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建设期间hse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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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工程建设期间HSE考核细则1目的为规范浙江恒逸己内酰胺有限公司20万吨/年己内酰胺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期间的承包商HSE考核程序,落实承包商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工程建设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监控,特制定本细则。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浙江恒逸己内酰胺有限公司20万吨/年己内酰胺项目中参建的监理单位、承包商(包括从事施工作业的技术服务商)。本规定明确浙江恒逸己内酰胺有限公司20万吨/年己内酰胺项目建设过程中实施的HSE控制管理奖惩的具体内容与要求,主要包括HSE专项奖励金、HSE违约金以及考核分。3 定义3.1承包商:是指参与浙江恒逸己内酰胺有限公司20万吨/年己内酰胺项目建设,并与浙江恒逸己内

2、酰胺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的工程承包单位、供应商、第三方检验机构等责任主体。供应商、第三方检验机构不参加月度和季度综合评价,但执行有关的检查和处罚条款,并参加相关的单项奖励活动。3.2 HSE违约金:承包商、监理单位等违反国家法规标准和浙江恒逸己内酰胺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或发生安全事故,对责任单位予以交纳HSE违约金的处理。3.3HSE考核分:根据对监理单位和承包商HSE管理的日常检查和月度检查评价,每季度进行综合评价,依据考核结果,增加或扣减考核分。事故单位扣减相应的考核分。3.4事故等级3.4.1重大事故:系指一次死亡39人,或者1049人重伤(中毒),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3、和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3.4.2较大事故:系指一次死亡12人,或者39人重伤(中毒),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3.4.3一般事故:系指一次重伤(中毒)12人,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3.4.4轻微事故:系指只有轻伤,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不足10万元的事故。3.4.5重大未遂事故:系指因管理失职或严重违章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4职责4.1安环部负责制定、修订HSE考核细则。负责组织对监理单位和承包商的定期考核,对违章和事故单位进行处理。4.2设备工程部参与对监理单位和承包商的定期考核,对违

4、章和事故单位提出处理建议,并督促承包商进行整改。4.3财务部处负责HSE违约金收缴和HSE专项奖励金的兑现工作。4.4监理单位参与对承包商的月度检查和考核,对违章的承包商提出处理建议,并监督承包商进行整改。积极配合浙江恒逸己内酰胺有限公司的各项HSE检查和考核,并对提出问题和改进意见及时组织整改落实。同时,有权对未按本规定进行考核的处理,向浙江恒逸己内酰胺有限公司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申诉。4.5 承包商应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浙江恒逸己内酰胺有限公司发布的所有HSE程序及文件的相关要求,积极配合浙江恒逸己内酰胺有限公司组织的各项HSE检查和考核,并对提出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及时组织整改落实

5、。同时,有权对未按本规定进行考核的处理,向浙江恒逸己内酰胺有限公司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申诉。5 业绩评价5.1安环部根据对监理单位和承包商HSE管理的日常检查和月度检查情况,每月组织填写监理单位月评价表和总包和施工单位月评价表(见附表1、2),对每个单位进行排序,在浙江恒逸己内酰胺有限公司项目例会上进行通报。5.2安环部根据每月评价结果,每季度对监理单位和承包商进行综合打分并进行排名,平均分在85分以上的单位,给予500020000元奖励,并加510分考核分;平均分在60分以下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扣除510分考核分,并在浙江恒逸己内酰胺有限公司项目例会上进行通报。例会上给予表彰和批评,同时,对评

6、分排名进行张榜公布。6、目标考核6.1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在进场前与浙江恒逸己内酰胺有限公司签订HSE责任书,切实履行各级HSE职责。6.2年度内完成全年HSE目标的单位,可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给予奖励,并加考核分15分。6.3突破年度HSE目标的单位,除按规定予以违约金处罚外,不能参与年度HSE先进管理单位评选。并扣除考核分10分。7 违约处理HSE违约处理主要针对承包商和监理单位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浙江恒逸己内酰胺有限公司HSE管理规定的行为,对事故责任单位予以交纳HSE违约金、扣减考核分、违章行为曝光、HSE再教育等形式进行的处罚,处罚可根据违章行为严重性,选择单种或

7、多种形式相结合,交纳的违约金不予返还。7.1事故考核7.1.1轻微事故由责任单位内部考核处理;7.1.2发生一般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交纳0.22万元HSE违约金,扣减510分的考核分;7.1.3发生较大事故,交纳510万元HSE违约金,扣减2040分的考核分;7.1.4发生重大事故,交纳10万元以上HSE违约金,并取消参加浙江恒逸己内酰胺有限公司工程投标资格。7.1.5瞒报、不及时报告事故,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交纳12万元HSE违约金,扣减510分的考核分;7.2管理行为考核7.2.1有下列行为的,给予交纳30005000元HSE违约金和扣考核分310分的处理:7.2.1.1未为员工提供符合

8、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甲方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安排高处作业禁忌症人员仍从事高处作业的;7.2.1.2未在具有危险因素的施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通道、逃生通道、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7.2.1.3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材料,以及已报废的车辆与机具;7.2.1.4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的;7.2.1.5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持过期作业证或假证进行 “特种作业”的或作业超出其资质许可范围的;7.2.1.6每项施工作业前,没有按照浙江

9、恒逸己内酰胺有限公司安环部的要求开展对本项施工作业进行危害识别(JHA)活动、HSE措施未落实就施工作业的;7.2.1.7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未分项报价、未专款专用的,在财务管理中未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的;7.2.1.8一年内两次在季度考核列入后3名的单位;7.2.1.9施工队伍50人以下的未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施工队伍50200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少于2名的; 200人以上的,未根据所承担的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安全管理人员,并少于企业总人数的5;300人以上(含300人)未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7.2.1.10施工现场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或对违章现象

10、视而不管的;7.2.1.11承包商分包工程时,未经安环部审核同意的。7.2.2 有下列行为的,给予交纳500010000元HSE违约金和扣考核分510分的处理:7.2.2.1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7.2.2.2未建立HSE教育培训制度并执行的;7.2.2.3没有建立事故应急预案的;7.2.2.4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7.2.2.5安全防护用具、施工机具、机械设备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7.2.2.6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7.2.2.7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

11、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未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7.2.2.8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没有编制HSE管理计划,而且没有书面向浙江恒逸己内酰胺有限公司相关部门和工程监理备案,或对所承担项目施工作业存在的危险因素、重大环境因素没有正确识别和提出相应的技术防治措施的; 7.2.2.9未给施工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提供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7.2.2.10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7.2.2.11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

12、、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7.3 违反零容忍政策的考核,给予交纳10003000元HSE违约金和扣考核分210分的处理,并对违章人员立即清除出场: 7.3.1未通过HSE教育培训或不能出示入场证;7.3.2高处作业未系挂安全带;7.3.3未办理相关作业许可票进行作业;7.3.4在禁烟区吸烟;7.3.5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在岗饮酒或岗前饮酒;7.3.6无许可条件下擅自更改合格脚手架;7.3.7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等特种作业;7.4 其他违章的考核对违反浙江恒逸己内酰胺有限公司HSE管理规定的以下行为,属于个体违章行为,给予交纳100500元HSE违约金;属于组织行为,给予交纳

13、5001000元HSE违约金和扣考核分13分的处理:7.4.1未戴安全帽或未扣帽带进入施工现场的;在作业时,未穿戴使用相应防护用品的;7.4.2未办理有效作业许可证开展危险作业活动的;在用火作业、进入设备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禁火区)过程中,监护人不在现场,仍在作业的;7.4.3违规进行起吊作业或没有对起吊设备的安全状况、起吊方案进行检查的;吊装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或吊装现场无安全警戒线的;7.4.4高处作业时未正确系挂安全带或高空抛物的;7.4.5使用不合格脚手架的;7.4.6机动车辆未办理车辆通行证或挪用、转借车辆通行证进入施工区域和禁止通行区域。7.4.7交叉作业现场,涉及施

14、工机械和多种专用重型设备的移动和使用时,无监护和指挥人员的。7.4.8临时用电未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要求、未定期检查试验并做好记录的,或作业结束后未及时拆除临时用电设施和线路;7.4.9堵塞消防通道或任意侵占消防通道;7.4.10未经建设方有关部门同意,随意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危险化学品及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渣;存放油料地点,没有采取防漏防渗措施,发生油料泄漏,污染土壤和水体的;7.4.11夜间高噪声施工未采取防范措施,造成扰民被举报的;7.4.12浙江恒逸己内酰胺有限公司各部门要求整改的问题未按时整改的;7.4.13违反浙江恒逸己内酰胺有限公司其他HSE管理

15、规定的。7.5射线探伤考核与惩处参照浙江恒逸己内酰胺有限公司20万吨/年己内酰胺项目工程建设期间现场射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有关条款执行。7.6 EPC总承包单位考核。承包范围内发生群体违章现象,或1月内发生3起以上重复问题,视为HSE管理问题,给予交纳20003000元HSE违约金和扣考核分510分的处理。7.7经违章查处后态度恶劣、且拒不接受HSE管理人员检查的,特别对隐瞒事故单位和人员从严处理。总承包商和单位人数超过300人的承包商,所扣总考核分减半执行。对多次违章或违章情节较为严重的承包商,除给予交纳安全违约金处理外,不定期在承包商范围内通报批评、警告直至收回其浙江恒逸己内酰胺有限公司20万吨/年己内酰胺项目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资格确认书。7.8对监理单位考核。7.8.1监理单位违反上述条款的将按上述标准考核。施工单位发生事故的,监理公司还应按事故原因承担连带责任,按施工单位交纳违约金额的520交违约金,并扣310考核分。7.8.2监理范围内发生群体违章现象,或者所辖区域施工单位HSE月考核分普遍偏低,或者所监理的施工单位有考核分经常处于末位的情况,视为HSE管理问题,给予交纳10002000元HSE违约金和扣考核分510分的处理。7.9考核分管理办法考核分总分为100分,一个日历年度内得分低于60分的单位,其主管生产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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