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供电检查细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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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供电检查细则一、煤矿供电检查细则(1)1总 则1.0.1为了加强煤矿企业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管理,安全监督检查,特制订本细则。1.0.2本细则适用于煤矿企业矿井供电系统的安装、维修、使用、检查和管理。1.0.3煤矿企业应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标准等有关规定,加强日常检查管理。1.0.4本细则中未涉及到的功能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当本细则国标、行标不一致时以国标、行标为准。 2电气作业人员2.1 电气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2.1.1 年满十八周岁。2.1.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职工作的病症和生理缺陷。2.2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职业资格培训和安全技术培训。培训合格,

2、持证上岗作业。2.3 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安全要求(含现场运行规程和操作票制度、操作监护制度、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等)。熟悉岗位电气系统接线图、设备编号、运行方式、操作步骤和事故处理程序。2.4 掌握电气作业中保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2.4.1 组织措施a.工作制度b.工作许可制度c.工作监护制度d.工作间断制度。e.工作转移制度。f.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2.4.2 技术措施a.停电。b.验电。c.装接接地线。d.悬挂标示牌,装设遮栏和开关加锁等。二、煤矿供电检查细则(2)3.供电线路3.1 地面线路3.1.1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任一回路都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60000t以下矿井采用单

3、回路供电必须有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的备用电源。3.1.2 矿井地面变电所的电能应分别来自电力网中的两个区域变电所和发电厂。3.1.3 矿井的两回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别接任何负荷。3.1.4 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3.1.5 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3.1.6 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3.1.7 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抽放瓦斯泵房等主要设备房,应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其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上述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机同等可靠的备用电

4、源。主要设备房的两趟电源,在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述同种设备房的配电装置,即绞车与绞车、瓦斯泵与瓦斯泵可互引一回路作为备用。3.1.8 架空线路检查以下内容:(1)电杆根部是否腐朽。(2)基础线支撑是否牢固。(3)杆塔是否歪斜。(4)设计强度是否达到要求,钢筋混凝土杆是否有裂纹。(5)线路是否有破损断裂痕迹。(6)杆与杆之间的距离是否符合设计要求。(7)是否有巡回检查制度和记录。(8)隐患是否及时处理。3.1.9 安全检查方法3.1.9.1 深入现场直接观察检查(1)用望远镜观察线路的破损断裂痕迹。(2)直接检查电杆。(3)用尺丈量电杆之间的距离。3.1.9.2 检查资料(1)检查

5、设备的供电系统图。(2)检查各种供电技术资料。(3)检查各种巡回检查记录、隐患处理记录。3.2 电缆3.2.1 电缆选用3.2.1.1 电缆实际敷设地点的水平差,与电缆规定的允许敷设水平差相适应。3.2.1.2 采区工作面电源电缆绝缘强度达到要求。3.2.1.3 电缆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即保障作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其电阻值不超过规定值:用于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电缆、作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的电阻值,都不得超过1;其他电气设备用的电缆、作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电阻值,不得超过2。3.2.1.4 铝芯电缆使用符合下列规定。在进风斜井、井底车场及其附近、井下主变电所至采区变电所之间的

6、电缆可采用铝芯。其他地点的电缆不得用铝芯电缆;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芯电缆;发现铝芯电缆的接线盒温度较高时,必须停电处理;接地线不准使用铝芯电缆。3.2.1.5 固定敷设的高压电缆符合下列规定。在立井井筒或倾角45及其以上的井巷内,应采用钢丝铠装不滴流铝包纸绝缘电缆、钢丝销装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钢丝铠装聚氯乙烯绝缘电缆或钢丝铠装铅包纸绝缘电缆;在水平巷道或倾角45以下的井巷内,应采用钢带铠装不滴流铅包纸绝缘电缆、钢带铠装聚氯乙烯绝缘电缆或钢带铠装铅包纸绝缘电缆;在立井井筒或倾角45及其以上的井巷内,垂深大于100m 时,应采用双层细圆钢丝或粗圆钢丝铠装电缆。3.2.1.6 移动变电站须用监视型

7、屏蔽橡胶电缆。3.2.1.7 低压动力电缆应是矿用不延燃橡胶电缆,并符合下列要求。1140V 设备使用的电缆,应用分相屏蔽的矿用移动屏蔽橡套软电缆。对承受拉力的电缆应采用VCBPQ 采掘机用抗拉型移动屏蔽橡套软电缆。采掘工作面中660V或380V 电气设备,应使用带有分相屏蔽的橡胶绝缘屏蔽电缆。煤电钻须使用专用的01型橡套电缆。固定敷设的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电缆采用铠装电缆、橡胶电缆或矿用塑料电缆。非固定敷设的,须采用符合MT818标准的橡胶电缆。三、煤矿供电检查细则(3)3.2.1.8 电缆截面符合要求。高压动力电缆的截面要求选择,并按短路电流校验电缆的热稳定性。流过电缆的最小两相短路电

8、流,满足过流保护装置的灵敏系数要求。低压动力电缆的截面要求选择,满足电动机起动时对起动电压的要求。流过电缆的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满足过流保护装置的灵敏系数的要求。移动的电气设备使用的橡套电缆的截面积不小于机械强度要求的最小截面积,见表1-6。表1-6 满足机械强度要求的最小截面 序号用电设备名称电缆主芯线最小截面/mm21截煤机组35502截煤机及功率相近的可弯曲输送机16353一般小功率的刮板输送机10254回柱绞车16255电动装岩机16256调度绞车467手持式电钻468照明设备2.543.2.2 电缆敷设与悬挂3.2.2.1 在用机械提升的进风倾斜井巷和使用木支架的立井井筒,应有可靠的保

9、护措施。总回风和专用回风巷不得敷设电缆。溜放煤、矸、材料的溜道等地点严禁敷设电缆时。3.2.2.2 电缆悬挂用的挂钩、夹子、卡箍(立井和30以上斜井)齐全有效。悬挂高度应保证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3.2.2.3 电缆不遭受淋水浸蚀,不得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与风管、水管同一侧敷设时,电缆必须挂在上方并保持0.3m 以上的距离。有瓦斯抽放管路时,电缆不得与其挂在巷道一侧。3.2.2.4 通信和信号的电缆应同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两侧;在井筒内受条件限制,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处。高压与高压电缆之间,低压与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

10、小于50mm,便于摘挂;3.2.2.5 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在水平和倾斜井巷内不超过3m,立井井筒内不超过6m;不得用金属丝悬挂电缆。盘圈或盘“8”字型的电缆不得带电(给采掘机组供电电缆除外)。3.2.2.6 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是否有标志牌,标明用途、电压、编号和截面等。3.2.2.7敷设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符合如下规定:油浸纸绝缘电力电缆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 倍。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电缆外径15 倍。矿用铠装电话电缆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2.5 倍。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0 倍。橡套

11、电缆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6 倍。3.2.3 电缆连接3.2.3.1 电缆同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使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芯线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同电气设备进行连接。3.2.3.2 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3.2.3.3 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橡胶电缆的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胶电缆的修补)必须使用硫化热补或同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在地面热补或冷补后的橡胶电缆,必须进行浸入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塑料电缆的连接处的机械强度以及电气、防潮密封、老化等性能应符合该型矿用电缆的技术标准要

12、求。纸绝缘电缆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电缆接线盒连接,高压纸绝缘电缆接线盒必须灌注绝缘充填物。接线盒设在平巷井筒或斜巷的,应放置在托架上或吊起,注意接头是否承力,接线盒上方是否淋水。 对使用沥青绝缘充填物的电缆接线盒,在其前后10m 以内的井巷中,不应有易燃物,如果有易燃物时,应用石棉板等难燃物或不燃物遮盖防护。3.2.3.4 电缆与电缆的连接以及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应通过电缆接线盒、插销连接器、母线盒等连接装置,不得有“明接头”、 “鸡爪子”、“羊尾巴”。3.2.3.5 电缆应整体进入电缆引入装置,并用防止电缆拔脱装置压紧四、煤矿供电检查细则(4)5.井下电网过流保护5.1 井下低压电网中,过电

13、流继电器的整定和熔断器熔体的选择,应按原煤炭部颁发的矿井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整定细则的要求进行。5.2 电气设备的选择5.2.1 电气设备额定电压与所在电网的额定电压是否相适应。5.2.2 所选电气设备的额定电流应大于或等于它的长时最大实际工作电流。5.2.3 电缆截面的选用符合设备容量的要求。5.2.4 高、低压开关设备切断短路电流的能力,即开关的额定断流容量是否大于或等于线路可能产生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其短路点应选在开关的负荷侧端子上)。5.3 电气设备使用环境5.3.1 电气设备其绝缘电阻值符合规定,使用中必须定期测试电气设备的绝缘。5.3.2 安装地点能否使电气设备遭到碰撞、砸和淋水的

14、影响。5.3.3 电缆的敷设和连接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不得将电缆浸泡在水沟里,要防止砸、碰、压电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5.4 过流保护装置5.4.1 井下各类电气设备应具备的保护可按表1-5所列各项进行检查。表1-5 各类电气设备应具备的保护 序号项目1短路保护2过负荷保护3单相保护4欠电压释放保护5井下高压电动机和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恻6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7低压电动机5.4.2 在现场检查短路保护时,应检查计算的最小两相短路电流,以校验开关过流保护装置的灵敏度。检查计算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以校验开关设备等的分断能力。5.4.3 井下低压开关设备时,熔体与熔断器的额定

15、电压应一致,熔体的额定电流必须等于或小于熔断器的额定电流。计算的三相短路电流,不许超过熔断器的极限分断能力。对于RM1 和RM10系列15A和60A 的熔断器,其分断能力比较小,短路电流就可能超过它的允许值,因此,必须校验其分断能力。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选择正确,并按短路电流进行校验。5.5千伏级电网过载及过流保护装置 千伏级电网国产设备有DKZD型、DWKB-30 型自动馈电开关,DQZBH-300/1140 型和QCKB-30 型磁力起动器,它们都装有过载及过流保护装置。应在现场对其过载及过流保护的整定是否正确进行检查。五、煤矿供电检查细则(5)6.预防井下电气火灾6.1 高低压开关额定断流容量满足回路要求,发生故障时能切断电弧。检查专业人员计算各地点的短路电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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