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医疗器械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报告办事指南一、办理对象本报告适用于举办医疗器械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的企业或团体二、办理条件举办医疗器械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的企业或团体三、所需材料大会举办方必须在大会开始10天前向举办地点所在辖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提交以下资料:1.《举办医疗器械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报告表》(原件正本(收取)1份);2.举办方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1份);3.参会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以及展示医疗器械产品名称和注册证、备案凭证一览表(自行制作)(原件正本(收取)1份);4.大会的实施方案(必须包含大会期间保证展示产品质量的相关措施)(原件正本(收取)1份);5.大会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以及主办方企业负责人姓名、办公和(复印件1份)以上资料需盖举办方企业公章四、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到辖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监管所业务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材料符合要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所给予受理3.审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所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4.决定,对材料符合的进行接收五、网上办理流程本业务暂未提供申请服务六、办理时限法定期限:当场办结承诺期限:当场办结七、办事窗口天河区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与化妆品安全监管科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长湴长兴路123号二楼 联系:020-87263026 八、收费标准不涉及收费九、收费依据不涉及收费十、常见问题解答交通指引: 公交: 46路、54路、65路、297路(天鹅花园站) 地铁:3号线(天河客运站)十一、办理依据《广州市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附件:1. 举办医疗器械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报告表附件1举办医疗器械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报告表申报企业(盖章):大会名称大会时间大会地点大会场地面积预设摊位数参会企业数主要的医疗器械品种举办方名称大会项目负责人举办方企业负责人备注申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