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建筑学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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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教学内容建筑学专业教学内容由专业知识体系、专业实践体系和创新能力培养等三方面构成;具体的教学方式为课堂教学、实践训练、能力培养。1、知识体系(1)建筑学专业的知识体系建筑学专业的知识由以下四个体系组成:工具性知识;人文社会科学知识;自然科学知识;专业知识(2)专业知识体系中的知识领域建筑学的“专业知识”体系由以下六个知识领域组成:专业基础: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学习的前导建筑设计:直接指导建筑学专业的核心,是建筑设计的知识和能力的学习;建筑历史和理论:以中外建筑历史和理论为主体的知识,构成建筑学专业的理论平台;建筑技术:以建筑结构、建筑物理、环境控制技术、建筑数字技术等知识为主体,构成建筑设计

2、的技术支撑;建筑师执业基础:与建筑师执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策划、合同、管理、职业道德等基础知识;建筑相关学科:与建筑学紧密相关的其他学科知识。(3)知识领域的核心部分以上六个知识领域涵盖了建筑学的核心知识范围,构成了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的必修知识。掌握这些领域中的知识及其运用方法,是建筑师分析、思考、设计、规划、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基础。(有几句介绍书的,略。)2、实践体系实践教学是建筑学专业教学中重要的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接触实际,接触社会,培养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关键环节,其作用是理论教学无法替代的。实践教学体系分各类实验、实习、设计和社会实践以及科研训练等多种领域和形式;包括非独立设

3、置和独立设置的基础、专业基础和专业实践教学环节;每一个实践环节都有相应知识与技能点要求。实践体系分实践领域、实践单元、实践技能点三个层次。它们是建筑学专业的核心内容。通过实践教育,培养学生具有实验技能、建筑设计和表达能力、科学研究等的基本能力。实践体系的教学包括以下领域。(1)实验领域实验包括专业基础实验和研究性实验两类,本规范仅对专业基础实验提出要求。专业基础实验包括建筑声学、光学、热工学等。(2)实习领域实习包括认识实习、课程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四类。认识实习是按建筑学专业的相关要求设置的,包括建筑环境认知实习和建筑认识实习等。课程实习是按相关课程的要求设置的,包括建筑测量实习、历史建

4、筑测绘实习、素描实习、色彩实习、计算机实习、建筑快速设计训练等。生产实习是按执业训练要求设置的。毕业实习是按不同专业兴趣和方向设置的。(2)设计领域设计包括各年级建筑设计课程、建筑结构课的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其中后两者为实践环节。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按综合性、研究型和一定的复杂性要求设置。3、创新训练建筑学专业的整个教学和管理工作应贯彻和实施创新训练,包括:以知识体系为载体,在课堂知识教学中的创新,结合知识单元、知识点,形成创新的教学方式;以实践体系为载体,在实验、实习和设计中体现创新,强调创新方法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开设有关创新与批判思维、能力和方法的相关课程,构建创新训练单元。创新活动形式多样,以培养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开设的创新课程可采用授课、讲座、讨论和实践等多种方式进行。提倡和鼓励学生参加创新活动,如建筑设计竞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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