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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生活区招待所管理规定为规范对生活区业务招待所的管理流程,强化管理,创造良好的接待、住宿环境,特制定本规定。一、接待范围生活区招待所只允许业务厂家人员住宿二、管理流程1、申请审批凡需在招待所住宿的人员部门经理及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由综合管理部安排,否则不予接待。2、入住手续(1)、外单位人员入住须由公司业务部门提前告知综合管理部相关人员。(2)、填写入住登记表,客人须如实填写本人姓名、户籍地址、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3、押金缴纳入住人员到综合管理部缴纳住宿押金200元/人,并领取钥匙。4、退房手续退房时,客人应提前通知招待所管理员,由管理员检查房间物品及卫生,清点完毕后,客人归还钥匙,管理员返
2、还押金。第2条 客房管理 1、住宿者应保管好钥匙,如钥匙遗失,须缴纳钥匙工本费10元。2、住宿者相关部门须督促住宿者退房之前将床褥整齐叠放,宿舍及卫生间卫生清扫干净,发现脏乱的情况将扣除住宿者押金50元,考核相关部门50元。3、住宿人员要自居爱护公物,由于人为损坏或使用不当造成损毁的,要照价赔偿。4、要注意节约用电、用水,严禁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做到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使用电炉、大功率电器等具有火灾危险的电器,发现一次扣除住宿者押金30元,考核相关部门30元。5、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和放射性及管制类器具等危险品带入所内。6、招待所内不得酗酒滋事、大声喧哗,入住人员不得私自留客住宿或转让床位。禁止赌博和其它违法之事,违者扣除住宿者押金50元,考核相关单位5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综合管理部 2018年3月28日