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一期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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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9 年第一期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 1 重要声明及提示重要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领导成员承诺其中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二、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 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2、 法 、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勤 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确认本 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律师声明四、律师声明 浙江京衡(湖州)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保证由律师事务所同意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浙江京衡 (湖州) 律师事务所审阅,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投资提示五、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请认真阅读本募集

3、说明书及其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 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2019 年第一期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 2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 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 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 应认真考虑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各 种风险。 六、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六、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 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4、 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 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七、七、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基本要素基本要素 (一) 债券名称: 2019 年第一期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绿色 债券(简称“19 长交绿色债 01”)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 13 亿元 (三)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 利率根据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并在债券存续期内保 持不变。 Shibor 基准利率为发行公告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 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 (www.shibor.org) 上公布的一 年期 Shibor(1Y)利率

5、的算术平均数(基准利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 数) 。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 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 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四)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 券存续期内的第 3、4、5、6、7 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 2019 年第一期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 3 例偿还债券本金,前 2 年每年应付利息单独支付,后 5 年每年的应付 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 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 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五)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实名制记账式

6、,在中央国债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总登记托管,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进行分托管。 (六)发行方式: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 发行系统,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七)发行范围和对象: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 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对象为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 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 (八)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九)信用级别: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7、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 AA+。 2019 年第一期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 目录目录 重要声明及提示 1 释义 . 1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3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4 第三条 发行概要 9 第四条 认购与托管 12 第五条 债券发行网点 14 第六条 认购人承诺 15 第七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17 第八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18 第九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32 第十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58 第十一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130 第十二条 募集资金用途 132 第十三条 偿债保证措施 150 第十四条 投资者保护条款 155 第十五条

8、 风险与对策 158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167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70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171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174 附表一:2019 年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发行网点表 . 176 附表二:2016 年末至 2018 年末发行人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 177 2019 年第一期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 附表三: 2016 年末至 2018 年末发行人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续) . 179 附表四:2016 年度至 2018 年度发行人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 . 181 附表五:2016 年度至 2018 年度发行人经审计的合并现金流量表

9、 . 184 2019 年第一期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 1 释义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 义: 发行人公司 指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 指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3亿元的2019年第一期长兴交通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简称“19长交绿色债01” 本期发行 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制作的 2019 年第一期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 书 国家发改委 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发改委 指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

10、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债券投资者 指根据证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期 债券的投资者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指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分销商 指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团 指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 成的承销团 簿记建档 指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 申购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申购人申购债券 利率(价格)和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 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 余额包销 指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券的 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

11、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 出的债券全部买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 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 休息日)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2018年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 债权代理协议 指2018年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之债权代 理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指2019年第一期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 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指2019年第一期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偿 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债券托管机构 指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和/或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 20

12、19 年第一期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 2 监管银行 指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分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会计师事务所 指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华普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级机构 指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指浙江京衡(湖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指浙江京衡(湖州)律师事务所关于2019年第一期长兴 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法律意见书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债券条例 指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工作日 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

13、假日或 休息日) 元 指人民币元 2019 年第一期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 3 第一条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 年 4 月 3 日出具的发 改企业债券201941 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业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 年 12 月 12 日出具 的浙发改财金2018617 号文件转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本期债券业经控股股东长兴县交通运输局 2018 年 6 月 14 日审 议通过。 本期债券业经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24 日董 事会审议通过。 2019 年第一期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

14、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 4 第二条第二条 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一、发行人: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长兴县雉城街道明珠二路 58 号 法定代表人:徐诚 联系人:倪咪 联系地址: 浙江省长兴县龙山新区锦绣路 6 号兴国商务楼 1 号楼 联系电话:0572-6298121 传真:0572-6295975 邮政编码:313100 二、承销团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郑翼、张茜、石丝丝

15、、成延凯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联系电话:029-88365835 传真:029-87303006 邮政编码:710065 (二)分销商(二)分销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德胜尚城 E 座 法定代表人:毕劲松 联系人:杨冰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德胜尚城 E 座 联系电话:010-56511752 2019 年第一期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 5 传真:010-56511750 邮政编码:100088 三、债权代理人:三、债权代理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郑翼、张茜、石丝丝、成延凯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联系电话:029-88365835 传真:029-87303006 邮政编码:710065 四、托管机构:四、托管机构: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0 号 法定代表人:水汝庆 联系人:李皓、毕远哲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0 号 联系电话:010-88170745、88170731 传真:010-88170752 邮政编码:100033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楼 总经理:高斌 联系人:刘莹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楼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2019 年第一期长兴交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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