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未成年人犯罪(3)

上传人:今*** 文档编号:108115785 上传时间:2019-10-22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15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论未成年人犯罪(3)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论未成年人犯罪(3)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论未成年人犯罪(3)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论未成年人犯罪(3)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论未成年人犯罪(3)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论未成年人犯罪(3)》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论未成年人犯罪(3)(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2015年学年论文题 目: 论未成年人犯罪 院系名称: 法学院 专业班级: F1201班 学生姓名: xxx 学 号: xx 指导教师: xx 教师职称: 讲 师 2015年5 月 论未成年人犯罪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一)未成年人犯罪日益向低龄化方向发展 (二)作案的手段呈现凶残化和智能化 (三)形式主要为暴力犯罪,财产犯罪和性犯罪 (四)日益向团伙犯罪方向发展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一)未成年人自身的原因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原因 (四)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因素三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 (一)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二) 建立学校和教育部门的屏障 (三)筑好家庭这道防线(四) 创建

2、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参考文献: 1 王亚东,鲍遂献: 中国现阶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研究,中国检察院出版社,1997年2月。2 郑继武: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及预防初探, 黄河科技大学学报, 2007年3月,第二期,第8789页。3 刘婷婷:浅析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6年9月,第三期,第5557页。4 刘婷婷:浅析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6年9月,第三期,第5557页。5 刘婷婷:浅析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6年9月,第三期,第5557页。6 徐秉政:浅探未成年人犯罪的

3、家庭原因及预防对策, 成都大学报,2007年2月,第三期,第7779页。 7高铭暄 主编刑法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8赵秉志犯罪主体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9陈兴良刑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 10刘家琛、孙琬钟著中国新刑法实务全书北京中国法律年鉴社。 11(美)特拉维斯-赫希(著)吴宗宪、程振强(译)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少年原因探讨。【摘要】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普及,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也在不断变化。由传统的作案手段向采用科技作案发展,由单独作案为主向团伙作案发展等。探究原因,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因素也是多种多样,错综复杂的。有其自身的因素,也有学校教育、社会环境、家庭等因素。多种多样的原

4、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共同努力,共同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遏制严峻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发展趋势。本文试结合心理学、社会学有关知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预防对策进行分析和探究。关键词:未成年人 犯罪特点 原因 预防对策 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 继毒品犯罪、环境污染之后,未成年人犯罪被列为世界范围内的第三大公害。根据中国公安部门调查统计,1985年1995年全国公安机关查获各类刑事作案人员1100多万人,其中未成年人刑事作案成员150多万人(缺1988年统计资料)占全部刑事作案成员的15%

5、左右。在2006年5月27日召开的“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暨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说,从近两年的青少年犯罪情况看,青少年作案成员总数虽然有所下降,但在所有犯罪作案成员总数中所占比例却居高不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也在这个会议上透露,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占全部刑事犯罪嫌疑人的比例为:2000年占6.7%,2001年为7%,2002年上升为8%,2003年又上升为9.1%。由此可见,未成人年犯罪仍然是当前社会治安的一个突出问题。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他们的成长关系到我国的发展,因此,掌握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分析他们犯罪的原因、制定切实可

6、行的预防对策,意义深远。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一)未成年人犯罪日益向低龄化方向发展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初始年龄比20世纪70年代提前了23岁。近年来,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日益增多。 (二)作案的手段呈现凶残化和智能化 所谓凶残化,是指未成年人在作案时,不计后果,残无人道,在犯罪过程中,对被害人没有丝毫同情心,有的残害被害人肢体,有的为消灭证据而灭口。所谓智能化,一是指未成年人在犯罪中使用的工具越来越先进。例如,在通讯工具上使用手机、对讲机等,在代步工具上使用摩托车甚至小轿车。二是实施高科技犯罪,未成年人越来越多的采用一些现代化的技

7、术和手段进行犯罪,例如网络犯罪。三是未成年人反侦查能力不断增强,实施犯罪之前精心部署,作案后伪造现场,毁灭,转移证据。 (三)形式主要为暴力犯罪,财产犯罪和性犯罪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表现为:暴力犯罪,财产犯罪,性犯罪。并且暴力犯罪日益突出,不断向着严重方向发展。根据公安部相关统计数字,1997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类型比例如下:抢劫占46.3%,抢夺占23%,盗窃占6.6%,强奸占4.8%。 (四)日益向团伙犯罪方向发展 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中已有70%是团伙犯罪。由于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减少作案阻力,使犯罪易于得逞。当前

8、,有的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拥有严密的组织系统。作案纪律和防侦破措施,已经形成黑社会组织的雏形。这种团伙如果被不法分子掌握和控制或随着团伙骨干成员的年龄增长,将会演化为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的专业化犯罪集团,对社会危害性具有倍乘效应。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未成年人犯罪特点的多样性,是由其复杂原因造成的。探究其原因,有其自身的因素、也有学校教育、社会环境、家庭等因素。(一)未成年人自身的原因1.猎奇心理和消极心理未成年人在生理上和心理上,由于受自身年龄和社会阅历的限制都有着不成熟的特点,既对外界事物充满了好奇和求知欲,但由于自身社会阅览浅,辨别是非能力差,对事物本身正确的判断力,在缺乏良性诱导的情况下,

9、就会在好奇心的驱使下,随心所欲,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另外,有的未成年人在好奇的心理驱使下寻求刺激,从一些影视剧中对吸毒,抢劫等恶行不假思索盲目进行模仿,许多未成年人在犯罪前无视自己的经济条件,经常出入高档娱乐场所,以抽好烟,喝名酒,穿高档服装,以吃喝玩乐为最大追求,以高消费显示自己的派头。一旦手头拮据,不肯通过正当的途径来获取自己应得的报酬,妄想不劳而获,于是便实施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在不切实际的欲望驱使下,缺乏正确的生活目的,扭曲人生价值标准,为了达到个人享受的目的,他们便千方百计地用不正当的方式去弄钱,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2.盲从和从众心理从哲学上讲自然人采取从众行为是为获得安全感,

10、这是人的一种自然向往和能动适应群体生活的社会属性,即聚群性。常言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未成年人团伙性犯罪,就是基于未成年人同龄群体内相同的情感和相似的需要。共同犯罪中,部分未成年人并没有认识自己的所作所为,只是随其他成员盲目从事、人云亦云,认为自己若不为朋友两肋插刀就是不合群、不仗义,会被其他未成年人看不起,这些人在主观上没有明确的犯罪动机,是一种不假思索的盲从行为。3.逆反心理和报复心理未成年人涉世不深,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尚未定型,是人格形成和发展的最关键阶段,也是逆反心理强烈的时期,对社会、人生的认识易表面化、感性化。在多元思维并存和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下,不能正确看待社会中的一些不良

11、现象,从而造成对社会不满,甚至是仇视。有的未成年人对家长的“棍棒教育”和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歧视成绩差学生的做法不堪忍受,产生了强烈的对立情绪,有时可能为了一点小的起因就会导致他们采取暴力手段进行反抗。 4.无视法律,法制观念淡薄未成年犯一般文化程度较低,在他们头脑中几乎全无法律的意识,在行动中我行我素,做事不计后果。未成年人社会阅历浅、涉世不深、思想单纯、辨别能力差,一旦交上品行较差的朋友,就会是非不辨,极易走上犯罪的道路。5.自暴自弃的心理犯罪前科的存在,将会对未成年人产生一系列的消极影响或者不利的法律后果,会导致其在民事和行政等方面的资格或权利受到限制或剥夺。有犯罪污点的未成年人受到社会

12、的歧视,被社会贴上无形的“犯罪人”标签后,这些曾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在社会的“有色眼睛”下极易产生自卑和消极心理,很可能“破罐子破摔”,自暴自弃,难以再次融入社会的正常生活。严重妨碍了他们自我改造,重新做人的进程,从而再一次走入犯罪的歧途。(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学校教育原因1.义务教育不公平使部分未成年人未能受到良好教育义务教育目前仍不尽人意,大部分农村可用于义务教育的资源仍然匮乏,一些城市义务教育的投资增幅还低于经济增幅,不少农村学校和城市非重点学校的硬件建设严重不足、骨干教师流失、教学环境差。部分出身于普通市民、下岗工人和农民家庭的未成年人在这些学校未能受到与社会进程同步的良好教育,导致他们文

13、化素质低、是非观念差、法律意识淡薄。2.课业负担沉重使部分未成年人预埋心理失衡隐患应试教育的压力使学生课业负担沉重。学校为了追求升学率,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忽视学生的全面发展,甚至为保优而将差生拒之门外,使得部分学生厌学情绪严重,憎恨学校,仇视社会,甚至参与违法犯罪活动。3.学校教育不当使部分学生被迫辍学一些本应由学校承担的责任被推给家长,或者放任自流。极个别学校为了保全学校荣誉,竟然对稍有错误的学生简单勒令退学,开除等方式将其推向社会。这些未成年人心理承受能力极弱,有的学生一旦觉得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往往会产生报复社会的念头,甚至向犯罪迈出危险的一步。4.学校管理不善,使部分学生染上恶习

14、一些学校对学生的不良行为不能进行及时的帮教处理,导致问题沉积,校风不正,甚至产生违法犯罪团伙。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少数教师忘记了为人师表的宗旨,利欲熏心,向家长索要财物,暗示家长向其送礼等现象层出不穷,学生不能满足其欲望时则遭受歧视;少数教师对违纪学生缺乏耐心的说服教育,施用体罚和变相体罚手段,致使学生畏惧,逃学,流入社会违法犯罪。5.部分学校德育与法制教育的不力以及对心理健康的忽视,容易导致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形成学校淡化对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和培养。由于在教育观念上片面强调智育的重要性,有些学校在很大程度上淡化了对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和培养,即使有也是流于形式。法制教育效果不佳。绝大多数学

15、校都没有开设法制教育课,仅仅依靠一年两次或一次的法制教育大会,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不能收到较佳的效果,导致学生法制观念淡薄,没有形成守法的习惯。青春期性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滞后。目前,多数学校的青春期性教育仍是空白,而未成年人的青春期基本上是在学校度过的。在他们对性的认识处于朦胧时期,学校不能给予及时、正确的引导。于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部分学生把探索的目光投向了色情网站及淫秽音像制品等,加之学校教育忽视心理健康教育,使得学生的心理问题不能得到及时的解答和引导,反而更加严重。由于生理和心理方面的成熟不同步,以及道德法制观念的淡薄,在外界的刺激下,加上这部分学生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往往会出现越轨行为,甚至很可能走向极端,通过暴力等方式宣泄出来,造成暴力、强奸等犯罪。(三)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