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及其保护体系-何越峰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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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利权及其保护体系,2010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辅导,何越峰,电话:010-62088083,E-mail:heyuefeng,2,讲座提纲(1),一、中国专利制度的体系设计 二、专利权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三、专利权的生效与保护期限 四、专利侵权纠纷及法律救济 五、其他专利纠纷及法律救济,3,讲座提纲(2),六、推广应用与强制许可制度 七、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简介,八、专利行政管理和保护体系综述 九、专利司法保护体系综述,4,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1),法律,专利法(重点) 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行政复议法,法规,专利法实施细则,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条例,5,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2),最高人民法

2、院司法解释,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 规定(2001年),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 题的若干规定(2001年),关于审理专利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9年),6,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3),行政规章,专利审查指南,专利行政执法办法(重点)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涉及公共健康问题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办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审批和登 记事宜(国知局公告第94号),专利标记和专利号标注方式的规定,7,一、,中国专利制度的体系设计,8,一、中国专利制度的体系设计,(一)专利制度的发展与专

3、利法 (二)专利审批与授权体系概述 (三)专利管理与保护体系概述,9,(一),专利制度的发展与专利法,10,世界专利制度发展的四个阶段,1474-1789,初始萌芽阶段,始于威尼斯专利法,直至美国专利法制定。,1790-1885,国家普及阶段,始于美国专利法的制定,直至巴黎公约缔结,日本建 立专利制度。,1883-1994,国际合作阶段,始于巴黎公约缔结,直至TRIPS协议签订,1995-20XX,世界一体化阶段,始于TRIPS协议,直至建立世界一体化专利体系,11,中国专利法律的历史沿革(1),中国专利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1984年3月12日制定,自1985年4月1日起施行,1992年

4、9月4日第一次修改,自1993年1月1日起施行 2000年8月25日第二次修改,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2008年12月27日第三次修改,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12,中国专利法律的历史沿革(2),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国务院批准,1985年1月19日发布,自1985年4月1日起施行,1992年12月12日第一次修订,自1993年1月1日起施行 2001年6月15日第二次修订,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2002年12月28日第三次修订,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2010年1月9日第四次修订,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13,专利法解决的七大问题,一、什么是专利权?,二、谁可以申请和

5、取得专利权?,三、什么发明创造可以给予专利保护? 四、专利申请、审查和确权程序? 五、取得专利权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六、如何保护专利权及相关权利?,七、如何保护公众权利和防止权利滥用?,14,如何正确理解法律规范?,关注五个要点:以R95.1为例,执法主体:专利局 适用主体:申请人,规范内容:缴纳申请费用的要求及缴纳期限 违反后果:专利申请被专利局视为撤回,救济途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权利恢复,注意,上述五个要点通常并不同时出现在同一条款之中 需要结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条款的内容,15,专利法涉及的法律主体(1),执法主体,国务院,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务院其他主管部

6、门,国防专利机构(国防专利局),各级政府设立的主管部门(地方知识产权局) 各级人民法院,16,专利法涉及的法律主体(2),适用主体,申请人/专利权人 专利代理人/律师,利害关系人/其他当事人 公众,17,(二),专利审批与授权体系概述,18,设立三种类型专利,设立三种类型的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法第2条第1款,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法第26条第1款,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法第27条第1款,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19,实行国民待遇原则,对于中外申请人给予同等待遇,对于中外申请人的发明创造在专利申请、审批 和保护方面适用相同规范,另

7、有规定的除外。,专利法第18条,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 国企业或者外国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 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 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根据本法办理。,20,实行先申请制(1),先申请制,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出两件或两件以上专利申 请的,专利权授予最先提出专利申请的人。,专利法第9条第2款,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 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21,实行先申请制(2),先发明制,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出两件或两件以上专利申 请的,专利权授予最先完成发明的人。 目前仅在美国、菲律宾实行,22,实行禁止重复授权原则(1),同样的发明创

8、造只授予一项专利权,基本原则:一项发明创造只授予一次专利 特殊例外:允许选择第二次被授予专利,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 请实用新型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 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 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23,实行禁止重复授权原则(2),适用要件,同样的发明创造,相同或不同申请人 先后或者同一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24,实行不同审批制度(1),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制,专利法第39条,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 权的决定,发给发明

9、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 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25,实行不同审批制度(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制,专利法第40条,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 出授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 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 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26,实行不同审批制度(3),设置救济程序,驳回申请:专利复审程序 授权不当:无效宣告程序,其他情形:权利恢复程序、行政复议程序,实行司法终审,各种救济程序均以司法判决为终审结果,发,明,专,利,申,请,审,批,程,序,简,图,27,HE,提出

10、发明专利申请 初步审查程序 满18个月后即行公布 申请日起3年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实质审查程序 授予发明专利权,并公告 驳回专利申请 宣告专利权无效程序(公众请求) 复审程序(申请人请求),法院审理程序Yuefeng, SIPO 2010,法院审理程序,28,发明专利申请和审批程序(1),必经程序,申请受理,技术分类(按照IPC分类表),初步审查(驳回、初审合格、视为撤回) 国家公布,选择程序,主动撤回 实质审查,办理专利权登记手续 授权公告,29,发明专利申请和审批程序(2),权利救济程序,专利复审,申请被驳回后的救济程序,权利恢复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除驳回以外其他权利丧失情形的救济程序,

11、贯穿于专利申请和审查,以及无效宣告程序之中,30,发明专利申请和审批程序(3),特殊处理程序,保密审查,涉及国防的专利申请和审查,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的审查,中止程序,放弃专利权,31,发明专利申请和审批程序(4),宣告无效程序,不属于专利审查程序!,32,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审批程序简图 提出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初步审查程序,授予专利权,并公告,驳回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程序(公众请求),复审程序(申请人请求),法院审理程序,法院审理程序,33,授权条件包括形式和实质条件,形式条件,申请文件的种类和格式符合规定,实质性条件,具备规定的主体资格,属于专利保护的对象和主

12、题 充分公开发明创造的内容,具备实用性、新颖性和创造性,34,(三),专利管理与保护体系概述,35,专利管理和保护体系,行政管理和保护体系,专利审查工作 专利管理工作 专利行政执法 海关专利保护,司法保护体系,专利案件审理,36,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能,国家知识产权局(A3),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包括知识产权涉外事宜,没有直接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的行政执法权力 具有指导地方法规制定和执法业务,以及指定管辖 的职能,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地方知识产权局没有审查和授予专利权的职能,37,专利申请的受理、审查和授权,国家知识产权局(A3),普通专利申请的受理,专利局,专利代办处,普通专

13、利申请的审查,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各种专利申请的授权,专利局,国防专利机构(R7),国防专利申请的受理和审查,38,专利权及相关权利的保护,地方知识产权局(A3),地州级市及以上级别政府设立的,才具有执法权 对于专利侵权纠纷具有认定权,没有判赔权 对于其他专利纠纷,只具有行政调解权,人民法院(A60),受理各类专利纠纷案件,中级人民法院(部分)具有一审管辖权,海关,39,专利保护实行“双轨制”,行政与司法“双轨制”保护体系,对于专利权以及相关权利的保护,中国采用了 行政和司法“双轨制”保护体系。,双轨制是指,在我国专利保护体系中,除司法 程序外,法律赋予有关行政部门解决专利权以 及其他相关

14、权利纠纷的民事处理和调解的权力。,40,二、,专利权的概念与法律特征,41,二、专利权的概念与法律特征,(一)专利权的概念与权利内容 (二)专利权的法律特征与本质,42,(一),专利权的概念与权利内容,43,专利权人的权利(1),专利权人的权利,基本权利 附属权利,44,专利权人的权利(2),专利权人的基本权利,产品专利(A11.1) 方法专利(A11.1),外观设计专利(A11.2),45,专利权人的权利(3),专利权人的附属权利,转让权(A10) 许可权(A12),标注权(A17.2) 放弃权(A44),质押权(R14.3),46,专利权人的基本权利(1),专利法第11条第1款,发明和实用

15、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 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 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 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 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 售、进口依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47,专利权人的基本权利(2),专利法第11条第2款,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 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 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48,有权行使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合法继承人,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专利权人放

16、弃申 请权利的情况下;,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无权独立行使专利权,49,行使专利权作用的对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中国人和外国人,中央和地方政府及其各级机关 国家金融和国防部门 共有专利权人,50,行使专利权适用的地域,中国内地(大陆),在港澳台地区寻求专利保护需要向当地专利主 管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取得专利权,专利法中“中国”的含义,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除有特别规定外,,“中国”一词是指中国内地(大陆)。,51,行使专利权适用的前提,相关行为具有违法性,属于规定侵害行为 没有获得法律豁免 没有权利人的许可 出于生产经营目的,52,产品专利(1),适用的专利种类,发明专利(A2.2),产品、装置、设备等,在中国,产品的新用途发明需要写成“方法权利要求”,实用新型专利(A2.3),具有宏观形状和构造的产品,53,产品专利(2) 专利权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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