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家庭住址”到“刻舟求剑”——论休谟认知逻辑在两个案例中的体现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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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00110015 刘智毅 PHIL119037.01 人性论导读 复旦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课程名称: 人性论导读 课程代码: PHIL119037.01 开课院系: 哲学学院 考试形式: 课程论文 学生姓名: 刘智毅 学号: 12300110015 专业: 中国语言文学系 我的选题: 我们在填写各类表格时一般会如实地填写家庭住址。请解释,按照休谟的理论,我们关于自己家庭住址的信念是如何建立在因果关系之上的?摘要:本文尝试着用休谟的观点解释我们在填写家庭住址时所依据的认识论逻辑,并举出“刻舟求剑”的例子与之进行对照解读,从中发现休谟哲学理论,特别是认识

2、论思想的普遍意义。关键词:信念 想象 因果关系 从“家庭住址”到“刻舟求剑” 论休谟认知逻辑在两个案例中的体现休谟的怀疑主义是英国经验主义哲学推广到极致的产物,是以经验论为基础的唯心主义认识论体系。他的怀疑主义哲学理论虽然具有相当的唯心色彩,却并不意味着怀疑论本身是谬误的。休谟的怀疑主义屡屡让人们不得不对已经习以为常的认知方式产生反省和质疑,并在这一过程中真正找到自身思维逻辑的缺陷。因此,尽管已经掌握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方法,我们依然有必要借助休谟的怀疑主义哲学,重新思考以往的认知思路,从而完成对自己、对世界的再认识。本文尝试着结合休谟关于信念、想象和因果关系的相关论述,解释“填写家庭住址”这

3、一简单行为背后所反映出的认识论问题,并通过一些类似的例子,说明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是怎样把一些超越感官经验的信念建立因果关系之上的。1、 “填写家庭住址”所体现出的认识论逻辑“填写家庭住址”这一案例需要进行一定的阐释。“家庭住址”对于我们而言,是一种不需要具体感官经验支撑的信念。在填写表格的时候,我们可能与自己真实的家在空间上隔得十分遥远,我们看不到、闻不到也触不到那座千里之外的房子,但感官经验的缺失并不妨碍我们准确地在表格上写下自己的家是在哪座城市、哪条街和哪一号。我们完全凭借着对那个具体地址的记忆填写表格,而不需要拿着表格亲自回到自家门前,确认那座房子依然存在,没有因为天灾人祸而消失,并用眼

4、睛看着房子的门牌号,一边看一边填写家庭住址。我们不需要努力寻求经验的支持,而填写下的家庭地址最后也往往可以被证明是正确的。这个看似理所当然的生活常识,实际上与经验主义哲学的基本原则是有所冲突的。在贝克莱等经验主义者看来,“可感物的实在性就在于被感知 西方哲学史(下卷)第204页,(英)罗素 著,马元德 译,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只有能被具体感官感知的事物,才是存在着的事物。换言之,当我们在填写家庭住址时,因为没有任何感官可以感知到那座房子,所以我们的家其实是不存在的,我们在表格上填写下的那几行家庭住址,实际上毫无意义。这种观点看似荒谬,仔细想来却不无道理,因为在我们满怀信心地填写家庭住址的

5、同时,我们的家可能正在遭遇一场大地震,地震把地址上的房屋都摧毁了,那座被称为家的房子已经不复存在了;又或者我们因为记忆的偏差而填错了地址。要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我们的确需要感官经验的支持,通过各种各样的渠道亲自感知到家依然存在,或者确认自己没有填错住址。因此,“填写家庭住址”的案例事实上反映出经验主义认识论与生活常识之间的冲突。休谟正是希望用他的逻辑方法调和这种矛盾,使经验主义哲学的观点能够与普通人的生活常识达成同一。首先,休谟在“印象”和“观念”的基础上,提出了“信念”这一概念。上述案例中,“家庭住址”不是依赖于感官经验的印象,而是带有强烈心理倾向的信念。按照休谟的定义,信念是“和现前一个印

6、象关联着的或联结着的一个生动的观念”,是“由于和一个现前印象相关而被产生出的一个生动的观念 人性论(上册)第114115页,(英)休谟 著,关文运 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之所以把“家庭住址”理解为信念,是因为在长时间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对于自己家庭的地理位置已经相当确定熟悉换句话说,家庭住址作为一种存在的对象,已经能通过印象在我们的心灵中产生具有相当强力和活泼性的观念。“当心灵经常地固定于同一个对象上,或者顺利地、不知不觉地顺着一些关联的对象向前移动时,这时那种心理倾向就有了长得很多的持续时间.它就由于心理倾向由那个印象自然地推移到关联的对象,而对于那些关联的对象形成一个较为生动的观念。

7、 人性论(上册)第118页,(英)休谟 著,关文运 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当家庭住址作为一种信念存在的时候,它就比其他普通观念拥有更长的活泼期,因而,这种信念依靠心理倾向的维持,暂时脱离经验和印象的束缚,是很有可能的。即使我们没有用感官感知到“家”,没有直接获得关于“家”的印象,也依然可以凭借心理倾向对“家庭住址”保持生动的观念。简言之,休谟用“信念”这一概念对笼而统之的“观念”进行了区分,允许存在两种不同的“观念”,即微弱的、不活泼的、必须时时依赖印象才能产生的普通观念,以及强烈的、活泼的、不一定每次都要由印象刺激而成的“信念” 当然,信念作为观念的一种,最初必然要来自于某种印象。它的

8、特殊性在于对印象的依赖程度比较低。进行了这样的区分后,休谟成功地使“印象”与“观念”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灵活,“印象产生并决定观念”的原则不再僵硬死板,不再阻碍经验主义哲学对纷繁复杂的生活现象作出解释。把家庭住址归类为一种信念,为接下来的论证提供了足够的方便。其次,在提出了“信念”的概念后,休谟尝试着为信念找到继续存在和独立存在的依据。“填写家庭住址”之所以与经验主义哲学发生冲突,是因为有两个存在争议的问题:1、“当物体不呈现于感官时,我们为什么还以一种继续的存在赋予它们”;2、“我们为什么假设它们有独立于心灵和知觉以外的一种存在” 人性论(上册)第214页,(英)休谟 著,关文运 译,商务印书

9、馆2012年版。不妨先回答第二个问题。填写家庭住址时,我们没有通过感官看到自己的家,只是通过心灵中的信念暂时相信它的存在,那么我们是否应该认为“家”是外在于我们心灵的感知的呢?休谟的态度是肯定的,因为“家庭住址”作为一种信念,作为观念的特殊形式,必然要与印象发生联系,而印象生成的根本原因,是客观存在的事物对心灵产生了一定的刺激。只要肯定“家庭住址”是一种信念,就意味着未被感官感觉到的“家”在心灵的外部一定有其独立性的存在。然而,在“填写家庭住址”案例中,最大的问题不在于“家”的存在是否是独立的,而在于这种存在是否在填写住址时依然继续保持。之前说过,贝克莱“存在就是被感知”的观点之所以有一定的道

10、理,是因为缺少了感官经验的支持,我们事实上无法确定一件事物在某个特定的时刻,是否像我们在信念中所认为的那样继续存在着。如果在填写家庭住址时,没有亲眼看见所填地址上的那座房子,我们其实并不能胸有成竹地肯定自己没有填错地址或自己的家没有毁于一场灾难。休谟在这个问题上的回答略显含糊:“对象的存在如果独立于知觉之外,而与知觉有所区别的,那么这些对象即使不被知觉,也必然继续存在。 人性论(上册)第214页,(英)休谟 著,关文运 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但到后来,他成功地用“想象”解释了继续存在的必然性。休谟把“想象”看成是“信念”的伴生物,认为信念“是一种生动的想象 人性论(上册)第212页,(英

11、)休谟 著,关文运 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如果信念是一种单纯的思想活动,没有任何特殊的想象方式,或者说是不赋有一种强力和活泼性,那它必然会毁灭自己 人性论(上册)第210页,(英)休谟 著,关文运 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休谟在这里其实完成了一种思路的转化,他避免直截了当地去证明与信念相联系的客观事物必然继续存在(当然,这种证明也是不可能完成的,因为现实生活的很多经验恰恰表明,我们所以为还存在的东西其实已经不复存在),而是通过赋予信念“想象方式”的办法,使信念比普通观念更能容许偏差甚至错误的发生。在休谟眼里,观念是对印象的精确复制,观念的精确度决定于印象的精确度。而至于信念,虽

12、然作为观念的一种,它无法脱离印象的制约,但由于“想象”的介入和干预,它的精确度有可能低于普通的观念,在内容表象上具有更大的模糊性。这样,信念就不必要对所表象的事物负全责,它只需要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与事物的固有属性达成同一就可以了。而恰恰由于这种“经常性的同一”,我们可以认为与信念相联系的事物的存在也是经常性的,连贯的和继续的。回到上述案例,我们填写表格时对于家庭住址的信念,并不是基于对“家”的印象的复制,而是基于对“家”的想象。我们想象着自己的家正坐落在某座城市的某条街上,并把想象的结果填进表格中。尽管这种想象使我们在特殊情况下(如发生自然灾害时)无法正确地反映“家”的状况,使没有感官经验支撑的

13、信念会偶尔滞后于依托感官经验的观念,但在大部分时间里,我们依然可以充分相信这样的信念,相信自己的家是在表格上所填的地址那里。最后,基于上文的一些分析,我们可以很容易地解释在“填写家庭住址”案例中,“因果关系”是如何得到体现的。休谟把“因果关系”作为连接印象和观念的最有效的方式:“在不单是由观念所决定的那三种关系中(即类似、时空接近和因果关系引者注),唯一能够推溯到我们感官以外,并把我们看不见、触不着的存在和对象报告于我们的,就是因果关系 人性论(上册)第90页,(英)休谟 著,关文运 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只有因果关系才产生了那样一种联系,使我们由于一个对象的存在或活动而相信、在这以

14、后或以前有任何其他的存在或活动。 人性论(上册)第89页,(英)休谟 著,关文运 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家庭住址”的信念是以结果的角色出现的,在此之前,我们关于“家”的印象,以及围绕这一印象所进行的全部思维活动,都构成信念形成的原因。理由是:1、“家”的印象与“家庭住址”的信念往往在时空上属于接近关系。我们一般在对“家”的相关属性如组成人员、亲属关系进行了解后,就会产生相应的观念,特别是“家庭住址”这一类客观的、无需细想的问题,我们的信念会产生得更快更早;2、观念演变为信念,需要有心理倾向的形成。而如上文所说,“家庭住址”的信念正是来自于我们心中倾向于认为确定的、必然的、无需怀疑的那个

15、事实。即使没有印象的支持,心理倾向依然可以把“家庭住址”(结果)和产生这一信念的客观实在(原因)联系起来;3、“填写家庭住址”这一行为最大的特点,是对象连同它们之间的关系都没有同时呈现于感官之前。因此,当我们写下某个确切地址的时候,我们所做的并不是知觉,而是推理。知觉可以通过类似关系和时空接近完成,而推理则只能在因果关系的支持下进行。总之,我们因为确信“家”在某个时刻是真实存在的,所以根据因果推理,相信“家”在该时刻以后也是真实存在的。休谟的理论由此调和了一对看似无法解决的矛盾,使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采用的认知方式不再与经验主义哲学原则构成冲突。2、 “刻舟求剑”的逻辑合理性:从“填写家庭住址”想开去然而,如果把上文中的逻辑进行推广,我们就会发现一些有趣的悖论,例如所有人都耳熟能详的“刻舟求剑”的故事。剑从船舷落入水中,人在落水处做上记号。当船靠岸时,人从记号所在的地方入水寻剑,却一无所得。这个故事与“填写家庭住址”的案例多有相似之处。第一,落水的剑和家庭住址一样,都脱离于人的感官经验,人看不到也触不到。第二,人之确信剑和住址必然存在,都是出于某种信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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