放管服”方面 27 项工作任务, 并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 责

4、任部门、 完成时限以及加强领导、 细化措施、 强化督查等工作要求, 通过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以州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为强化落实, 州政府于 6月 18日召开全州“放管服”改革工作会议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 行政审批改革领域的放管服工作(一)做好行政管理事项的承接取消和下放。 为承接落实好国家、省级取消、下放行政管理事项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 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6 9 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告 (2015-1 号)要求, 我州及时组织州直部门、 县市政府对国家、 省级取消、 下放行政管理事项逐项进行了研究, 拟对州级各部门 1

5、2 项行政管理事项予以取消, 承接省级 11 项行政管理事项, 同时对州级实施的行政管理事项下放 48 项到县级,待州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即公布实施。(二)实行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 2015 年, 黔西南州已按照“9+X”模式(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行政给付、行政检查、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行政裁决、 其他类), 完成了州级 32个工作部门和县(市)政府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统一编制工作, 确认州级共有行政权力 3044 项, 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 20990 项;县级共有行政权力 3542 项, 行政责任 22765 项。 2016 年按照相关部门职责调整,

6、对州交通运输局、 州工商局、 州民政局等部门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管理。二、 投融资改革领域的放管服工作(一)关于规范权力清单, 扎实覆行简政放权工作情况。 规范权力清单, 梳理办事指南, 对权力与责任再次进行规范和清理, 清理结果通过网络向社会公示, 按受社会监督。 权力与责任清单由 2014 年的40 项精减至 26 项, 精减 35%(其中: 行政许可 2 项;行政处罚 19 项;其它类 2 项;行政强制执行 1 项;行政强制措施 2 项);依据权力与责任清单对进入政务中心大厅事项的办事指南进行再次规范, 由 2014 年的 10 项精减至 4 项, 减少 60%。(二)关于落实固定资产

7、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下放情况。 一是根据省政府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贵州省 2015 年本) 与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下放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权限的通知 (黔发改环资20141423 号)文件要求和国家产业发展指导目录 规定, 扎实覆行简政放权工作, 做到应放尽放。 二是按照国家产业发展指导目录 规定,按权限该审批的审批, 该核准的核准, 该备案的备案。 三是严格按省发改委要求, 完成省级委托州级办理的各项业务, 做到实时报告和对接。(三)扎实推进“双随机, 一公开”, 落实放管结合。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方案, 清理州直机关中介组织。 由发改

8、部门牵头组织对州直行政机关中介组织(机构)“五脱钩”清理工作, 现已发出工作函, 正在清理中。(四)加快推进改革。 一是重点对 21 项改革工作任务全面抓好抓实, 加强协调联动、 强化责任机制, 确保各项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招投标监督指导, 配合案件查处。 对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实施监督、 指导, 重点是做好招投标基础性工作。 三是加强对全州招投标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认真回复州、 县有关部门关于招投标工作的咨询,做好对招投标案件查处工作。(五)丰富项目储备库建设, 加快推进项目前期服务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新建项目前期工作, 保证固定资产投资持续、 快速增长, 发挥投资拉动作用;二是确保项

9、目前期工作的深度和质量, 随时应对国家投资政策调整和对贫困边远地区的政策支持, 申请国家资金补助, 增加国家资金在我州的投资比例。(六)加强价格调查、 监测、 预测工作。一是完善物价数据库建设, 实现全州物价信息共享。 加大市场价格调查、 监测工作;完善省、 州、 县物价数据库建设, 及时为生产、销售提供宏观数据参考,保证市场价格总体平稳, 实现信息共享。 二是做好价格预测工作, 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全面掌握市场价格信息,密切关注粮油、 肉禽、 蔬菜等生活必须品的生产、 供应、 库存情况和价格变化情况。三、 职业资格改革领域放管服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省州关于推进简政放权、 放管结合、 优化

10、服务决策统一部署, 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我州及时召开会议部署,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 明确职责分工、 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 组织 20 家州直职能部门开展全州职业资格许可、 认定清理, 重点落实好职业资格改革任务, 有序推进全州职业资格改革工作。四、 商事制度改革领域的放管服工作(一)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进一步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积极推进“三证合一、 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认真传达上级有关“三证合一、 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 要求工作人员准确把握好政策规定、 改革要求、 内容步骤及相关操作流程等, 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积极开展业务培训, 不断加深对改革的理解和认识, 有

11、序推进“三证合一、 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 今年以来, 我州进一步优化信息系统, 改进完善登记数据互联共享。 截至 7 月 13 日, 全州共办结“三证合一、 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4725 户, 其中企业 3886 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839 户, 换发“三证合一、 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5719户。(二)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 。 按照国务院“先照后证”要求, 除法律、 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 其他事项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 进一步清理商事登记前置、 后置审批事项, 并严格按已公布的贵州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公告(第一批) 目录(156 项

12、)和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前置审批事项 37 项;企业变更、 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 34 项)执行。 按照加强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 扎实推进“双告知”工作, 明确了“双告知”的范围和依据,明确审批事项告知申请人的方式, 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 目前, 已向 17 个部门送达行政“双告知”, 涉及后置许可企业达 48 户。(三)积极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工作。我州积极利用“贵州省工商局网上办事大厅”, 推行网上申请、 网上受理、 网上审核、 网上公示、 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 实现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化、 便利化、 规范化。 全州企业

13、可在网上办理企业名称核准和注册登记等事项。(四)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 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在省的统一领导下, 积极配合提升平台建设质量, 完成“一张网”建设任务, 已完成组织机构和用户信息收集工作。(五)精心组织, 周密部署信息公示抽查工作。 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开展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抽查工作的通知 要求, 全州共抽查了 615户企业, 其中不定向抽查 579 户, 定向抽查 36 户, 其中结果正常为535 户, 结果异常为 80 户, 未按规定公示信息 34 户, 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当联系 45 户, 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50 户。(六)强化对企业的信用约束, 依法履行企

14、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职责。 加强企业信息公示, 将未按时报送 2015 年度年报的 1356 户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 国有土地出让、 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和约束。五、 收费清理改革领域的放管服工作(一)全面降低税费成本。 对于财政部、 省财政厅明令取消、 停征、减免的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清理, 要求各执收单位和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取消、 停征和减免, 对于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再征收, 对于减免的项目按文件执行减免, 设有上下限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全部按照下限标准执行收费。(二)认真开展收费清理工作。 上半年收费清理中停

15、征、 降低和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有: 停征价格调节基金;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和肓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停止向水泥生产企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继续免征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水利建设基金、 文化事业建设费、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扩大免征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 取消或暂停征收的有:船舶港务费、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 动物与动力产品检疫费等。(三)全面稳步推进“营改增”。 为做好营改增改革工作, 我州成立黔西南州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统筹掌握试点改革的工作进度, 协调解决“营改增”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自 20

16、16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 7 月 15 日,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下发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黔财税2016 39 号), 其中明确了我省资源税全面改革的征税对象和征收方式、 计税依据、 适用税率、 减免税政策及管理、 纳税环节和纳税地点等内容。 我州生产销售的矿产资源主要有金矿、 石灰石、 大理石等, 其中此次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确定金矿(金锭)征税税率为 4%, 石灰石(原矿)征税税率为 6%, 大理石(原矿)征税税率为 3%。 相比原对企业征收的资源税(金矿: 7 元/吨)、 矿产资源补偿费(金矿: 4%)等各项税费, 此次改革所定税率总体为企业减轻了税负。六、 教科文卫改革领域的放管服工作(一)教育领域。一是依据教育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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