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施工基本规定

上传人:万**** 文档编号:109066682 上传时间:2019-10-26 格式:WPS 页数:7 大小:2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施工基本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施工基本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施工基本规定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施工基本规定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施工基本规定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施工基本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施工基本规定(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施工基本规定 3.0.1 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施工除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的规定外,还 应按照被批准的设计 图纸、 合同约定的内容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进行。 施工图纸修改必须以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通知书或技术核定签 证。 3.0.2 承担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的企业,应具有相应工程承包的资 质等级及相应质量管 理体系。 3.0.3 施工企业承担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图纸深化设铸及施工时, 还必须具有相应的设 计资质及其质量管理体系,并取得原设计单 位的书面同意或签字认可。 3.0.4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01第 3.0.1条

2、的规定。 3.0.5 通风与空调工程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 成品、 半成品和设备的 进场,必须对其进 行验收。 验收应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并应形成 相应的质量记录。 3.0.6 通风镶空调工程的施工,应把每一个分项施工工序作为工序 交接检验点,并应形 成相应的质量记录。 3.0.7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有差错的,应及时 提出修改意见或更正 建议,并形成书面文件及归档。 3.0.8 当通风与空调工程作为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施工时,其子分 部与分项工程的划分 应按表3.0.8 的规定执行。 当通风与空调工程 作为单位工程独立验收时,子分部上升为分 部,分项工程的划分 同上。 表 3.0.

3、8 通风与空调工程分部工程的子分部划分 子分部工 程 分 项 工 程 送、 排风 系统 风管与配 件制作 部件制作 风管系统 安装 风机安装 系统调试 通风设备安装,消声设备制作与安装 防、 排烟 系统 排烟风口、常闭正压风口与设备安装 除 尘 系 统 除尘器与排污设备安装 空 调 系 统 空调设备安装,消声设备制作与安装,风管 与设备绝热 净 化 空 调系统 空调设备安装,消声设备制作与安装,风管 与设备绝热,高效过滤 器安装,净化设备安装 制 冷 系 统 制冷机组安装,制冷剂管道及配件安装,制冷附属设 备安装,管道及设备的防腐与绝热, 系统调试 空 调 水 系统 冷热水管道系统安装,冷却水

4、管道系统安装,冷凝水 管道系统安装,阀门及部件安装,冷 却塔安装,水泵及附属设备安装,管道与设备的防腐与 绝热,系统调试 3.0.9 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施工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与土建及其 他专业工种互相配 合。与通风与空调系统有关的土建工程施工完 毕后,应由建设或总承包、 监理、 设计及施工单位共同会检。 会检的组 织宜由建设、监理或总承包单位负责。 3.0.10 通风与空调工程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按本标准对 应分项的具体条文规定 执行。子分部中的各个分项,可根据施工工 程的实际情况一次验收或数次验收。 3.0.11 通风与空调工程中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经监理人员 验收及认可签证。

5、3.0.12 通风与空调工程中从事管道焊接施工的焊工,必须具备操 作资格证书和相应类别 管道焊接的考核合格证书。 3.0.13 通风与空调工程竣工的系统调试,应在建设和监理单位的 共同参与下进行,施工 企业应具有专业检测人员和符合有关标准 规定的测试仪器。 3.0.14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的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日 起计算为二个采暖期、 供冷期。在保修期内发生施工质量问题的, 施工企业应履行保修职责,责任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0.15 净化空调系统洁净室(区域)的洁净度等缓瘫符合设计要 求。洁净度等级的监测 应按本标准附录 A 第 A.4 条的规定,洁净 度等级与空气中悬浮粒子的最

6、大浓度限值(Cn)的规定,见本标 准表 11.4.2-5。 3.0.16 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具有施工单位相应分项合格质量的验收记录; 2 主控项目的质量抽样检验应全数合格;、 3 一般项目的质量抽样检验,除有特殊要求外,计数合格率不 应小于80,且不得 有严重缺陷。 3.0.17 工程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检查评定检验 批、分项工程质量的检 查评定;项目经理组织分部(子分部)工程 质量的检查评定,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单位 (子单位)工程质 量的检查评定。 3.0.18 通风与空调工程完工后,承包(或总承包)单位应组织自 检,在自检合格的基础 上,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项目专 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分项工程质量应由监理工程 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 进行验收;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 目专业负责人)组织施工项目经理和有关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 验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建材标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