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客运运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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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路客运运价规则铁运1997102号自1997年12月1日起施行中 国 铁 道 出 版 社1997年北京(修改于2010年3月)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运价里程第三章 旅客票价第四章 行李、包裹运价第五章 特定运价第六章 客运杂费第七章 附 则附件一 旅客票价表 (另册)附件二 行李包裹运价表 (另册)附件三 铁路客运运价里程表 (另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承运人、旅客、托运人、收货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所指客运运价包括旅客票价和行李、包裹运价。客运运价与客运杂费构成全部运输费用。第三条 国家铁路的旅客票价率和行李、包裹

2、运价率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拟定,报国务院批准。客运杂费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经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和国家物价主管部门同意,特殊区段可实行特殊运价。第四条 在国务院批准的价格内,经国家物价主管部门同意,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可根据运输市场的需求实行浮动价格;对在铁路局管内运行的旅客列车的车票、运价,可根据具体情况,赋予铁路局自行浮动的权力。第五条 国家铁路的客运运价,以元为计算单位,不足一元的尾数按四舍五入处理(但半价票价,棚车票价,市郊单程票价及客运杂费的尾数保留至角)。对浮动票价应分别按票种处理尾数。第六条 除另有规定者外,本规则是计算国家铁路的旅客、行李、包裹运输费用的基本依据。第七条 下列

3、用语在本规则内的含义:“以上”、“以下”、“以内”、“以外”、“以前”、“以后”均包括本数“超过”、“大于”、“不满”、“小于”、“不足”、“不够”不包括本数。“过轨运输”国家铁路与地方铁路、合资铁路及特殊运价区段间的相互运输。第二章 运价里程第八条 旅客和行李、包裹的票、运价里程,以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公布的铁路客运运价里程表为计算依据。发到站间跨及两条及其以上线路时,应按规定的接算站接算;通过轮渡时,应将规定的轮渡里程加入运价里程内计算。第九条 旅客票价里程,按旅客乘车的实际径路计算。第十条 行李运价里程,按行李实际运送的径路计算,旅客要求行李由近径路运送时,如有直达列车可按近径路计算。超过

4、车票终到站以远的行李计费径路比照包裹计费径路办理。第十一条 包裹运价里程按最短径路计算,有指定径路时,按指定径路计算。带运、押运包裹的运价里程按实际径路计算。(注:根据铁运电2007191号对价规第11条作如下说明:有直达列车的指挂有行李车按直达列车径路计算,有多条直达列车径路的,按其中最短径路计算。没有直达列车的,按中转次数最少的列车径路计算,中转次数相同的,按最短列车径路计算。)第十二条 计算旅客票价,行李、包裹运价的起码里程为:客票20千米;空调票20千米;加快票100千米;卧铺票400千米(特殊区段另有规定者除外);行李20千米;包裹100千米。第三章 旅客票价第十三条 旅客票价包括两

5、部分:客票票价:分为硬座、软座客票票价。附加票票价:分为加快、卧铺、空调票票价。第十四条 旅客票价是以每人每千米的票价率为基础,按照旅客旅行的距离和不同的列车设备条件,采取递远递减的办法确定。票价中包括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具体票价以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公布的票价表为准。包房式硬卧票价分别按硬卧中、下铺另加30%计算。第十五条 棚车代用客车时,客票票价按硬座客票半价计算。棚车儿童客票票价按棚车客票半价计算。棚车加快票票价按普通加快票票价计算。第十六条 享受减价优待的学生、伤残人民警察、残疾军人乘坐市郊、棚车时,仍按硬座客票半价计算,不再减价。第四章 行李、包裹运价第十七条 行李运价率为硬座客票

6、票价率的1%,即每100千克千米的行李运价率等于1人千米的硬座客票基本票价率。包裹票价率是以三类包裹运价率为基数,其他各类包裹运价率按三类包裹的运价率加成或减成的比例确定。第十八条 行李、包裹运价是根据规定的运价区段,以每千克每千米的运价率乘以通过递远递减后而确定的计价里程,再乘以5千克,即得5千克为单位的运价基数。其他重量的运价,则以5千克的运价基数推算。第十九条 行李、包裹的运费,根据行李包裹运价表按每张票据计算。每张行李、包裹的起码运费为1元。第二十条 行李、包裹均按物品重量计算运价,但有规定计价重量的物品按规定重量计价,见附表1。行李、包裹规定计价重量 附表1物品名称计价单位规定计价重

7、量(kg)备注残疾人用车每辆25以包裹托运时,按实际重量计算自行车每辆25助力自行车每辆40含机动自行车两轮轻型摩托车每辆50含轻骑;汽缸容量50立方厘米以下时两轮重型摩托车每辆按汽缸容量每立方厘米折合1千克计算汽缸容量超过50立方厘米时警犬、猎犬每头20超重时,按实际重量计算第二十一条 行李、包裹运价的计价重量以千克为单位,不足1千克进为1千克,行李、包裹起码重量为5千克。第二十二条 旅客可凭客票办理一次行李托运。托运的行李在50千克以内,按行李运价计算,超过50千克时(行李中有残疾人用车时为75千克),对超过部分按行李运价加倍计算。第二十三条 运价不同的物品混装为一件时,按其中运价高的计算

8、。第二十四条 按保价运输的行李、包裹核收保价费。行李保价费按声明价格的0.5%、包裹保价费按声明价格的1%计算。第五章 特定运价第二十五条 特定运价是对一些特殊运输方式和特殊运价区段而制定的客运运价。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包车、租车、挂运、行驶等运价的计算;2.国家铁路、地方铁路及特殊运价区段间办理直通、过轨运输运价的计算。第二十六条 包用客车、公务车、专用列车、豪华列车时,应预先支付相当于运费20%的定金。第二十七条 包车时按下列标准,根据运行里程(娱乐车、餐车根据使用日数)核收票价、运费、使用费:1.客车和合造车的客车部分,按客车种别、定员核收全价客票票价。成人与儿童(含享受减价优待的学生

9、、伤残军人、伤残警察)混乘一辆车,人数不足时,按定员核收全价客票票价;实际乘车人数超过定员时,对超过人数按实际分别核收全价或半价客票票价。2.卧车按种别、定员核收客票及卧铺票的全价票价。3.公务车按40个定员核收软座客票及高级软卧票(上下铺各二分之一)的全价票价。4.豪华列车每辆按32个定员核收软座客票及高级软卧票(上下铺各二分之一)的全价票价。5.棚车代用客车,按车辆标记载重计算定员(每吨按1.5人折算)核收棚车客票票价。6.娱乐车、餐车使用费每日每辆5000元,餐车、合造车每日每辆2500元(不足1日按1日核收)。7.行李车和合造车的行李车部分,按车辆标记载重核收行李或包裹运费。用棚车代用

10、行李车时,按行李或包裹的实际重量核收行李或包裹运费。起码计费重量按标记载重的三分之一计算(不足1吨的尾数进整为1吨)。行李、包裹混装时,按其中运价高的核收。8.包用的客车、公务车加挂在普通快车、特别快车列车上或加开的专用列车、豪华列车按上述等级速度运行时,都应根据核收客票票价人数核收相应的加快票价;途中发生中转换挂(或开行)不同列车等级时,按首次挂运(或开行)的列车等级核收加快票价。9.包用车辆使用空调设备时,还应按核收客票票价的人数核收空调费。娱乐车、餐车的空调费按使用费的25%计算。10.包车全部运行途中,里程采取通算。第二十八条 厂矿、企业等单位租用客车在本单位使用时,按包车停留费标准,

11、按日核收租车费。单独租用发电车时,租车费每日每辆2100元。第二十九条 租用客车或企业自备客车在国家铁路的旅客列车或货物列车挂运时,按下列标准核收挂运费:空车:不分车种,按每轴每千米0.534元核收。重车:1.客车:按标记定员票价的80%核收。2.行李车: 按标记载重运费的80%核收。3.餐车、娱乐车、发电车:按租车费的80%核收。第三十条 企业自备机车、车辆或租用车,利用国家铁路线路运行时,不论空车或重车,均按每轴(含机车轴数)每千米0.468元核收行驶费。第三十一条 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及特殊运价区段间相互办理直通过轨运输时,应分别按各段里程计算客运运价,加总合收。国家铁路涉及几个

12、地段时,里程采取统算。上述各段由于分段计算,有不足起码里程区段时,按起码里程计算,但卧铺票价按附表2所列比例计算。客运杂费按实际产生的核收。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及特殊运价区段间办理行李、包裹直通运输的,不再实行分段计费,执行国铁行李、包裹统一运价及相关计费标准,里程通算,运费在发站一次核收,原实行特殊运价的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不再核收原批准的运价。400千米卧铺票价比例计算表(附表2)里程占400千米卧铺票价的比例(%)1100251012005020130075301400100第六章 客运杂费第三十二条 客运杂费是指在铁路运输过程中,除去旅客车票票价、行李包裹运价以外,铁路

13、运输企业向旅客、托运人、收货人提供的辅助作业、劳务及物耗等所收的费用。第三十三条 客运杂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有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制定,统一规定的部分杂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见附表3。第三十四条 迟交票款、运费、杂费时从应收该项费用之次日起至付款日止,每迟交一日,按迟交总额的1%核收运输费用迟交金。第三十五条 包裹到达通知费,以市内电话以外的方式通知时,产生的信函、电话、电报等费用,由到站以实际发生的款额向收货人收取。第三十六条 行李、包裹实际运到日数超过规定的运到期限时,铁路运输企业应按所收运费的百分比,向收货人支付运到逾期的违约金(比例见附表4),但最多不超过运费的30%。一批行李、包裹部分

14、逾期时,按逾期部分的运费比例支付运到逾期的违约金。第三十七条 包车时,根据包车人提出的全程路程单,对要求在发站、中途站、折返站停留(因换挂接续列车除外),按下列标准核收包车停留费,在停留当日不足12小时的减半核收。1.餐车、娱乐车的包车停留费、使用费每辆每日5000元,餐车合造车每辆每日2500元;2.公务车、高级软卧的包车停留费每辆每日3300元。3.软座车、软卧车、软硬卧车、硬卧车、软座硬卧合造车的包车停留费每辆每日1800元。4.硬座车、行李车、软硬座合造车、行李邮政车、软座行李合造车、硬座行李合造车的包车停留费每辆每日1400元;包用娱乐车、餐车,一日内同时发生停留费、使用费两项费用时只收一项整日费用。第三十八条 包用公务车、豪华列车的服务费,按车票票价的15%核收。第三十九条 包用专用列车、豪华列车,当列车编成辆数不足12辆时,应按实际运行日数,每欠编一辆每日核收欠编费850元,当日不足12小时的减半核收。第四十条 包用的车辆,自车辆所在站向乘车(装运)站空送时起至回送至车辆原所在站止,产生空驶时,对空驶区段(里程按最短径路并采取通算),不分车种,每车每千米核收3.458元的空驶费,但棚车不核收空驶费。第四十一条 包车变更的费用计算:1.包用单位在始发站停止使用,除退还已收空驶费与已产生的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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