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大纲(20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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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大纲(2017年版)目 录第一部分 考试说明一、考试性质与测试目标二、考试分级三、考试命题四、考试题型五、其他第二部分 考试内容一、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二、中级执法资格考试三、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第一部分 考试说明一、考试性质与测试目标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办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能力建设,促使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自觉学法、真正懂法、严格用法,提高公安队伍法律素质、执法水平和履职能力而举办的内部资格考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的目标是以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试方式和方法,检验在编在职的公安机关人

2、民警察是否具备其所担任岗位所需的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并对其所具备的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进行等级测定。二、考试分级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办法的规定,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分为基本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侧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的运用,主要测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对执法工作中常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基本法律知识和操作性规定的掌握情况和运用能力。中级执法资格考试,侧重公安法律知识的综合运用和实际操作能力,是选拔公安机关综合执法人才和指挥人才的考试。高级执法资格考试,侧重公安执法办案法律理解适用,难度相当于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选拔公安机关高端法律人才的考

3、试。三、考试命题基本级、中级执法资格考试由公安部统一命题。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由公安部统一命题、统一评判。命题范围以本大纲第二部分所列考试内容为准,本大纲发布后新颁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也是考试内容。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试卷中,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反恐怖主义法、办理行政案件程序、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试题所占分值不低于总分的60%,其他法律法规在试卷中都有所体现。中级、高级执法资格考试试卷中,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反恐怖主义法、办理行政案件程序、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试题所占分值不低于总分的50%,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集会游行示威法

4、、枪支管理法、民爆危险品管理的法律知识、出境入境管理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毒法、合同法试题所占分值不低于总分的10%,其他法律法规在试卷中都有所体现。四、考试题型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时间为90分钟。试卷分值为100分,由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组成。其中,判断题20题,每题1分;单项选择题3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20题,每题1分;简答题2题,每题5分;案例分析题2题,每题10分。中级执法资格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分值为100分,由判断题、单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组成。其中,判断题10题,每题1分;单项选择题25题,每题1分;不定项选择题20题

5、,每题1分;案例分析题3题,每题15分。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试卷分值为100分,由单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组成。其中,单项选择题10题,每题1分;不定项选择题20题,每题1分;案例分析题2题,每题15分;论述题2题,每题20分。五、其他边防、消防以及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和海关的人民警察按照本大纲考查的内容参加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第二部分 考试内容一、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1.法治的含义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含义 3.依法治国的含义 执法为民的含义 公平正义的含义 服务大局的含义 党的领导的含义 4.依法行政的含义 (二)法律基本概念1.法的

6、概念和特征 2.我国的法律形式 3.我国的立法权限 4.法律的适用5.法律效力、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制裁的含义 6.权利与义务的含义及关系 7.执法、司法、守法的含义 8.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 (三)宪法1.宪法的概念和特征 宪法与法律的关系 2.我国国家的根本性质(我国的国体) 3.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 4.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 5.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6.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7.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所有制及分配制度 8.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 9.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 10.我国宪法关于紧急状态的规定 (四)人民警察法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责、权限 2.继续盘问的适用条

7、件、时限 优先通行权和优先使用权的适用条件 交通管制权的适用条件和审批机关 现场管制权的相关规定 3.非工作时间人民警察履行职责的规定 4.人民警察的义务和纪律 5.录用人民警察的基本要求 不得担任人民警察的情形 担任人民警察领导职务的条件 人民警察的奖励种类和措施6.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的规定 拒绝执行指令的适用条件 7.公民、组织对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协助义务 8.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的管理规定 9.对人民警察的执法监督 10.违反人民警察法的法律责任形式 (五)反恐怖主义法1.恐怖主义、恐怖活动、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恐怖事件的概念 2.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 3

8、.安全防范 4.技术侦察 5.调查恐怖活动嫌疑的措施 6.指挥长负责制 现场指挥员的确定 恐怖事件发生后采取的应对处置措施 恐怖事件现场使用武器的情形7.对有关人员采取保护措施的规定 8.公安机关管辖的反恐怖主义违法行为的认定及法律责任 (六)反家庭暴力法* 带*的法律和知识点为2017年版新增内容,下同。1.家庭暴力的概念2.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的处置3.人身安全保护令(七)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1.公安机关的性质 2.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 3.公安机关内设机构的分类 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的分类 (八)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1.警械的定义和种类 武器的定义 2.使用警械和武器的基本

9、原则 3.使用警械的条件 4.使用武器的条件 不得使用武器的情形 停止使用武器的情形 使用武器后的处置程序 5.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的法律责任 6.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造成无辜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补偿 (九)行政处罚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不含程序内容)1.行政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实施机关、适用对象、适用范围 2.行政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原则 3.行政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与设定 4.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 5.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6.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7.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 8.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 9.违法办理治安案件的情形及法律责任形式 10.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犯罪的区别和联系 (十

10、)办理行政案件程序(含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有关程序规定以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1.公安行政案件的管辖 2.回避的适用 3.行政案件证据的种类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在行政案件中的使用 作证义务和证人资格 4.期间的计算 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和时限 5.简易程序(当场处罚)的适用 6.行政案件需要调查的内容 7.调查取证的基本要求 8.安全检查的适用 9.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和实施程序 10.保护性约束措施 11.受案、传唤和强制传唤、询问、勘验、检查、鉴定、辨认、证据保全措施的适用 12.听证的适用条件和程序 13.行政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 14.一事不再罚的适用 15.行政处

11、罚的责任年龄和责任能力 16.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从重处罚的适用 17.共同违法行为的处罚与数过并罚 18.行政拘留处罚的折抵 19.不执行行政拘留的适用 20.办理行政案件的期限 21.违法嫌疑人身份不明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22.处罚前告知的内容、方式和违法行为人的陈述申辩权 23.行政案件的审核、审批内容24.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基本条件 25.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与送达 26.行政处罚的决定权限 不服行政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救济措施 27.对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予以行政拘留的规定 28.治安调解 29.涉案财物的管理与处理 30.公安行政处罚的执行 行政拘留的暂缓执行31.外国人国籍的确认

12、 32.解决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行政法律责任问题的途径 33.涉外案件的语言文字适用 34.对外国人驱逐出境和限期出境的处罚程序 35.涉外案件内部报告 36.对外国人限制人身自由时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制度 37.探视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外国人 38.结案、终止调查的适用 39.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 (十一)刑法1.刑法的适用范围 从旧兼从轻原则 2.罪刑法定原则 3.罪刑相适应原则 4.犯罪的概念 5.犯罪构成 6.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概念 7.紧急避险与避险过当的概念 8.犯罪预备、

13、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概念 9.共同犯罪、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的概念 10.单位犯罪的概念 11.主刑、附加刑的概念和种类 12.从重、从轻、减轻刑罚的适用 13.对免予刑事处罚人员的处理 14.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处理 15.累犯的概念 16.自首与立功的概念和适用 17.数罪并罚的适用原则 18.缓刑的适用 19.禁止令 20.假释的概念与执行 21.追诉时效 22.受刑事处罚人的报告义务及免除规定 23.危害国家安全罪 24.危害公共安全罪 25.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26.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27.侵犯财产罪 28.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29.贪污贿赂罪 30.渎职罪

14、 (十二)办理刑事案件程序(含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 2.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关系 3.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4.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及其处理 5.刑事案件的管辖 并案侦查的情形 另案处理的情形 6.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的种类 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互涉案件的管辖 7.回避的适用 8.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规定 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从事的业务 辩护律师与在押、被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会见、通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辩护人涉嫌犯罪案件的办理 9.刑事案件证据的种类 10.收集证据的基本原则 行政案件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使用 证据的审查判断 办理刑事案件中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 证据确实、充分的认定 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 11.作证义务和证人资格 证人出庭制度 证人及其近亲属的保护制度 侦查人员、鉴定人出庭作证 12.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的有关规定 13.侦查羁押期限 对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采取强制措施的特别规定 14.期间的计算 15.受案、立案、移送案件、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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