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dja-zd-038-劳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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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劳务管理制度1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安集团总部、各分公司、项目部。本制度与公司制定的分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不一致的执行公司的相关规定。本制度包括劳务分包队伍的选定,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劳务队伍进场管理,现场劳务管理,人工费(劳务费)管理,质量、安全和环境管理,劳务分包队伍的考核评价,劳务队伍退场管理,监督检查与处罚,劳务分包信息管理等十项内容。2职责2.1 建安集团总部集团工程部是集团劳务管理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政府相关政策和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集团劳务管理制度和规定;(2)选择与集团长期合作,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合作信誉都比

2、较好的劳务分包队伍,建立集团合格劳务分包队伍信息库,为各分公司、项目部提供合格的劳务分包队伍,并实行动态管理;(3)对各分公司、项目部执行青岛市建管局“双卡及两个规范”、“用工制度改革”、“项目经理考勤”规定的各项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检查;(4)牵头做好劳务分包单位的考察、引进工作;(5)对劳务分包队伍进行综合评价,编制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册和不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册以及不合格劳务人员名单,为公司提供及时、可靠的劳务队伍信息;(6)监督、指导各项目部加强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管,农民工工资纠纷的接访、处理工作,既要维护公司的品牌形象和企业利益,又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7)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目

3、部劳务管理工作(尤其劳务工资发放)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8)牵头组织劳务招投标工作及分包合同的签订工作;(9)负责监督在建以及竣工项目的分包结算工作;(10)负责牵头组织“海晶劳务公司”的年检等管理工作;(11)牵头组织海外项目劳务招聘、派遣工作;(12)负责对公司人工费单价参考信息及时补充、调整、发布;2.2 分公司、项目部分公司、项目部负责本部门的劳务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根据上级和集团有关规定,制定分公司、项目部劳务管理的实施细则;(2)根据本项目部施工任务情况,制定劳务分包队伍、劳务人员需求计划;(3)参与集团公司对项目的劳务队伍招标工作,对集团公司使用的劳务

4、分包队伍情况进行监督;(4)负责本分公司、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纠纷的接访、处理工作,维护集团公司的品牌形象和企业利益,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5)负责劳务队伍生活区的管理工作,改善工人生活条件,组织工人开展工地夜校培训、文体娱乐等活动,并留有记录;及时总结劳务分包和劳务管理的先进经验,并报集团工程部;(6)负责本分公司、项目部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网上月报”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及“双卡”办理工作、负责掌形仪(静脉考勤仪)的购买、使用交底等工作;(7)负责本分公司、项目部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及市建管局“双卡及两个规范”、“项目经理考勤”要求,做好相关管理、执行工作。(8)各项目部要设立专职劳务管理员,并

5、与工程部做好相关专业对口衔接工作。(9)负责监督检查分包队伍进场前的有效证件,负责项目部新进场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及交底、维权教育、编制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明细、劳动合同、有效证件(或复印件)的存档等工作;(10)对本分公司、项目部劳务管理工作(尤其劳务工资发放)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报集团工程部备案;(11)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工程部的各类数据、信息。3 管理制度3.1劳务分包队伍的选定3.1.1 各项目部根据项目管理规划和施工进度安排,编制劳务分包队伍和劳动力需求总计划,向集团公司提出劳务人员需求计划表(详见附件)。3.1.2 项目劳务分包队伍的确定,由集团按劳务招投

6、标管理制度进行选拔确定。3.2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3.2.1 劳务分包单位确定后,由集团公司工程部按照相关流程与劳务分包单位签定劳务分包合同,施工过程中因工程变更致使工程造价超出原合同值20%或2万元以上时,方可申请办理追加、减补充合同。3.2.2劳务分包合同采用公司统一范本。3.2.3劳务分包合同的谈判,由公司组织有关人员与劳务分包单位进行,按照国家合同法、建筑法、劳动法及有关政策、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应包括的主要内容:(1)合同主体双方的全称;(2)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3)劳务分包工程作业范围及该范围内工程量清单;(4)工程承包方

7、式、承包总价和人工单价;(5)材料供应、施工机具配备;(6)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材料管理;(7)人工费支付的时间、方式;(8)违约责任等。3.2.4劳务分包合同经谈判确定并经集团公司各有关部门会签后,由工程部与劳务分包单位正式签定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正、副本由工程部按规定发放至各相关部室。3.2.5劳务分包合同必须按规定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并由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3.3 劳务队伍进场管理3.3.1 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分公司、项目部根据劳动力需求计划,分阶段组织劳动力进场。劳务分包队伍按规定的时间,持与集团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和劳务队伍进

8、场通知书进入项目施工现场。3.3.2按照市建管局要求,工人进场前必须将“上岗证”、“亲情卡”、“工资卡”、“劳动合同”等资料办理完毕,各项目部要按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工作(“亲情卡”、“工资卡”必须发至工人手中)。3.3.3 劳务队伍进入项目施工现场后,项目部应收集、整理、验证劳务分包队伍及其人员的各种有效备案资料,包括:(1)劳务队伍进场通知书和与集团公司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2)劳务分包单位的“五证一照”等证件;(3)劳务分包队伍进场,要提供入场人员花名册,即:分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登记表(附件4)和分包单位现场劳务工人登记表,身份证、一寸彩色免冠照片、暂住证、上岗证、特殊工种上岗证,劳动保险

9、证明,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分工情况。工人进场要照相存档,入场人员花名册要求劳务人员本人在签字栏签字备案。进场人员的照片、身份证、上岗证、签名等必须人、证、照片、签字相符,劳动合同编号是工人在施工现场的唯一编号。未经登记备案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3.3.4 项目部对以上资料进行查验,并对进场人员进行清点、核对后,整理资料建档。3.3.5 劳务人员进场教育:劳务人员进入现场第一天,由项目部各相关人员对其进行进场教育。(1)进场教育的内容:包括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规范、项目劳务管理制度、遵纪守法、工人维权教育等,其中安全生产、维权普法教育及对工资结算、发放程序为首要交底内容。(2

10、)进场教育记录:进场教育必须有文字记录,每人建立学习档案和三级教育卡,必须有学习内容和时间、地点、授课人的详细记录,以及受教育人员的亲笔签名。3.4 现场劳务管理3.4.1劳动合同管理劳务人员进场后,项目部应及时要求分包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包含劳务人员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安排,尤其要明确工资计算方式、工资支付方式、工资支付时间等。劳动合同必须由劳务人员本人签字,并至少签订一式三份,劳务人员、分包单位、项目部各留存一份原件备查。3.4.2现场施工生产组织(1)项目部在不同的施工阶段,根据施工进度对交叉施工的劳动力进行统一管理,对各分包队伍实施统一调度

11、,确保各专业协调配合、施工顺利。(2)项目部预算人员根据工程进度安排,提供工程量清单,劳务管理员依据预算人员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给施工班组下达施工任务单。(3)项目部要指导劳务分包队伍科学合理的组织安排施工,为提高工作效率创造条件,避免窝工、重复用工等现象的发生。(4)任务单(或班组结算单及工人个人工资结算)结算与验收。劳务分包队伍按照施工任务单组织施工,由项目部预算人员进行工程量的核定,质量、安全、材料管理人员分别对其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材料消耗等方面予以考核、评价,并在任务单上结算签字后,报项目经理审核并存查。3.4.3安全生产管理 (1)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项目部与分

12、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分包单位与农民工个人签订安全协议书,并采取各种形式对工人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2)坚持安全生产日巡查、周检查、月报告制度,做好记录和对分包队伍的考核工作。(3)分公司、项目部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责任审查分包队伍的安全施工资格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应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分包队伍;在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分包队伍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对分包队伍提出安全要求,并认真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分包队伍,应令其停工整改;分公司、项目部应统计分包队伍的伤亡事故,按规定上报,并按分包合同约定协助处理分包队伍的伤亡事故。(4)分包队伍安全生产责任分包队伍对本施工现场的

13、安全工作负责,认真履行分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遵守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服从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向分公司、项目部报告伤亡事故并参与调查,处理善后事宜。3.4.4现场劳务人员管理(1)分包队伍人员的离场要报项目部同意,并及时办理登记和 “双卡系统”合同解除工作并将“亲情卡”发至工人本人。未经项目部的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尤其具有较高技术等级的人员。(2)分包队伍不得私自引进作业班组和零散人员,需要补充现场劳动力,引进分工种作业班组和零散人员时,须经项目部批准,按规定办理入场手续。(3)项目部劳务、保卫、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按照分包单位现场劳务工人登记表对劳务分包队伍的人员进行清点、核对

14、,有不符者要查明原因,并视情况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劳务分包队伍每月应汇总上报各类人员及变更情况。(4)新增人员要按规定进行查验证件资料,将“双卡及两个规范”等资料办理齐全并做好进场安全教育。(5)工人考勤:工人应使用静脉仪或掌型仪进行每日考勤。要求各项目部认真严格地对劳务人员进行考勤记录,于每月25日(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日期)报项目部劳务管理人员,月初上传上月工人考勤。工人人手一册个人考勤表,当日由班组长签字认可,班组长每日填制班组考勤总表,与工人个人考勤表对应,月底交施工员审核。施工员和劳务管理员应定期不定期结合施工任务对工人考勤情况进行抽查。班组考勤表每月由施工员最终汇集给项目部劳务管理员。

15、(6)建立现场劳动力统计制度,对现场劳动力及出勤数量实行日统计,旬、月报表制度。由分包队伍提供班组出勤情况,项目部劳务管理员负责收集、汇总、建立台帐、编制报表,随时掌握施工现场劳动力情况,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使劳务队伍始终处于动态管理及有序流动状态。(7)严格现场工人管理,做好包括床位、日常用品(如被褥、工作服)发放等各项记录,与现场工人花名册、考勤表等对应。3.4.5 劳务人员工资管理(1)分公司、项目部应编制维权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对现场劳务工人进行相关维权内容的培训,并留有书面及相片记录。(2)严格执行劳务人员工资监督管理制度,项目部要监督管理分包单位劳务人员工资的支付,保证把工资发放到每一个劳务人员手中,严禁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或其它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3)劳务人员工资每月结算一次,按劳动合同约定时间发放。每月结算工资经劳务人员本人签字确认,记入劳务人员个人工资台账。发放工资时由分包单位编制工资表,并将工资发放表在工人生活区公示和报总包项目部备案。工资表公示时应照相存档,公示三日无异议时正式记账、发放工资。(4)分包单位工资发放制度、工人工资发放表原件等,项目部要保存两年以上备查。(5)建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小组”。及时掌握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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