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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 一一. DVS 1619-为取得焊接轨道车辆及其部件为取得焊接轨道车辆及其部件 (按(按 DIN 6700-2)证书所需要的工艺流程)证书所需要的工艺流程 1 概述概述 该规程描述了该规程描述了: - 为取得焊接轨道车辆及其部件(按 DIN 6700-2)证书所需要的流程。 - 认证机构及生产商必须遵守该规程及其关于标准的补充解释。 - 该规程是取得 DIN 6700 证书的基础。轨道车辆及其部件焊接的技术标准为: DIN 6700-1 至 DIN 6700-6 系列标准 注:联邦铁路局(EBA)为负责联邦铁路领域的监督当局。它发布了名为“EBA 责任范围轨 道车辆及其部件焊接的前提”
2、的行政规定,此规程被包含与此。协调委员会负责统一管理认 证机构,并规范认证流程。 - 进行轨道车辆及其部件的焊接工作,包括制造或维修的焊接企业必须按照 DIN 6700-2 提供证明适合的证明文件。 - 不通过焊接工艺进行制造,但是按照 DIN 6700-2 进行设计、购买、转售和装配的 C1 至 C3 部件的企业,需要 C5 等级规定的认证。 - 没有经过认可,制造和维修轨道车辆及其部件上的焊接部件,被视为不符合标准。 - 对于部件等级 C1 至 C3 和 C5 的企业, 联邦铁路要求认证是必要的。 2 规则、规定及准则参考规则、规定及准则参考 DIN 6700-1DIN 6700-6 系列
3、 EN 719 ISO 3834 系列 EN 287 和 ISO 9606 系列 DIN EN ISO 15614 系列 等等 3 部件等级分类部件等级分类 部 件 级 别 说明 部件类型 C 1 安全性要求高的轨 道车辆及其部件 轨道车辆及其部件的生产、改造和修理。例如: 转向架(顶梁、纵梁、横梁、框架) 底架(外伸梁、纵梁、横梁、总装) 车身结构(前壁、侧壁、顶) 2 2 C 2 安全性要求较高的 轨道车辆构件 轨道车辆结部件的生产。例如: 牵引和接头装置 上车门,前壁门 自行装载的仪表箱和卧式容器(清洁水箱和污水 箱) 外部设施的支架(如:油箱、电器、空调和压缩 空气罐) 外部机械装置(
4、如:变压器、发动机和减速器的 悬挂装置) 车轮支架,轴承箱,弹簧托架,减振器,缓冲装 置 车顶构件(集电器,内衬) 机房设备(变压器油箱,变压器、发动机 和减速器的悬挂装置,牵引 电机附件,仪表支架) 动力传送构件(牵引铰接头,万向节) 制动装置(磁力制动器,拉杆,制动三角,制动 缸,制动横梁) 活动平台(如自动运输机) 旋转和翻转装置 车轮转向装置 立式止动环 重载车辆支架,包括双轨车 加压环 轨道车辆燃油箱 焊接装配件。 C1/C2 级的轨道车辆、部件、结构件的修理 a) 。 a)大型维修厂家是可以进行广泛的焊接生产(如轨道车辆或部件的整体改装和大 修)的焊接企业,归入 C1 级(须按本标
5、准在生产前通过认证,获权威认证机构的 资格认证。 ) 部 件 级 别 说明 部件类型 C3 安全性要求中等的轨 道车辆部件 不承压无特殊检测的压力容器的生产,例如: 非危险品容器 其它运输容器 轨道车辆部件的生产,例如: 客车的内部结构件(包厢构件,内壁,门,内衬) 内部设施的支架(电器,空调,空气压缩机) 驾驶室设施 WC 构件和水箱及附件 车辆内部拉门,包括其轨道 制动器管路支架 底盘下不可自行装载的仪表箱(没有支架) 变速箱及手动制动控制台 3 3 踏板,扶手(包括上车处的扶手)和车外的栏杆 C3 级的轨道车辆部件的修理 C4 安全性要求低的轨道 车辆部件 轨道车辆的简单部件的生产,例如
6、: 用于各种操作的曲柄和手柄 挡板 仪表箱和开关柜(包括手动刹车仪表箱和控制 台,无支架) 护板支架 止车器 货车护板(槽车的保温板) 轨道车辆上的踏板,手柄,栏杆。 轨道车辆的供货配件的新制,例如: 座椅底座 窗框 通风隔栅 C4 级的轨道车辆构件的修理 C5b) 本部件级别适用于不进行独立的焊接生产的企业,对属于 C1C3 级的焊 接部件和构件进行 设计、购买、装配 b)此项必须由合同双方之间达成一致,同时考虑监督机构的要求。 部件等级认可范围 认可的部件等级 认证的部件等级 C1 C2 C3 C4 C5 C1 U U U U 1) C2 U U U 1) C3 U U 2) C4 C5
7、3) 4 4 认证的部件等级 U 同样适用的部件等级 1) 对于 C1 和 C2 部件的认证,同时允许对所有等级部件有设计、采购、转售 和安装权力 2) 对于 C3 部件的认证,同时允许对所有 C3 和 C4 等级部件有设计、采购、转 售和安装权力 3) 对于 C5 部件的认证,允许对所申请等级部件有设计、采购、转售和安装权 力 4 要求要求 4.1 质量要求质量要求 对焊接企业的质量要求对焊接企业的质量要求 部件级别 质 量 要 求 C1C3 根据 DIN EN 729-3 a)的质量要求。 遵守 DIN EN 6700-2:2001 中 5.25.6 的要求 C4 根据 DIN EN 72
8、9-4 的质量要求。 遵守 DIN EN 6700-2:2001 中 5.25.6 的要求 C5 根据 DIN EN 729-3 a)的质量要求。 遵守 DIN EN 6700-2:2001 中 5.2.15.6 的要求 a)如果在订货时约定质量管理体系按 DIN EN ISO 9001 或 DIN EN ISO 9002, 认证质量要求:DIN EN 729-2 4.2 人员要求人员要求 部件级别 C1 C2 C3 C4 C5 应用范围 (部件分类 见表 1) 安全性要求较 高的轨道车辆 及其部件 安全性要求较 高的轨道车辆 构件 安全性要求中 等的轨道车辆 构件 安全性要求有 限的轨道车辆
9、 构件 本部件级别只 适用于不进行 独立焊接生产 的企业 (见表 1) 焊接企业的 资质要求 从事焊接生产的证书;满足 5.25.6 的要求和 DIN EN 729-3 或 DIN EN 729-2(根据订货要求 QMS 符合 DIN EN ISO 9001 或 DIN EN ISO 9002)质量要求的证明 从事焊接生产 的证书;满足 5.25.6 的要求 和 DIN EN 729-4 质量要求的证 明。 从事焊接生产 的证书;满足 5.2.15.6 的要 求和 DIN EN 729-3 质量要求的证 明。 5 5 焊接监督 资质按照表 3 焊接监督责 任人 SAP: 至少一名 资质:一级
10、同等代理人: 至少一名 资质:一级 a 对每一焊接 生产领域附加 代理人: 至少一名 资质: 三或四级 焊接监督责 任人 SAP: 至少一名 资质:一级 代理人: 至少一名 资质: 二或三级 对每一焊接 生产领域附加 代理人:b 至少一名 资质: 三或四级 焊接监督责 任人 SAP: 至少一名 资质: 二或三级 代理人: 至少一名 资质:四级 没有要求。 对 C1 类: 至少一名资质 一级的 SAPc 对 C2 类: 至少一名资质 二级的 SAPc 对 C3 类: 至少一名资质 二级或三级的 SAP。 焊工及操作 员、 装配工的 资质和数量 焊工考核按 DIN EN 287-1 和 ISO 9
11、606-2 及 ISO 9606-3,焊接 人员考核按 DIN EN 1418。数量:每类焊接方法、每台设备、 每类材料两人。 取消 检验人员 在焊接生产中有从事质量检验和监督的合格的检验人员。从事 非破坏性检验的人员必须符合 DIN EN 473 的要求。焊缝检验 必须在企业的焊接监督责任人的负责下进行和评价。 取消 a 对小型焊接企业不要求 (焊接生产很少的企业, 只有一种焊接方法; 确定按照本标准认证, 有认证机构认可,在责任监督机构的监督之下。 ) b 仅在有多个焊接生产领域时要求。 c 对于仅从事设计的企业,DVS 焊接设计师可作为 SAP 认证。 焊接责任人员资质说明:焊接责任人员
12、资质说明: 一级人员:国际焊接工程师 级别 二级人员:国际焊接技术员级别 三级人员:国际焊接技师级别 四级人员:国际焊接技士级别 外来的焊接监督外来的焊接监督 不属于企业的焊接监督员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 C2、C3 和 C5 级部件的焊接监督责任 人。符合以下条件: 在焊接企业中已有属于企业的符合经认证的代表(不含 C5) 焊接监督必须由企业已合同约定,必须有第一个雇主的认可。 工作时间有合同规定,通过工作手册证明。 焊接监督只能在焊接企业以外一个认证企业。在按附件 C 出具的证明中必须 由认证机构注明焊接监督人是“外来”的。 6 6 不属于工厂而是来自同一家厂商的其它部门(例如:控股、中
13、心、管理等部门)的 焊接监督责任人,可以作为生产及修理的外来焊接监督人。 对于轨道车辆企业的小型修理车间, 在对轨道车辆的维修中可能涉及到 C1 或 C2 级 部件的焊接修理,修理车间的一级焊接监督人可以认证为同一企业中另外两个小型 修理车间的焊接监督责任人。 这样该 C2 级部件修理车间可以从事 C1 级部件焊接的工作。 责任监督机构的规定必须要注意,与已有的说明不同之处必须得到其认可。 4.3 工厂设备工厂设备 A. 基本要求基本要求 焊接企业必须具备与生产范围相适应的、满足以下要求的技术装备: 有屋顶的、干燥的、有充足照明的车间和工位。 干燥的焊接材料仓库。 电焊机、焊接设备和设施满足焊
14、接生产的需要。 用于工件材料焊前准备及焊后热处理所需的装置、 加工设备和工具。 不同的材料 (如 铝,不锈钢)需要不同的工具、加工设备和装置,焊接前,它们必须经过净化。 充足的能源供应。 焊接用气体的供应装置和设施。 焊条和焊剂的干燥设施。 与所焊部件配套的焊接工装。 用于焊缝的破坏性检验和非破坏性检验的检验设备、材料。如果没有,则必须与其 它检验机构签订检验合同。 B. 附加要求附加要求 C1 和 C2 级部件的焊接,还要具备以下技术装备: 用于运输和转动部件的起重设备。 吊盘 焊接工作台,以保证平焊位置。 焊接组件(如:底板、侧壁、前墙和顶板、底盘、转向架、容器、底座)的夹具。 装配夹具。
15、 预热和焊后热处理设备,如果所焊材料及部件需要。 清理焊缝的工具、设施(如打磨机、喷丸装置、不锈钢的酸洗设备) 。 铝件焊接的专用厂房,保证隔绝对铝的耐腐蚀性和焊接质量有影响的灰尘、气体、 蒸汽等。 4.4 焊接工艺规程焊接工艺规程 C1C3 级部件的焊接需要有符合相关标准的焊接工艺文件。 C4 级部件只有当订货时有要求才需要。 A. 焊接工艺文件焊接工艺文件(WPS)的评定的评定(WPQR) 根据焊接方法和工件材料的类型,评定通过以下检验获得: 手工和半自动焊接,根据 DIN 6700-6 材料为 1.1,1.2,8,9,2126,焊接工艺试 7 7 验按照 ISO 15614-1 及 ISO 15614-2 对轨道车辆的维修,焊接试样的评定必须按照 ISO 15613 直接在生产开始前完成。 对全自动焊接,根据 DIN EN 6700-6 材料为 1.3-7 和 31-37,焊接工艺试验按照 ISO 15614-1 及 ISO 15614-2 B. WPS 适用范围的补充说明适用范围的补充说明 考虑到有效性,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