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河谷气象灾害防御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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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伊犁河谷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12020年)前言伊犁州直下辖8县2市,其中除奎屯市以外均分布于伊犁河谷。本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地理范围为伊犁河谷区域内8县1市,不包含奎屯市。伊犁河谷经济以农牧业为主,气象灾害是最为严重的自然灾害,每年气象灾害及其次生灾害造成的损失占自然灾害损失的90%以上。春初、秋末多受冷空气入侵影响,气温骤降,有倒春寒、寒潮、霜冻、暴风雪、低温冻害等;夏季有暴雨、雷电、冰雹,高温热浪等;冬季有冻害、雪灾;其他还有干旱、大风、大雾等灾害。由气象灾害引发的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以及生物病虫害、森林火灾等次生灾害也较为严重,对河谷区域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建设、农业生产、水资源、生

2、态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等影响严重。据统计,伊犁州直每年因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当年GDP的1%3%。特别是近年来极端天气频发,造成气象灾害增多,对州直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为了有效的预防和减轻气象灾害对农牧业生产的影响,特制定伊犁河谷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指导伊犁河谷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第一章 总则一、目的意义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是气象灾害防御工程性和非工程性设施建设及城乡规划、重点项目建设的重要依据,也是全社会防灾减灾的科学指南。以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为指导,科学编制伊犁河谷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12020年),是为了进一步明确具有河谷特色的主要气象灾害的特点和防御重点,指导

3、未来十年伊犁河谷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将气象灾害防御从过去分散的、被动应急的状况转变为政府的日常管理工作序列,逐步建立完善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统筹防御各类气象灾害,提升气象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减轻各种气象灾害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优质服务。伊犁河谷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12020年)将在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增强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和防御水平,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和防灾减灾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对加强气象灾害的科学预测和预防,加快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强化防灾减灾能力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

4、把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地方发展规划,对加强灾害防御工作组织领导、推进灾害防御法制建设、提高依法防灾减灾的水平、提升灾害防御能力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09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县市国

5、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编制伊犁河谷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三、适用范围本规划是伊犁河谷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指导性文件,适用于伊犁河谷区域。四、规划期限规划期为20112020年,规划基准年为2011年。五、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以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092020年)为依据,以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保障社会稳定为主要目的,以气象灾害风险调查和区划为基础,以防御伊犁河谷多发性、突发性、频发性气象灾害为重点,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基层组织、各企事业单位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综合运用科技

6、、行政、法律等手段,着力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防灾减灾、应急处置、预报服务、风险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气象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机制和法制,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和教育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六、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气象灾害防御中,必须坚持把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普及教育,完善紧急救助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改善人民生存环境,趋利避害,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气象灾害防御立足于以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

7、合,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大力开展防灾减灾建设,集中有限资金,加强重点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着重减轻影响较大的自然灾害,并探索减轻其它自然灾害的有效途径,从而实行配套综合治理,发挥各种防灾减灾工程的整体效益。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气象灾害的防御要实行“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按照气象灾害防御战略布局的要求,采取因地制宜的防御措施,按轻重缓急要求,推进区域防御,逐步完善防灾减灾体系。集中资金,合理配置各种减灾资源,优先安排气象灾害防御的基础性工作和重大气象灾害易发区的综合治理,做到短期与长期结合、局部与整体兼顾,逐步完善灾害防御体系。坚持依法防灾的原则:

8、气象灾害的防御要遵循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及批准的有关规划,充分利用已有资料和成果,依托科技进步与创新,提高科技减灾水平。坚持科学防灾的原则:坚持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加强防灾减灾的基础和应用科学研究,加快科研成果转化进程,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监测和预报气象灾害,提高科技减灾水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工程建设应当科学合理避灾,气象灾害防御工程的标准应当进行科学的论证,防灾救灾的方案和措施应当科学有效。七、气象灾害防御目标与任务1、目标总体目标:建成与社会相适应,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结构完善、功能先进、软硬结合、以防为主、保障到位的气象灾害防御监测预警体系。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

9、评估及其信息发布能力。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增强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和知识水平,提高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一批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关键性作用的气象灾害防御工程,减轻各种气象灾害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到2020年,气象灾害监测率达到85%以上;气象灾害总体预报准确率达到80%以上;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的比例减少40%;因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减少50%;工、农、牧业开发控制在气象资源的承载力之内,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的达标单位占应申报单位的80%以上,城乡人居气象环境达到优良标准。近期目标(20112015年):分析伊犁河谷气象灾害总体态势,主要气象灾

10、害时空分布特征,评估气象灾害发展趋势对各相关行业的影响,提出气象防灾减灾对策,最大限度地减轻各种气象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初步建成气象灾害重点防治区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完善防洪排涝工程;加快农村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加强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气象信息接收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村气象综合监测网;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系统建设;建设农村防雷示范工程推广项目;建立气象条件所引发的山洪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完善交通防灾减灾等措施。远期目标(20162020年):按照伊犁河谷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任务和要求,加速气象防灾减灾工

11、程和非工程体系的建设,建成气象多灾种预报预警系统,加大气象灾害易发区域的工程治理力度,实施重点水利工程,加强山区小流域治理,达到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提升主要县市和重点农业园区防洪建设能力,按30年一遇的标准完善配套,使各类防汛防旱、城市防洪、交通防灾等工程性建设基本适应建成小康社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气象防灾减灾事业的全面发展。2、主要任务全面完成气象灾害风险性评估和综合区划工作。完成伊犁河谷气象灾害调查与风险区划工作,查清伊犁河谷气象灾害的分布和发育规律、形成原因,确定伊犁河谷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区和一般防御区,编制伊犁河谷分灾种气象灾害风险图,建成暴雨洪涝、干旱、冰雪冻害、雷电灾害等气象灾

12、害重点防御区,构建气象与城乡防灾工程相结合的防灾减灾体系。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按照气象防灾减灾的要求,形成统一业务、统一服务、统一管理的气象灾害预警平台。建成综合观测、数据传输和处理、预报警报、预警信息发布为一体的气象业务系统,不断提高气象灾害精细化预警能力。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受众面达90以上。推进气象灾害防御应急体系建设。以建立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体系为目标,逐步形成防御重大气象灾害的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纵向组织指挥体系和信息共享、分工协作的横向部门协作体系。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防洪防旱应急预案、山洪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冰雪灾害应急预案、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进一步细化各部门和

13、各县市分灾种专项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经常性的预案演练。第二章 伊犁河谷气象灾害基本情况一、气象灾害防御现状1、气象灾害概述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近年来伊犁河谷各类极端天气事件频发,气象灾害的强度和影响程度不断加重,气象要素年际差异大,时空分布不均。暴雨(雪)、寒潮、雷电、干旱、大风、冰雹、大雾、高温热浪、霜冻、低温冻害等气象灾害频发。由气象灾害引发的洪水、山洪、渍涝、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衍生灾害,以及农、牧、林业气象次生灾害较为严重,对经济社会发展、工农业生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因气象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有进一步加重的趋势。在全球气候异常变化的背景下,结合伊犁河

14、谷近几十年来的天气气候演变特点,预计未来10年,伊犁河谷出现区域性气象灾害主要有:暴雪、冻害、霜冻、低温冷害、冰凌、大风、暴雨洪水、雷电、冰雹、道路结冰、大雾、干旱等,以及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衍生、次生灾害,强度可能加强。2、气象灾害防御非工程建设现状 近年来,伊犁气象现代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目前伊犁州直拥有1部新一代天气雷达、1部多普勒移动式天气雷达,1个国家基准气象观测站(包括一个L波段探空雷达)、2个国家基本气象观测站、7个国家一般气象站,51个区域气象站、1部闪电定位仪、69个农村气象预警电子屏及9个气象短信预警平台和56个农村气象预警大喇叭;2012年新建105个26要素山洪监测区域站

15、和10个自动土壤水分监测站。建立了农村气象服务工作站、气象信息员队伍;从县市政府到各乡镇、团场,明确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分级管理,落实了责任制,建立了气象灾害应急响应预案;各项灾害防御工作得到落实;初步实现了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的快速发布。近年来,各部门加大了对自然灾害的防治力度,通过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气象灾害应急响应预案等相关应急预案,气象灾害社会化管理水平和全社会主动防灾意识得到明显提升。3、气象灾害防御工程建设现状 伊犁河谷境内群山起伏,河流纵横,水源十分丰富。伊犁河谷水系分布极广,其密度居全疆首位,有大于10公里以上的河流105条,其中伊犁河是自治州第一大河流。其上游有三

16、大支流,即南支特克斯河,东支巩乃斯河和北支喀什河。伊犁河谷境内有大大小小山洪沟数百条。近年来州直县市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对河道防洪岸堤进行整治。特克斯河昭苏县阿克达拉段防洪工程、特克斯河下游巩留县沙拉达段防洪工程、皮里青河防洪工程、喀什河防洪工程、伊犁河北岸防洪设施及附属设施建设、新源县则克台沟防洪工程、霍城县大东沟河龙口段防洪工程、察布查尔县伊南工业园区防洪坝工程、伊宁市汉宾乡防洪工程等一大批工程项目建成或正在建设中,建设标准为50100年一遇,这些防洪设施的建成将大大提高伊犁河谷防洪抗旱的能力。4、存在问题目前伊犁州直已基本形成了由政府统一领导的防灾减灾体系,在多年来的防灾减灾中有效地领导和组织了防灾、抗灾、救灾与重建工作,为减少气象灾害带来的破坏和损失,促进社会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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